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对于Folklore的认识和研究,往往会根据本国国情、民情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倾向。日本民俗学鼻祖柳田国男先生和关敬吾先生合撰的《民俗学研究的出发点》指出:“民俗学研究的出发点在于认识祖国和认识自我,它的意图是站在自然共同体的立场上来研究民众的传承生活样式。但是,各国研究者最初的动机与目的并不一致,因而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发展趋势。德国的民俗学始于格林的文献学研究。其后,一方面保持了这种倾向;另一方面,自从黎尔为了社会政策的目的而建立了科学的民俗学以来,受其影响,汲其源流的德国民俗学就带有很浓的社会学和社会政策的色彩。民俗学是关于特定民族及其民间传承的科学,它的特征取决于该国的文化特点。不消说,民俗学决不是深居书斋、潜心思辩的学问,而是以资料为依据的实证科学,必然要受到各个国家的资料状况即该国文化样式的强烈影响。因此,民俗学往往适应本国情况而独自发展。虽然研究特定民族是民俗学的特征,但是,这并不会动摇反映民俗学一般规律的方法论。相反,这种特征正是本国民俗学的出发点,也是它的终极目的。芬兰民俗学已充分说明了这种情况。如所周知,芬兰曾处于俄国与瑞典的统治之下,长时期内,虽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却被迫使用外国语,也可以说这是芬兰民俗学兴起的缘由。这个国家的民俗学又是从研究具有丰富传承的民间叙事诗《英雄国》开始的。芬兰是一个民间故事及其他民间文艺资料特别丰富的国家。民间文艺和与之密切有关的民间信仰成为芬兰民俗学的中心问题,在那里,民俗学甚至被认为是研究民间文艺与民间信仰的学问。虽然在我国与欧洲各国,民俗学兴起时,也都有过类似的研究倾向,但芬兰的民俗学却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了方法论。这是和我国民俗学大不相同之点,与德国民俗学的特点也相距甚远。芬兰民俗学在研究民间传承中,特别着重的是文化起源及其传播方向,研究范围限制得甚为狭窄。从上述事例大致可以了解民俗学的研究内容、范围都是由该国资料状况所决定的。”
芬兰将Folklore中的文学艺术因素较强的部分纳入了文学体系的研究,但并没有将其当作纯粹的文学,而是与民间信仰联系起来。苏联将Folklore中流行的文学因子另立为“人民的口头文学”学科。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在还没有全面了解苏联学界对源于欧洲的Folklore进行的苏联化解析和学术分工的情况下,一度跟从苏联的“人民的口头文学”研究模式,造成了我国民间文学学术研究对象的认知不清和研究中的被动。
出于苏联国内学科研究的现实,苏联学界一度把国际上Folklore的内容一分为二。在十月革命前,俄国就开展了对Folklore的研究,为此还专门出版了一本杂志《Художиственыйфольклор》(《艺术的民俗》),意指民俗中的文艺学,同时,还出版了另一本杂志《Этнаграфия》(《民族学》)。它们虽分属于文艺学和民族学两个领域,却不约而同地介绍、研究民俗学的事象和风俗习惯,界限有些模糊。因此,苏联著名的文艺学家萨哈洛夫认为,既然民俗事项、风俗习惯已有专门的杂志在研究,那外来语фольклор(Folklore)即为民众间流行的语言艺术部分,人民的集体艺术,民俗的艺术。后来,在苏联文学界倡导的“文学的人民性”理念影响下,又另立了“人民的口头文学”(нартраяустнаясловеснасть)学科。我国的一些学者既不了解苏联学界的这桩历史公案,又不仔细酌定译名与原意的关系,便袭用清末民初以来显示人民艺术创作才华的“民间文学”概念与其相配,真有点“死搬硬套”。一方面,它不能科学地界说这类艺术的范围、特征;另一方面,又生硬地剥离了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的天然联系,硬把它与独立的作家文学相提并论,结果就是矛盾百出,学术思想也弄得颠三倒四。一会儿说“民间文学”是文学的主流,一会儿说专业作家的文学才是主流。有的强调前者的文学性如何好,有的则一味地吹捧专业作家的文学如何高超。孰是孰非?实际上,这是把虽有联系,但本质上却有很大不同的两种文学形态,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所带来的偏差。
百余年过去了,虽有前辈学者把Folklore译为“民风学”“风俗学”“民情学”“民学”“民俗学”“民间智慧”等,但是将Folklore视为与民间文学大略相同的观念却延续至今。这期间,我们学界也有为“民间文学”冠之英语译名“folk literature and art”,以示区分。然而,在改革开放初,一位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的领导对我说:“民协对外交流时,国际上一时找不到与‘folk literature and art’同一称谓的学术机构,人家也搞不清你们自己搞的中文化的英文译名究系何意。”呜呼!
对“由人民创造并在人民群众中间广泛流传的文艺作品”,苏联学者倒也清楚地认识到了它与作家文学不一样的非文学特点。如包加得列夫在《俄罗斯人民口头创作导论》中列专章论述“口头文艺学跟其他科学的联系和它的特点”,强调须注意它“跟文学的区别”,“不能够仅仅局限在文艺学的方法上……例如,仪式歌,就靠近那些作为民族学研究对象的材料。许多仪式性的民间文学作品仅仅在把它跟伴随它的仪式同时研究的时候,才能够完全了解”。也就是说,在学术研究中,我们所谓的“民间文学”,只有在与仪式信仰或其他文化因子混合在一起的非纯文学的共同体研究中,才能获得真谛。
总而言之,百余年来,我国学界在Folklore学理框架中构建的“民间文学”之文学,内涵与真正意义上的如作家创作的文学,是不一样的。现在的“民间文学”学术称谓已约定俗成,一时难以修正,但是我们在学术研究中,必须对它非文学的广阔内涵有深切的了解,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更深入地研究之。
(本文刊载于《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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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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