二、非西方中心的研究
中国“会唱歌的心”的故事类型的书面原文记载出现很早,地方异文也十分丰富。中国历史文献藏量巨大,社会发展悠久,又拥有多地区和多民族文化,不同文化之间有统一传统又绚烂多姿,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中,“会唱歌的心”的形式与内容都有中国特色。与西方同类故事相比,中国的这个故事类型可与之比较,其中有跨文化背景的资料还能直接为世界故事类型增添文本,但从总体上说,它们在中国文化传统和地方社会中生存发展,更适合从“文化间距”上呈现特征。
从目前为止我们所能搜集的中国历史文献和口头资料看,对这个故事类型的形式划分,与钟敬文早年的划分一样,仍分为“骸骨说话”和“骨头唱歌”两种形式。如果尝试将形式分析与思想对话和社会对话的内容分析结合,概括该类型的中国叙事特征,可为“代神”与“代人”两个亚类型,具体有7种亚类型的组合结果:
亚型1,骨头不是人,是灵魂。
亚型2,骨头是人,道家无为。
亚型3,骨头是人,在佛教轮回中产生功能。
亚型4,骨头是人,现世报恩。
亚型5,骨头是人,公案故事。过阴断案。
亚型6,骨头是人,追寻爱情与生死的不确定问题。
亚型7,骨头是半人半神,英雄回家。乐器或音乐篇章。
本书主要从新疆史诗故事群切入,与西方早期AT相比,新疆史诗故事群的“会唱歌的心”型的资源储存,远比国内其他地区更为多种多样,不仅有钟敬文已经提出的两种形式;还有钟敬文没有提出,而在我国存在,西方AT已有,但双方缺乏沟通的形式,如乐器和音乐在“会唱歌的心”型中的活泼生态和多元喻义。
从理论上说,这个类型值得研究的问题是,角色是“骨头”,是一个符号,兼具两个亚类型,即起源亚型(骨头代神))和现实亚型(骨头代人)。又因为这两个亚型系列拥有“骨头”共同符号及其故事与信仰文化,所以我们又能找到它的民俗单元,发现它的民俗体裁所在。它的民俗单元不是孤立的,有四个生命指示物:1.骨头或骷髅2.民族乐器(笛子、竖琴、冬不拉、马头琴)3.树(坟墓上长出的树、通神的树、会说话的树)4.手工器具(陶碗、石头、杯子)。四个指示物的民俗单元的资料丰满,结构清晰,可以深入研究,让我们充满研究的兴趣。
在“会唱歌的心”的中西类型中,开口说话或唱歌的骨头都是一个信仰对象,即“代神”。所谓“代神”,是指有确定形象、有命名和有思想观念的某神,神代替骨头发声。在西方故事中,这个神是耶稣基督;在中国故事中,这个神是儒释道思想的混合形象。故事中的骨头已非人类,但它是宗教世界、民俗信仰和现实世界的中介。它是引导人类接受神谕的物质实体,用普罗普的话说,是从“别一个”或“别的”国家来的,“这个国家或者远在天边,或者在山高水深之处”。它是神奇的报信者。
在中西相似故事类型中,对骨头的解释有差别,造成类型形式的结构不同。比较前面分析的AT780和芬兰与瑞典共有的“北博滕的地方文本”可见,在那里最初该类型的叙事在AT780中没有“宗教”,到了半个世纪之后,在“北博滕的地方文本”中才有了“基督教”的说法。追问基督教进入该文本的时间,不能以口头文本与教义文本之间的间隔年份做简单计算,而是要将之放到与文本所在社会文化中分析。据于鲁·瓦尔克(Ülo Valk)研究,基督教的教义文本与爱沙尼亚的口头文本交叉的时间是在13世纪,引来爱沙尼亚的故事类型也发生变化,主要有两点:1.基督教教义反对天神撒旦,神界中已不承认撒旦的存在,将它视为魔鬼。但在民俗叙事的口头文本中,基督教所不接受的对象,从背叛的天神变成了人间的儿童,这个儿童又可以经过接受洗礼的方式重返基督教的大家庭,而撒旦是回不去的;2.应该洗涤原罪的不是儿童,而是儿童的父母。儿童不是邪恶的形象,而是站在社会边缘的弱者。他有普通人的人格,他有时还站在路边摇树枝,提醒父母涤除原罪;他是一个可视的民俗形象。有没有基督教教义被民俗化的文本呢?后芬兰学派的研究告诉我们:有。在芬兰和北欧其他一些国家,当地与基督教相区别的儿童民俗仍然保留至今。在这种儿童民俗中,所有夭折儿童的灵魂都被认为能变成奇异人物,成为人类的助手。故事还给儿童赋予奇异命名,使儿童能获得自己的性格。这种命名带着这个故事类型在后世社会中继续发展。
西方同类故事研究的宗教学传统深厚,所关注的问题也很不同。他们关注基督教文本与民俗口头文本对待“原罪”的思想差异。比如,后芬兰学派指出,有的故事讲,如果父母涤除了原罪,儿童也可以成为上帝的子民。于鲁·瓦尔克曾为此批评过经典民俗学,坚持非西方中心的故事类型研究,他说:
在爱沙尼亚民俗中,天堂之战和坠天使的故事,属于世界起源故事,流传已久。根据爱沙尼亚民众的说法,魔鬼曾与上帝共同创造世界。魔鬼创造了狼、蛇,还发明了烈酒。
坠天使的传说
1.魔鬼天神背叛上帝。(A106.2)
2.魔鬼和同伴被逐出天堂。(G 303.8.1)
3.坠天使变成野外自然界的妖精。(V236)
在AT中,这类故事是世界大扩布母题,归入中世纪的浪漫故事、训诫故事、笑话和地方传说。
在民俗创世故事中,在解释万物由来时还说,坠天使自己变成了超自然的妖精。……民俗同时告知,野外存在着超自然的危险,需要回避。
他认为,所以这类讨论都涉及到民俗体裁的研究,民俗学者可以通过对“民俗体裁的互文性”观察发现,民俗体裁可以“涵盖口语文本与书写文本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包括民俗母题与基督教《圣经》之间、民俗传承和书写传统之间的关系等。通过研究能发现,互文的结果,呈现了一种与以往不同的世界观,它的内容是民俗信仰与基督教元素的混合物”。
于鲁·瓦尔克的另一个关注点民俗体裁与宗教信仰结合而产生的民俗单元,即“信仰丛”。他指出,爱沙尼亚同类故事的“信仰丛”,包括原罪与死亡的观念。在基督教的教义中,这是一对基本概念,后来基督教在爱沙尼亚的传播也有民俗化的倾向。在马丁·路德实行宗教改革后,路德派的基督教思想为爱沙尼亚人民所普遍接受,其教义教理与民俗信仰的结合也比较深入。他指出:
爱沙尼亚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以接受新教派为主,新教派领袖马丁·路德的《教理问答》(1529)深入人心。此书对魔鬼、原罪和死亡的概念提出了新看法。
基督教的重要仪式是洗礼。洗礼是一种圣洗,象征着一个人正式成为基督教的信徒,被视为人类与上帝签约。签约之后,人接受基督为救世主。在爱沙尼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新生儿出生都被视为是从魔鬼的控制下获救,而洗礼前的婴儿尚未脱离危险,随时都有可能被魔鬼带走。《教理问答》在解释洗礼的含义时说:“执行它的意义,就在于宽恕原罪,摆脱魔鬼的控制和避免死亡……”。
他在这里没有提到“会唱歌的骨头”,但他对这个类型的基本分析观点和研究方法是清楚的,也在北欧学者中间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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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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