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面对比可以看出来,曹雪芹忠于《典礼》的圣谕内容,创作了宁府宗祭情节。宁荣二府,其祖为清廷勋臣,授公爵,又是皇妃元春亲族,其祭礼完全依遵《典礼》描写,生动表现了满族大家几代同堂祝祭的风貌,是满族贵族祭祖大典已无庸置疑。当然,由于受汉文化强大力量的长期熏染,清康熙朝以来在满汉文化诸方面均有向汉文化靠拢与融合的趋势,也是必然的。据考,祭祖“慎终追远”、“昭穆序列”、“祖像缮绘”以及繁缛的祭程祭乐,早在金之先,就已“简约而无定制”,揉融汉文化,亦是非常明显的。
对清代祭礼的研究,最早的文献资料,就是乾隆朝颁行的《钦定满洲祭天祭神典礼》,道光八年(1828年)又颁行《典例》副本。我们多年来,在国内文化考察中,征集到最早一些有关满族诸姓祭天祭神祭祖的萨满神谕及谱牒,多为清咸、同两朝的民间传世的萨满手抄神本。乾隆朝满洲祭神祭祖资料,近些年在日本发现,系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满洲舒舒觉罗氏家族萨满常青撰写的满文手抄本,并带祭祀全幅实况绘图,藏于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库。这是目前所知,很珍贵的史料。最近,意大利威尼斯大学著名民族学教授施达礼博士,用德文出版,传到各国。国内已有汉文译注出版。再日本学者石桥丑雄氏1934年,编辑出版《北平的萨满教》(日文),对清代宫廷祭礼作了早期有价值的系统阐述与编纂。曹雪芹在《红楼梦》中,详细描述二百余年前满洲上层社会的祖先祭礼状况。这是对满族家祭内容记载最远的文学描述。对我们今天民族文化学研究,仍不失其可贵意义。还应指出,《红楼梦》一书产生年代,在五十三回中提供了答案。书中讲述贾珍命贾蓉去领恩赏。贾蓉回来说,关赏的衙门“不在礼部了,在光禄寺库,才领回来”。《清史稿·职官志》中记载,康熙十年时恩赏由礼部精膳寺承担,“乾隆十三年始命大臣兼管寺事”。乾隆十三年为1749年,证明曹雪芹写此回时,应在1749年以后。又,曹雪芹写祭礼情节,完全按《典礼》谕旨撰写贾家祭祖程序,而《典礼》最早用满文颁行是在乾隆十二年,即1747年,也证明曹雪芹写此回时,应在1747年之后。所以讲,《红楼梦》完成于18世纪中叶的提法,是合乎历史事实的。
第二,曹雪芹在五十三回中,很自然巧妙地安排了波澜起伏、情节逐步升华的几个“书眼”,即大小高潮:
(1)晴雯重病中为宝玉补好羽服,塑造晴雯性格与情笃;(2)宁府尤氏与儿媳贾蓉妻,备办压岁钱与去光禄寺领取春祭皇上赏银;(3)传报黑山村乌进孝呈禀贴与贡单,细述所奉贡品方物名称数目,以及贾珍与乌庄头对话,刻画主家之贪得无厌,乌庄头无可奈何地申诉年景与哀情,人物声情,栩栩若生,震撼肺腑;(4)除夕宁府中盛祭宗祠的隆重景象;(5)荣府以贾母为首的夜宴、赏灯、观戏、撒给众奴仆的小筐罗银锞子“豁郎郎满台钱响”。这五个单元情节中,最中心的书眼,实际是两个,即乌进孝进府送北方土产方物和除夕天的阖族上下拜祖祭祖。其余三个小高潮情节,均是主线故事的铺排与烘托。而在这两大核心书眼中,作家曹雪芹满腔热忱、独具匠心地创造和艺术构思出了乌进孝进府献贡,这场震撼人心的戏,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艺术创造。
我们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许多故事情节、用品、服饰描绘中,深切感受到作家曹雪芹对大荒山无稽崖(窝集)所在地的长城以外,人情物阜的钟爱。本回乌进孝送土产方物,是最鲜明、最直接地表述了来自清王朝发源地的敦厚、淳朴的人情风貌。所展示的方物,简直就是白山黑水的方物博物馆。从故事中讲述和介绍之鳇鱼、野猪、大鹿,“今天雪大……,四五尺深的雪”,“走了一个月零两日”等,又使人无可争辩地首肯是清季东省关东方物。
曹雪芹又是一位清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知识很渊博。相信他对清代北方疆域史、民族生活史,有深刻洞察和理解。他对东省风情寄予了特殊的爱恋。在本回里,他用很多文字,以细腻白描手法渲染乌进孝进宁府,虽无更多艺术修饰,似乎在报贡单,却令人深刻地同情和喜爱乌进孝的憨厚、淳朴、忠诚,更感受到东省是人杰地灵、物华天宝的沃土。
