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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微]神话信仰─叙事是人的本原的存在
——《现代口承神话的民族志研究》序言
  作者:吕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4-08 | 点击数:25414
 

 注释:

  [1] 吕微《神话何为:神话叙事的传承与阐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2] 祁连休、程蔷、吕微《中国民间文学史》,“导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

  [3] 杨利慧《神话一定是“神圣的叙事”吗?——对神话界定的反思》,载《民族文学研究》2006年第3期。

  [4]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方春书译,第13页,商务印书馆。

  [5] 将“原始”(甚至“野性”)与人的“思维”、“心理”或者直接与“神话”联结起来的例证比比皆是,仅从两位法国人的书名《原始思维》、《野性的思维》就可见一斑,马林诺夫斯基的名著《原始心理与神话》同样如此。参见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La Mentalité primitive,1923),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La Pensée sauvage,1962),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下编“原始心理与神话”(Myth in Primitive Psychology,1926),李安宅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以下凡引此著,仅注书名和页码。

  [6] 作为晚年钟敬文的学生,杨利慧显然继承了钟敬文关于民俗学是现代学、当代学的思考;而我本人也通过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一书受到钟敬文先生的思想启发。

  [7] 如果“民俗学主义”意味着“某种民俗文化事象脱离其原来的生存空间,以新的功能,为新的目的而施行”(岳永逸《灵验·磕头·传说——民众信仰的阴面与阳面》,第88页,三联书店2010年),那么,杨利慧对“现代口承神话”的研究与世界民俗学自1960年代兴起的“民俗学主义”(folklorism)思潮有逻辑上的内在联系。关于“民俗学主义”思潮,参见西村真志叶、岳永逸《民俗学主义的兴起、普及以及影响》,载《民间文化论坛》,2004年第6期。但是,就中国民俗学理论的具体发展历程而言,与“民俗学主义”在逻辑上同步的学术思潮应始于1994年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的出版。高丙中通过引进胡塞尔“生活世界”的命题,主张民俗学应当关注民俗模式(文化)在日常语境(生活)中被使用的现场意义。参见吕微《民俗学的笛卡尔沉思——高丙中<民俗文化与民俗生活>申论》,载《民俗研究》2010年第1期。

  [8] 杨利慧《神话一定是“神圣的叙事”吗?——对神话界定的反思》,载《民族文学研究》2006年第3期。

  [9] “这(神话)故事本身并非像人们可能设想的那样,涉及天神和英雄的行为,而只是叙述部落的历史和它漂泊的情况,以及它逐步从野蛮状态上升到较佳生活条件。……但是他们怀着宗教的敬畏来看待那一段神秘的或称为阿尔哲令伽的时期”。博尔尼《民俗学手册》,程德祺等译,第213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

  [10] 在《神话何为——神圣叙事的传承与阐释》中,我反复强调神话作为“权力话语”和“意识形态”的叙事-信仰功能,如第二章“鲧、禹神话:口头传统与权力话语”,第三章“息壤:农业文化的意识形态符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11] 语出马林诺夫斯基《原始心理与神话》。“宪章”,马林诺夫斯基英文原著使用的是charter一词(Malinowski,Myth in Primitive Psychology, Psyche Miniatures General Series,London,1926),我认为也可以用一个汉语古典词汇“洪范”(“大法”之义)来翻译,详见下文。

  [12] 亚里士多德已经阐明:事物的形式,而不是该事物的质料(内容),决定了该事物的本质。比如一张桌子或一把椅子的质料,无论是木料、石料还是铁料,都无关乎桌子和椅子的本质,是桌子和椅子的形式(样式)规定性决定了桌子之为桌子、椅子之为椅子的各自本质。参见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李约瑟译,上册,第215—217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

  [13] “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之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神话大抵以一‘神格’为中枢,又推演为叙说,而于所叙说之神,之事,又从而信仰敬畏之……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迨神话演进,则为中枢者渐近于人性,凡所叙述,今谓之传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载《鲁迅全集》,第8卷,第11—1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关于《中国小说史略》的写作和出版年代,参见“第8卷说明”,载《鲁迅全集》第8卷第1页。

  [14]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关注神话的宪章功能,如美籍华裔考古学家张光直《商周神话之分类》(《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14期,1962年)提出了“挑选神话材料的(特征)标准”,其中第三个标准就是作为“日常生活社会行动仪式行为的基础”的“神话的宪章”功能。张光直写道:“神话的功能在供给典章与氏族团体存在的理由。”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第254—255页,第299页,第309页,三联书店1983年。中国大陆神话学家中叶舒宪较早使用charter概念研究中国神话,参见叶舒宪《中国神话哲学》,第214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

  [15] 《山海经·北次三经》。

  [16] 袁珂《中国古代神话》,第73页,中华书局1960年新1版。

  [17] 《尚书·洪范》:“鲧则殛死,禹则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洪”者,“大”也;“范”者,“法”也。“九畴”,九种。用现代汉语转述就是:“鲧被流放死了,禹就继承兴起。天帝就把九种大法赐给了他,治国的常理因此定了下来。”江灏等译注《今古文尚书全译》,第233—234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90年。

  [18] charter源自古英语charta,比如the Margna Charta,即the Great Charter(大宪章)。

  [19] 张光直《中国青铜时代》,第251页,三联书店1983年。

  [20] 韦尔南《希腊思想的起源》,秦海鹰译,第90页,三联书店1996年。

  [21] 纳吉《荷马诸问题》,巴莫曲布嫫译,第154页以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2] “原初语境”是人类学家利奇(1982年)特别强调的,参见纳吉《荷马诸问题》,巴莫曲布嫫译,第159—160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3] 转引自纳吉《荷马诸问题》,巴莫曲布嫫译,第15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4] “至少从神话的产生来说,被认为是远古时代确曾存在和发生过的。对神圣存在的虔敬和信仰,使神话具有了神圣的性质,往往与世俗的生活范畴分开,而与人们的宗教紧密相连,甚至成为宗教信仰的有机组成部分。”杨利慧《女娲的神话和信仰》,第12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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