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学术史反思
   理论与方法
   学科问题
   田野研究
   民族志/民俗志
   历史民俗学
   家乡民俗学
   民间信仰
萨满文化研究
   口头传统
   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
春节专题
清明节专题
端午节专题
中秋节专题
   二十四节气
   跨学科话题
人文学术
一带一路
口述史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濒危语言:受威胁的思想
列维-施特劳斯:遥远的目光
多样性,文化的同义词
历史记忆
乡关何处
跨境民族研究

春节专题

首页民俗学专题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春节专题

[潘知常]最后的晚餐——春节联欢晚会与新意识形态
  作者:潘知常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2-07 | 点击数:16142
 


  核心提示:作为一个被篡改的民俗符号,“春节”是春节联欢晚会所提供的文化心理背景;作为一种特殊的身份象征,“联欢”是春节联欢晚会所喻示的意识形态指归;而“晚会”则是春节联欢晚会所提供的表演平台,意味着一个虚拟想象的空间。显然,只有由上述三个关键词入手,春节联欢晚会的庐山真面目才会真正大白于天下。


 

  作为中国媒体文化的一道独特景观,1983年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的创办,无疑既是必然中的偶然,也是偶然中的必然。所谓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作为1983年改革开放的振奋态势、思想文化的活跃氛围以及思想解放的国人心理的凝聚,春节联欢晚会得以应运诞生,然而,尽管因此导致了中国的媒介新闻、电视剧与娱乐节目这三大节目资源中的娱乐节目的历史性性的革命。任何的从美学的、艺术的角度的对于春节联欢晚会的剖析都显然无法切中要害。事实上,春节联欢晚会背后的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置换与修辞,才是真正引人瞩目的所在。其中,“春节”-“联欢”-“晚会”可以被视为解读春节联欢晚会的能指的三个支点。作为一个被篡改的民俗符号,“春节”是春节联欢晚会所提供的文化心理背景;作为一种特殊的身份象征,“联欢”是春节联欢晚会所喻示的意识形态指归;而“晚会”则是春节联欢晚会所提供的表演平台,意味着一个虚拟想象的空间。显然,只有由此入手,春节联欢晚会的庐山真面目才会真正大白于天下。

  新民俗:传统民俗与新意识形态的话语置换

  长期以来,中国以意识形态立国,意识形态在社会的凝聚力与社会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方面起着根本的作用。但是事实上意识形态又是中国的“阿里斯之踵”,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所在。按照宗教意识形态、主义意识形态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分野,中国的意识形态,显然没有神圣宗教的痕迹,是“主义”与“国家”的混合,可以称之为党-国意识形态。党-国意识形态瞩目的是“阶级利益”,它往往把国家的本质界定在阶级本质方面,从阶级性、历史性来为意识形态定性,不惜以“阶级”去重新书写历史。“国”是“党”的影子,“国”甚至被当作“党”的私有财产来使用。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从上个世纪的最后二十年开始,这一“极权”型的“旧”意识形态开始了艰难的“去政治化”的“绥靖”历程,逐渐变党-国意识形态为国家意识形态。所谓国家意识形态,瞩目的不再是阶级本质,而是“共同利益”。它转而从国家的社会公共职能方面去揭示国家的本质,强调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强调从 “阶级利益”走向“共同利益”,强调国家超脱于所有阶级之上,具备了一种共同的公共性。仍旧借鉴林兹(Linz)关于“极权”与“威权” 的理论模型,我们可以称之为一种“威权”型的“新”意识形态(参见我的论文《新意识形态与中国传媒》)。

  正如德勒兹所概括的,“权力在被拥有之前,首先要被实践”。作为一种生产性的实践而并非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新意识形态也必须要被“实践”,“它必被人格化方可见到,必被象征化方能接受”(福柯)。而公共仪式的实践显然正是“实践”新意识形态的主要方式。它并不建构现实,也不反映现实,而是虚构现实、想象现实,并且在此基础上重新定义现实,将现实不断生产出来,因此从强制、灌输、控制到同意、咨询、召唤,从“洗脑”到“公关”,隐秘地存在于对个体的咨唤之中(个体因此而“自由地同意”成为主体)。春节联欢晚会则尤其如此,作为一种表现性的公共仪式,它所依赖的不是理性的认知,而是情感的狂欢。借助于感情纽带,它“真实”地想象某种关系,为人们提供意义,进而重构生活本身。