曹雪芹塑造的庄头乌进孝艺术形象,很有民族学、历史学研究价值,它反映和揭示了有清一代旗地生产经济特征下产生的多种庄园形态,以及满族上层领有者与广大劳役者(世仆、奴才)——牲丁之间的生产关系。这是有充分历史依据与现实生活基础的。《红楼梦》五十三回中,予以典型化地集中再现。由此,足见作家曹雪芹对清初以来,日益公开化的社会尖锐矛盾,体察入微。
东北满族等诸土著民族与部落,向中原献贡形式,源远流长。他们及其先民生息繁衍的域北,富饶广袤。史称漠北、朔方、雪域,“北方有不释之冰”[12],奇珍百类,向为中原贡物之源。周秦时肃慎人贡“楛矢石砮”。勿吉时贡名马。唐时贡鲸鱼睛,皮革。宋时贡貂皮、马匹。明清尤有增扩。清王朝,更重视东北故土方物,名类千余种。北民为输贡物,常跋涉北上赴北海(即今鄂霍茨克海)、库页,甚至进入堪察加,捕貂、捕鹰、雕、海产方物及矿石、盐、玉翠等亦名闻遐迩。曹雪芹在本回中描写向宁府献贡细节,不属于皇贡,而是属于清代一定氏族(或部落)奴仆或管家(庄头)向本族主人进贡年税和贡物。这在清代是极普遍的常例。由此,我们可以透视出清代特有的经济占有形式。旗民官员生计要完全依赖自己所据有之庄田领有制,靠雇佣或占有的奴仆的血汗成果,饱食终日。清代旗民生计问题,是清代长期诸种矛盾中的核心导火线。这种经济境况的形成,是清代长期人关与战祸形成的。清廷从清初起圈占土地,为皇室、贵胄、大小官员占有,划为大小庄园,设“皇庄”、“王庄”、“八旗庄田”(一般旗地),不少原耕民,流徙散户、招降敌俘等,沦为“庄丁、牲丁”,即阿哈(奴仆),甚至终生为奴,“世仆”、“辈辈奴”,此种惨况,直至清亡。东北最大的皇家御园,也是“皇庄”,就是吉林打牲乌拉衙门。从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起,便“专为采捕本朝各庙坛陵寝四时祭品而设”。顺冶十四年(1657年)乌拉设总管衙门,对牲丁、参户、猪户、渔户、蜜户、松户等直接统理,成为清政府设在东省故土、规模庞大并专为采捕皇贡的生产机构。牲丁人口不断增加,雪芹生活的乾隆初年,牲丁已达三千余人。[13]光绪年达四千余人[14]。《红楼梦》中,宁荣二府在东省的官庄,从乌进孝献贡单观之亦颇有规模的。雪芹将宁荣二府所占有的庄田的庄头起名叫乌进孝。“乌”字,很可能有所影射,不能不令人自然而然联想到清代赫赫有名的打牲乌拉皇庄。字里行间很可能镌刻着作家曹雪芹祖孙几代人,在头脑中对显赫几朝的乌拉打牲衙门,所留下的深深的印记,也一定会对作家典型化艺术构思,产生灵感与影响。除东省皇庄外,至于大小官庄,尤多如牛毛。其经营方式多为家主居京中或在某府州任差,原分田产便归指定的专人(或亲属)经略,经管人称庄头。庄园,满语称“拖克索”(tokso),或称“噶珊”(kasan)。掌握全部经济生产的首领,满语称“达”(da)。所以,有“拖克索达”(庄头)、“噶珊达”(屯头、屯长)之称。从调查东北满族打牲丁及各庄户后裔所闻,令人瑟瑟。牲丁最苦,有为主殉死者,无人身自由,多私逃者。《清史稿》中,多处载有捕逃追回后,处以酷刑。丰硕的贡品,是牲丁血泪骸骨换来的。庄头稍好些,但遭鞭责、罢职、入狱者亦有之。曹雪芹笔下乌进孝的哀诉,贾珍尖酸苛语,都是一个时代的声音,深含“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作家意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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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长白恒端的金楼子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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