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在西方民族志研究领域,关于家乡民俗的研究,却是随着西方哲学思潮的巨大变化、经历过很长一段时期的学术反思和理论争鸣之后,才逐渐开始为学界所接受的。在民族志研究兴起的早期,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民族志是一门“文化科学”,通过田野调查和研究者的努力,我们能够发现客观的“真实”和科学的文化规律,发现人类社会的普遍特性。因此,研究者应该到陌生的异文化当中去进行田野作业,以寻找和发现有关人类社会与文化的“科学理解”,因为只有在异文化当中,研究者才容易保持客观的立场。这样的一种观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占据着统治地位,成了所有民族志学者不敢违背的指导原则。受这种观点的支配,研究者关于自己文化的研究,一直是被排斥、被禁止的,其主要的理由就是,研究者会因为过于熟悉自己的文化、对这种文化熟视无睹而忽略了其中的某些重要因素,更会因为主观因素的过多参与而破坏了研究的客观性。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学术的发展,传统民族志所追求、标榜的田野调查的“客观性”、“科学性”,日益受到了质疑。在解释学、结构主义、新马克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非西方主义等一系列自二战以后陆续兴起的新思潮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人类学者和民族志学家开始认识到,田野调查和民族志写作总是不可避免地包含着诸多人的、主观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研究者永远也无法达到所谓“纯粹的客观和科学”,而只能是通过描述来表达自己对社会、文化、人生的阐释,揭示部分的真理。[18]有的学者甚至断言:想要通过民族志的写作表现(represent)一种文化是不可能的。相反,民族志学者只能“唤起”(evoke)一种拒绝对该文化进行模仿的“审美综合”(aesthetic integration)或“话语碎片”(fragment of discourse),一种不可描述的非实体(non-entity)。[19]这样的认识,使得被追求“客观性”、“普遍性”、“真理性”等目的所遮掩和遏制的调查者的情绪、感受、经历等主观因素,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当作严肃的话题引入了学术研究领域,而研究者对自身文化的研究也不再因主客观之争而受到限制,从而逐渐打破了民族志研究中排斥自身文化的禁忌。
由此,出现了一大批以自身文化为研究对象的著作——包括许多民俗学方面的博士论文。这种研究,被概括为了“本土民族志”(Indigenous Ethnography)或“局内人的民族志”(Insider Ethnography)。[20]例如,《美国文化中关于残疾人经历的口头叙事:偏见、少数派和民间群体》一书,其作者以一个残疾者的身份参与到一个残疾者群体之间,以一年半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考察他们对于美国文化中关于他们之态度的认识以及这种认识的来源等问题。作者自认为其身份既是“局内人”又是“局外人”(outsider),因为他与自己的研究对象有着同样的残疾人的经验,但又不属于所研究的那个特定团体,这使他的研究保持了一种独特的视角。[21]又如,《关于休斯顿地区摩托车非法驾驶者的局内人民族志》,研究的是“摩托车非法驾驶者”(outlaw bikers)——一群因其行为方式常常违背基本的社会规范而被主流社会所斥责和批判的人群。作者自己本身就是一个“摩托车非法驾驶者”。在论文中她通过自己和休斯顿的三个“摩托车非法驾驶者”俱乐部成员的切身经历,以“局内人民族志”的方法,对这些特殊的人群进行了研究,提供了许多为外人难以知晓的关于这个特殊群体的历史、传说以及个人生活史等,为人们了解和理解这个群体,架设了一座桥梁。[22]再如,在《局内人民族志:信仰者的两难境地》一书中,作者以一个五旬节派教徒(pentecostal)和民族志学者的双重身份,深入分析了五旬节派的布道中显示的民间信仰、五旬节派教徒们如何自己界定讲道法、五旬节派的传教士如何采用认识论的方式来准备他们的布道等问题。[23]
对于“局内人民族志”,也有着许多基于传统民族志立场的批评意见。《局内人民族志:信仰者的两难境地》的作者就谈到:“但是仍然会有一些学者对我的研究持否定意见,只是因为我是作为一个民间宗教团体中的一员而描写和研究那个团体。在他们看来,我仅仅是在提供见证而已……”[24]然而,各种批评却并不能阻止“局内人民族志”的研究日益成为一种潮流的现实。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文章来源:民间文化青年论坛 【本文责编:思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