  然而,也正因此,新意识形态借助于春节联欢晚会的“实践”,就不能不开始于对于“春节”的话语置换。春节之为春节,原本是一个传统的“民俗”。作为与“平常时间”彼此差异的“非常时间”、“神圣时间”,春节在中国人的心里有着无可替代的位置,甚至僭取了类宗教的属性,不过,春节也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封闭的民间叙事文本,而是一个融合了各种意识形态话语交锋的场域,尤其是权威意识形态进行话语置换的象征资源。在古代中国,“春节”就被借助于权威意识形态的话语置换被“篡改”一种“官-民”意义上的庆典,官方意志假借“自然”的名义,置换了民众的生活想象,通过这种置换,民众把对幸福生活的想象“篡改”为对“风调雨顺”的自然力量的膜拜,“天灾”遮蔽着“人祸”,政治危机从而得以有效地“缝合”。而在春节联欢晚会中,春节的话语置换在新意识形态的“实践”中再一次呈现。首先,是“家”与“国”的话语置换。作为辞旧迎新的重要关口,春节给民众带来的不仅仅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而更多的是对于个人、家庭的幸福生活的期盼与祈祷。显然,这一诉求基本可以归属于私人的情感空间。然而在春节联欢晚会中,这一诉求却由“家”而“国”,进入了一个公共的情感空间。借助于春节,新意识形态在将民众的原始共同情感(合家团圆、丰收、富裕、祥和,等等)神圣化(“家-国”团圆、国泰民安、民族复兴、国家繁荣昌盛,等等)的过程中,最终将春节这一传统的民俗“篡改”成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仪式,从而完成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共同想象”。其次,是“交流”与“传播”的话语置换。传统的春节是人际交往的最佳时机,含情脉脉的情感交流酿造着浓浓的“过年情结”。但春节联欢晚会却既割裂了家庭与家庭之间的人际交往也割裂了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人际交往,并潜移默化地把家庭割裂成了一个个孤立的个人。犹如在电视时代,communication的意义不再与“沟通”、“交流”相关,而是与“传播”相关,春节联欢晚会也不再是神圣假日,而成为“媒介假日”。在“媒介假日”中,春节联欢晚会把春节“篡改”为对于一个个孤立个人的“意识形态格式化”的契机。沉醉其中,一个个孤立个人非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被“意识形态格式化”,甚至还反而乐不思蜀,耽溺于接受“新仪式”“启蒙”的愉悦而“三月不知肉味”。最后,是“参与”与“旁观”的话语置换。在传统的春节中,每个人都是春节的主角,而现在却被“篡改”为旁观者。“在场”的社会成员成为“缺席”的社会成员。电视里的春节,只是国家的春节。而每个受众事实上则都是缺席的。他(她)只能跟随主持人的指引,在电视中感受虚拟的春节,沉醉于春节联欢晚会所营造的现代狂欢之中,并“自由地”走向对于新意识形态关于现代民族国家的“共同想象”的认同。

  由此我们看到,由中央电视台主办的春节联欢晚会尽管无疑禀赋着被授权的行政合法性,事实上更为重要的却是来自春节自身的文化心理的合法性,加之人们对于文革中被剥夺了传统的文化心理的合法性的“革命化春节”的痛苦记忆以及对于轻松愉快的文化娱乐形式的向往,春节联欢晚会也就理所当然地像吃饺子、放鞭炮一样成为“新民俗”,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年夜饭”,成为最后的晚餐。然而,春节作为公共仪式固然可以被新意识形态蓄意加以“篡改”并且对其中的意识形态符号予以肆意放大,公众固然也可以对于这一“篡改”与“放大”丧失应有的警惕,从而陷入一种心理和文化上的盲从,通过沉浸其中去做梦的方式以达到某种隐秘或公开的满足,但是春节联欢晚会的取代庙会、炮竹、春联而成为由官方一手操办的文化图腾,却毕竟也意味着它已经被新意识形态所“买壳上市”,春节之为春节也毕竟因此而失去了其原有的快感和意义,最终从民俗的狂欢走向伪民俗的无趣。90年代以来,对于春节联欢晚会的不满的呼声不绝于耳,甚至甚嚣尘上,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凤凰网 2011年02月01日 19:46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让我们的节日“火”起来
下一条: ·春节:中华民族最大的节日
   相关链接
·[杨秀]一个京西门头沟人的春节过法儿·[彭伟文]“爱好”和“高兴”:传统节日的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
·[吴宇佳]传统年俗与数字时代的互动研究·[刘岚]湛江市太平镇东岸村春节年例习俗调查报告
·[柯小杰]传统节日民俗中的卫生防疫智慧·[陈在扬]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春节习俗调查
·[陈鸿炜]玉林春节饮食民俗的时间感·[张勃]春节——赓续不绝的文化传统
·[萧放]传统新年礼俗与中国人的时间更新意识·[刘魁立]作为时间制度的中国节日体系 ——以传统新年为例
·[王霄冰]传统节日的创新发展与文化自信·“花开颐和”首届岁朝插花展赛开展
·联大通过决议将农历新年列为联合国假日·[王晓涛]后疫情时代端午龙舟竞渡的现代文化表达
·[常睿]都市春节习俗实践的内在动力·[邓清源 黄永林]要素传承与功能重构: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的当代变迁
·[耿波]仪式与距离:中国传统春节的社会组织意义与艺术性·[徐万邦]春节的主要活动及其文化功能
·[张跃]春节在云南少数民族中的共享性意义·[李楠 陈琛]论应节戏的文化内涵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