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节日的范围,指我国现在民间流行或残存的节日,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立春、冬至等。
2、民间节日是一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民族文化(并且说什么是文化和民族文化),它也是民族文化基础的一部分。
3、节日,是民族社会生活中的创造物和传承物。它是由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是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而完善和变更的。
4、节日是各种活动的复合体,这是它作为文化现象的一种特点。如端午节,有各种食物、药物、法术和划龙舟等。阴历新年的活动就更多种多样,因地因时而异了。(举杭州百年前的事例为证,只艺术——包括技艺等——一门就有40多项)它大都不只是单纯的一项活动,而是一种复合体。
5、与此相联,作为文化的一种现象,它是往往结合着各种文化现象在一起的,这种不同文化现象的结合,因各项节日本身的不同而有差异。但概括来说,它的活动所包含的其它文化活动有经济、伦理、教育、宗教、法术和艺术、技艺等方面。例如春节,在过去就差不多包括了上列各种文化现象。在这种意义上,它是民族文化的大集会、大展览,它至今仍具有生命力(而且不限于国内),这怕就是原因之一。
6、由于节日内容的丰富,因此,它对于社会和社会成员的功能也是多方面的,是传递着社会各种人的各种要求的。
7、由上面所说看来,一个民族的民间节日,特别是重要的节日,不仅具有民族特点,体现着民族生活,而且有与整个民族生存、发展相随伴的意义,它也是诸多民族存在标志之一。
8、传统节日对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作用。民间文化(包括传统节日)在历史的发展中 有调节、改进的作用,但是这种调节、改进是不自觉或半自觉的。现在是科学发达的时代,要求我们的活动更有自觉的意义。
9、我们当前对民间文化(包括节日),一是历史认识和教育的(即文化史教育等);一是现实应用的。
10、两种态度的处理:
(一)作为民族文化遗产,首先,加以收集、整理、展出、研究,使之提高国民的历史认识、民族感情——乃至于民族自豪感。(从这点说,它是历史的,又是教育的)
(二)对这种文化传统,加以科学的客观分析、评判,然后从建设社会主义新文明的需要,慎重地加以甄别。这种甄别结果不外两种:甲,取其有价值的,加以充实、提高或改变,使融入新的文化系统中,成为民族文化的常青部分。乙,其背时的,无益于现实生活的,则给以抛弃,使成为历史陈迹,当然有时不一定经过比较周密的分析和讨论。
11、一个民族的现实文化,不停地在加入新成分,同时不忘对原有的文化加以吸取、改造、融合,便成为新文化的一部分。不管有怎样的实际更变、更新,总不能离开千百年祖国人民所产生、使用的文化。即使是那些失了祖国、土地的漂流民族,在社会生活上和民族心理上也不能是那些断梗飘萍,何况我们的文明古国,有着丰厚的文化传统的呢?我希望同志们不要忽视我两年前的诗句:
糟粕精华须细别,当心莫做败家儿!
附记:作者遗稿,原题后表明“发言要点”,作于1988年1月22日。黄涛根据作者手稿整理。
整理者手记:2008年3月,钟少华先生给我寄来钟敬文先生这篇手稿的复印件,特意说明是从未发表过的,各种文集也没收录过。他嘱我誊写出来,并以适当形式利用或发表。我考虑还是发表钟先生原作为好。该手稿应是用碳素笔写的,涂改较多,不少地方很难辨认。有的地方是与钟少华先生一同认定的。有一个句子做了文字上的调整,有一句话因不能分辨清楚而省略了,其余皆照原稿。
虽然这只是一篇二十年前的发言提纲,但其内容对今天的学术研究和文化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其关于传统节日的观点对当前节日文化遗产保护富于启发性和借鉴价值,有些言论很精辟,有的句子令人警醒。
──黄涛
(本文发表于《民族艺术》2008年第3期)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2008-10-21 2008-10-21 22:31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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