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多尔逊的苦心经营,到了1973年已经为民俗学系争取到了很好的“力量基础”:
在民俗学研究所的头衔下,伴随着每个季度一百万美元的预算,各学科的委员会开始向一个自主的系发展。民俗学研究所拥有六个全职的教员,四个(包括我)与其他系共同任命的教员,总共8.3个FTE,大学里全职员工(full time employee)的缩写。另外有六个其他系的教员,在民俗学研究所研究员的名称下,参与系里的会议和投票,承认致力于民俗学的教学和研究。实物财产包括拥有两间私宅的研究所,一间做教员、助理编辑和两个全职的秘书的办公室,另一间是教学助理的办公室,并且存放着民俗档案(Folklore Archives)的手抄本。第三个设施就是在麦克斯韦大楼(Maxwell Hall)中的传统音乐档案馆(the Archives of Traditional Music)和其人员,包括馆长、副馆长、图书馆管理员和四个研究生助理。研究所现在有20个教学、编辑、档案和图书馆助理。文理学院和研究生院列出了53门由民俗学系开办的课程。150名研究生同学在读民俗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其中90名都是布卢明顿分校的。登记的本科课程有1500人,并且新的本科主修,现在在第二年,吸引了29名学生。民俗学夜校课程同时也在布卢明顿分校、印大四个分校——印第安纳波利斯、韦恩堡、科克摩、哥伦布等开设,由博士候选人授课。自1957年以来,美国和国外的大学共向我们输送了48名博士,都是他们最好的学生。
除了以上主要两点之外,民俗学的建设还面临其他诸多问题,如缺乏相关的民俗学教材。在1948年的问卷调查中,学者们对此抱怨纷纷,尽管很多学校已经开设了民俗学导论课,学生们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是却没有一本专门的理论教材。对此,多尔逊在1959年完成了《美国民俗学》(American Folklore),书中以地域的(regional)、人种的(ethnic)、种族的(racial)、职业的(occupational)民俗传统区分了俗民群体(folk groups),书中也提到了殖民地民俗、黑人民俗等具有美国特点的民俗,为美国民俗学提供了理论基础。(Dorson,1977)
尽管在学科建设方面困难重重,但多尔逊所取得的成就仍是有目共睹的,从1961年开始,他指导了88篇博士论文,所培养的学生包括罗杰亚伯拉罕(Roger Abrahams)、丹本—阿莫斯、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罗伯特乔治(Robert Georges)等等,都成为后来美国著名的民俗学家。同时,他还接收了很多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留学生,帮助他们建立自己国家的民俗项目,而且还亲赴这些国家进行调查和访问。他和全世界的民俗学学者交朋友,邀请很多国外著名的民俗学家来他的布鲁明顿项目(Bloomington Program)教课,他还积极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座谈会,努力开阔学生的视野,为学生打开通向世界的大门。(DéghLinda,1983:117)在印大的带领下,就整个美国高校来说,到1977年,开设民俗学课程的院校也已达到396所,(Dorson,1978:88)美国民俗学的发展迎来了繁荣时期。
二、多尔逊的“美国民俗学”理论
在分析“美国民俗学”(American Folklore)之前,多尔逊同时提出了“美国的民俗”(Folklore in America),后者主要指民俗学家们在处理“美国的民俗”时,“不是把民俗材料(folk stuff)置于美国的历史经验中,而是用比较的、精神分析的、结构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析,或者直接不加分析地收集”,而“‘美国民俗学’是要解释美国民间传统形成的边界及其影响”。(Dorson,1978(2):97)
多尔逊提出“美国的民俗”,主要是针对当时学者来源多样,民俗学界秩序缺失,混乱不堪。一些业余的收集者、大众作家不分真假、不加批评地收集,在多尔逊看来这是民俗学前进的最大阻碍;而专业学者们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民俗学理论,总是从欧洲借用,或求之于其他学科。多尔逊将当时参与民俗收集、研究的人分为七类,他们分别是:比较民俗学家(Comparative Folklorists)、文化人类学家(Cultural Anthropologists)、民歌和民间音乐专家(Folklsong and Folk music Specialists)、专门的辩护人(Special Pleaders)、地方收集者(Regional Collectors)、文学历史学家(Literary Historians)、大众作家(Popularizers)。(Dorson,1959:197-202)这其中,大众作家受到了多尔逊最多的批评。
民俗大众化的传统可以追溯到格林兄弟,但在美国,民俗大规模地商业化始于1944年本杰明博特金(Benjamin A.Botkin)的《美国民俗宝库》(A Treasury of American Folklore)。这本书在市场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甚至很多美国人都是通过这本书而开始了解民俗学这门学科的,这在多尔逊看来简直令人震惊。这本书纯粹是剪贴而成,处处充满矛盾,毫无科学性可言,但它竟然得到了民俗学家们的认可。(Dorson,1969:282)多尔逊因此称这本书及其后续系列为“伪民俗”(fakelore),即“没有理论前提,没有来源于田野或者图书馆的基本研究。他们的目标就是用触手可得的材料取悦公众。民俗学者应该坚定自己的立场,与这种标准、理论对抗”(Dorson,1959:202)。
针对多尔逊提出的“伪民俗”有很多批评。阿兰邓迪斯在《伪民俗的制造》(The Fabrication of Fakelore)一文中,将多尔逊所批评的保罗班扬(Paul Bunyan)系列(《美国民俗宝库》里塑造的英雄形象),与《俄相诗集》《儿童与家庭故事集》和《卡勒瓦拉》联系起来,认为多尔逊所谓的“伪民俗”的产生与民族主义相连,源于文化自卑情结。他认为,多尔逊只是一味苛刻地批评本杰明博特金对口头原始资料的篡改,却忽略了它出现的时间——1944年,正值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伪民俗明显满足了一种民族心灵的需要:维护一个民族的身份,使之不断增加民族自豪感,特别是在危机时期”。(邓迪斯,2004:26)但如果我们再看一看多尔逊对“伪民俗”的批评,就会发现它实际上指的是:满足市场需求的商业化;没有理论的前提和科学的方法。从这两点来看,《俄相诗集》《儿童与家庭故事集》和《卡勒瓦拉》并不满足多尔逊所说的“伪民俗”,邓迪斯从这个角度来反对“伪民俗”的提出,显然有失公允。或许我们可以说,“保罗班扬”诞生之后,可能起到了弥补美国人文化自卑的作用,但其产生的初衷与制造的方法,却与上述三者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并且,多尔逊曾在文章中明确表示过:
我不打算抨击我们文化的风车,来恢复纯洁的、无污染的民俗。我的建议是民俗学者应该思考大众文化(mass culture)和民俗成品(folklore patterns)之间的关系。保罗班扬作为民族英雄单薄又让人失望,但是作为一个制造品,它迎合了孩子们的需要,为度假胜地推广者、广告公司、记者、艺术家提供了充分的滋养。在一个尼龙、奥龙、的确良的时代,为什么不能有人造的民族英雄呢?我们美国民俗学家应该将兴趣放在保罗班扬、佩克斯比尔(Pecos Bill)、乔伊马加拉克(Joe Magarac)这些伟岸的、有力量的、有效率的形象的塑造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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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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