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一滴水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对“中医药”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第二条)。由此,“中医药”成为中华各民族医药的概称词(cover term)。同时该法规定,“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传承活动”(第四十二条)。这里让我们回到本文的开头,以重温代表作名录的宗旨。委员会在其决定中对“藏医药浴法”列入名录的积极意义有如下评价(13.COM 10.b.8,para.2):
R.2:该实践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广有关自然界的知识,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将该遗产项目列入名录将彰显这些为全世界不同文化所共享的特质。该遗产项目的传统和制度化实践形成了协同增效作用,可增进不同实践者群体之间的相互尊重,并激发其他社区间就有关健康和疾病防治实践开展对话。
目前,我国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共有137项,含23个大类;传承人132位,其中女性14人;至少涉及12类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正如钟敬文所言:“一滴水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作为《公约》框架下分列的第四个非遗领域即“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的实例,“藏医药浴法”的申报和列入可谓以小见大、以一见十。那么,在人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该遗产项目申报文本中制订的各项保护措施若落实到位,其保护实践和经验总结便具备了个案的意义,对蒙古族医药、维吾尔族医药、苗族医药、傣族医药、彝族医药,乃至整个中医药的保护和传承当能形成涓滴效应,并且或可为其他非遗项目积极将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价值观纳入保护策略的考量树立样板,从可持续发展的多个向度上探索进路,总结中国实践,提炼中国经验。因此,我们依然有必要对“藏医药浴法”如何进一步对代表作名录的宗旨作出实际贡献进行更广泛的思考,这也正是申报工作和履约工作的长远意义所在。
诚然,我们既要充分关注《公约》名录中已载入的相关实例,也要从未能列入名录或退回提交国的申报材料中汲取经验教训。从近年缔约国的申报实践看,有些非遗实践对环境的可持续性构成了风险,如造成环境污染,或过度开发继续实践遗产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同时,也有一些非遗实践具有促进环境友好的积极作用,如利用自然能源,或发掘传统知识和传统技术本身具有的可持续潜力。此外,还须更多地关注商业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避免因旅游业的发展而使遗产项目步入去语境化的危途,如吸引更多的游客参与仪式实践。因此,建立有效机制,监测和评估相关遗产项目的保护成果、挑战和经验教训,也是中国非遗保护实践的必经之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藏医药浴法”申报材料凝聚着各相关行动方的力量和智慧,尤其是提供建设性意见的社区代表、群体代表和传承人代表,具体参与申报文本编制工作的撰写人,申报片拍摄制作团队,还有申报论证专家组都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派,笔者有幸作为成员之一进入以藏医药专家为中坚力量的工作团队,负责协助申报文本和申报片脚本的撰稿工作。这篇小文与其说是总结个人参与申报实践的一些心得,毋宁说是代表“我们”这支团队完成的一篇“作业”,以利各利益攸关方将“藏医药浴法”的申报实践作为保护实践的一面镜像。回想当初获悉该遗产项目的申报材料成为范例,对大家而言多少都带来了意料之外的“欣喜”。毕竟这份褒扬也是对中国申报实践的一种肯定。凝精聚神之际,还是希望所有行动方能将委员会决定转化为自反性思考的又一个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把握好后续保护计划的实施方向,在不断总结和不断反思中切实做好该遗产项目的保护工作和履约工作。这段文字也权且当作交代本文写作的初衷。
(本文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20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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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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