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对于神话,神话学者完全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认识其本质和特征,神话学者既可以从现象的视角直观神话的特征,也可以从人的本原存在的实践立场思想神话的本质。在本书中,杨利慧提出了神话“综合研究”的议题,卓有见地,而我的补充是:综合研究还应该扩展到现象研究、经验研究之外,而将神话思想为人的本原性的存在与实践。当然,就每一位神话学者来说,综合现象研究与“实践认识”[39]这两种学术立场和方法是不现实的;但是,对于一个神话学共同体而言,则完全可能且非常现实。
在人的存在现象的直观视野中,起源故事在人们的心理上,或者被信仰或者不被信仰为真实、神圣的叙事;但这并不妨碍在人的本原性存在与实践的思想视域中,神话是人的“永恒的当下”的真实性和神圣性的存在与实践。神话的现象研究与神话的本原性研究因此可以互补。神话的现象研究可以提供对神话现象的事实认知,而神话的本原性研究则可以提供对“理想型”神话的本质认识。
在神话的现象研究方面,杨利慧带领她的学生,继承了马林诺夫斯基开创的田野直观的民族志传统。马林诺夫斯基证明了,在全民信仰的语境条件下,起源故事被人们在心理上普遍地认知为真实性、神圣性的传统叙事;而杨利慧师生则证明了,在并非全民信仰的语境条件下,那些被称为“神话”的起源故事只是被人们在心理现象中偶然地认知为真实性和神圣性的传统叙事。[40]但是,讲述起源故事的神话,尽管不再承担对全社会而言的宪章功能,却承担起其他一些社会-文化功能。[41]将这些人们日常生活的公共和私人领域中神话的现象事实(现实),以经验直观的方式直接呈现在我们眼前,这是马林诺夫斯基之后,杨利慧师生的学术贡献。
现代口承神话的功能和意义十分复杂多样。首先,那些与信仰语境密切相关、通常在宗教仪式场合中被讲述的神话,依然扮演着信仰的“社会宪章”(sociological charter)的作用。通过对最初起源的追溯,神话阐明着信仰观念和行为存在的理由,确立着信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神话中叙述的主要角色和事件也成为神灵崇拜和祭祀仪式的基础。不过,除此而外,现代口承神话还负担着其他多种功能和意义:它们是构成世界观的重要基础;是人们进行社会交流、建构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是教育后代和消闲娱乐的方式;是凝聚群体、建构身份认同的重要力量;还是获取政治资本和商业利益的策略性资源。在不少情形下,现代口承神话的功能和意义可被概括为是“巩固和增强传统,通过追溯更高、更好、更超自然的最初事件,赋予传统更高的价值和威望”,[42]是人们将当下与过去的权威性传统相联接的“传统化”(traditionalization)实践[43]的重要策略。不过,对个体讲述者而言,神话的功能和意义无疑要具体和丰富得多。
站在马林诺夫斯基的信仰功能现象的“形式本质”的理论立场看,杨利慧师生所直观到的那些非信仰功能的起源故事,很难再被称为“神话”。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站在马林诺夫斯基“严酷”理论立场(当然,马林诺夫斯基本人的具体观点绝非如此“严酷”,“严酷”是根据他的理论立场严格推导出来的理论逻辑)上看,没有信仰心理(现象)支持的叙事绝非神话,神话的本质在其信仰的功能形式而非其叙事的文本内容。
神话的研究只限在章句上面,是很不利于神话的了解的。我们在西方的古籍、东方的经典以及旁的类似去处得到的神话形式,已经脱离了生活信仰的连带关系,无法再听到信徒们的意见,无法认识与它们同时的社会组织、道德行为、一般风俗——最少,也无法得到近代实地工作者容易得到的丰富材料。[44]
因此,在马林诺夫斯基看来,已经不再发挥信仰功能的起源故事只是传统的信仰叙事的“神话遗物”。而且,即便是马林诺夫斯基以前(进化论民俗学)的神话理论,也“宽容”地承认信仰的态度与程度,是辨别神话与非神话的体裁标准。[45]杨利慧放弃了经典神话学关于神话的信仰功能的“形式本质”的基本预设,将神话的叙事内容重新设定为神话的本质,这在理论上将自己置于十分困难的境地,即面对从马林诺夫斯基“严格”甚至“严酷”的关于神话信仰-叙事功能的“形式本质”的理论立场所提出的质疑,尽管《原始心理与神话》当中的那个真实的、“宽厚”的马林诺夫斯基的确承认,残存于古典文献中的起源故事仍然是神话,但却是丧失了特定生活语境下信仰功能形式的“死神话”。
但是,我们能否在放弃了神话信仰-叙事现象功能的纯粹“形式本质”的定义标准之后,仍然坚持神话-起源故事作为真实性和神圣性的信仰叙事呢?根据上文已经提供的理由,答案是肯定的。
九
汤普森关于神话的“最低限度的定义”,虽然在时间上晚于马林诺夫斯基而提出,但在神话理论的发展逻辑上,却是从马林诺夫斯基对神话信仰功能形式的本质认识的倒退,回到了马林诺夫斯基之前仅仅关注神话叙事文本内容的经典做法,尽管汤普森本人并不对神话内容做文学象征(缪勒)和历史背景(泰勒)的解读。汤普森的做法固然有他的基于操作的实用理由,因为他本人的心血所倾注的领域正集中在神话叙事的文本内容方面,即他最重要的学术贡献是编纂了民间故事内容“型式”的类型索引和母题类型,因此“最低限度”的神话内容定义出自汤普森之口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与此同时,这种做法也让汤普森在理论上主动放弃了对神话本质的更深刻的把握机会。
但在这里,我倒是在理论上(不是在单纯的经验归纳方面)愿意支持杨利慧将“起源故事”作为“神话”概念的“最低限度定义”原则的主张。因为杨利慧并不是以神话现象的“纯文本”研究为鹄的,而是将神话现象置于人们现实的日常生活语境当中,以直观神话现象的功能变化。为此,杨利慧必须设定:无论发生怎样的功能性改变,神话之为神话仍然具有一种非功能的本质性规定。但是,为了规定神话的非功能性的本质,我们是否只能回到神话的叙事内容的本质规定性的理论立场呢?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