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向民间叙事理论升华
随着学术不断进展,民间叙事研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理论方法,即芬兰学派,也称历史地理学派。他们的最大贡献是试图穷尽民间故事的所有形式,用“母题”和“类型”将世界各地民间故事进行系统的分类和注册,并对一些故事类型进行追根溯源的考证,以弄清故事类型中不同异文之间的差别与联系,辨别其中的不同亚型、变体,最终找出该故事的原型或构拟原型。该学派的代表性成果是阿尔奈(Antti Aarne)的《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和汤普森(Stith Thompson)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
不过,仍有学者不满足于仅对民间故事做分类学研究和起源研究,他们的野心是:从民间故事的相似性中,找出故事讲述的法则,并通过这种叙事法则,构建出具有普遍性的故事模型,即“元故事”。
1908年,丹麦学者阿克塞尔·奥尔里克(Axel Olrik)提出一个天才的理论设想:“我们试图将这些普遍化的相似性归纳在一起,以便不仅能建立一个故事的生物学,或者神话的分类学,而是建立一个更加综合性的范畴———叙事的系统科学。这个范畴包括神话、民歌、英雄故事和地方传说。所有这些叙事形式组合而形成的一般规则,我们称之为民间叙事作品的叙事规律。”他指出:“我们称这些原则为‘规律’,因为,与书面文学相比,它们以更为不同和更加严格的方式,限制了口头文学的创作自由。”
奥尔里克归纳出了13条民间叙事的法则,它们是:开头和结尾的法则,重复的法则,三的法则,同场出现两个人物的法则,对比的法则,孪生法则,船尾法则,单线法则,模式化的法则,动人场面的使用法则,萨迦的逻辑法则,情节统一法则,注意力集中于主要角色法则。后来,汤普森(Stith Thompson)在《民间故事论》中,又将其归纳为更简要明晰的9条法则。
奥尔里克关于建构叙事的系统科学的思想,在普罗普(ВладимирЯковлевичПропп)和坎贝尔(Joseph Campbell)的研究中得到了理论化和精炼化。他们提出的一些法则,如开头和结尾法则、戏剧场面法则、情节统一法则等,在后来好莱坞的“英雄之旅”模式中,也是非常实用的法则。
1928年,俄国学者普罗普出版了《故事形态学》,该书不仅在民间文学界得到高度评价,而且在西方文艺理论界被誉为文学形式研究里程碑式的成果。
普罗普的问题是从民间故事学术史链条上发展出来的。他发现,民间故事的研究过去大多聚焦在故事起源问题上,他敏锐地提出:“在阐述故事是从何而来这个问题之前,必须先回答它是什么这个问题。”他从民间故事分类学入手,指出过去以类型、情节为标准来分类所存在的问题。他对阿尔奈的故事分类法,既赞扬其提供了一个故事研究的实用指南,又批评这个分类法并不科学,因为“类型与某个文本之间的一致常常完全只是大约相近而已”,有时情节相似的文本,常常不知道应该归到哪个故事类型之中。
普罗普发现,民间故事中存在着不变的因素和可变的因素:“变换的是角色的名称(以及他们的物品),不变的是他们的行动或功能。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故事常常将相同的行动分派给不同的人物。这就使我们有可能根据角色的功能来研究故事。”他为功能下了定义:“功能指的是从其对于行动过程意义角度定义的角色行为。”他采用了一种极有创意的研究方式,从俄国著名的阿法纳西耶夫民间故事集中,按顺序选用了100篇神奇故事,进行量化分析。结果发现,功能是民间故事的不变因素,数量是有限的,排列次序是不变的,最后他得出了惊人结论:“所有神奇故事按其构成都是同一类型。”
普洛普像化学家分析化学元素一样,把故事看成是叙事元素之间的组合。他认为在俄国民间故事中,角色共有七个:主角、反角、捐助者、助手、被寻求者、差遣者、假主角。这七种角色在故事中执行31种不变的功能。这31种功能是:1.某个家庭成员不在家。(β)2.对主人公下一道禁令。(γ)3.禁令被破坏。(δ)4.坏人试探虚实。(ε)5.坏人获得受害者的消息。(ζ)6.坏人企图欺骗受害者,以便控制他或占有他的财产。(η)7.受害者落入圈套,不自觉地帮助了敌人。(θ)8.坏人伤害了家庭中的某个成员。(A)8a.家庭中某个成员缺少或希望得到某物。(a)9.出现灾难或贫穷:主人公得到请求或命令,他被允许前往或派往。(B)10.寻找者同意或决定反抗。(C)11.主人公离家出走。↑12.主人公经受考验、审讯或遭到攻击等。这一切为他后来获得某种魔力或帮助铺平了道路。(D)13.主人公对未来的施予者做出反应。(E)14.主人公获悉使用魔力的方法。(F)15.主人公被送到、派到或带到他所寻找的目标所在地。(G)16.主人公与坏人殊死交锋。(H)17.主人公遇难得救。(J)18.坏人败北。(I)19.最初的灾难与贫穷得到解除。(K)20.主人公返回家园。↓21.主人公受到追捕。(Pr)22.主人公在追捕中获救。(Rs)23.主人公返回家园或到另一国度,未被认出。(O)24.假主人公提出无理要求。(L)25.给主人公出难题。(M)26.难题得到解决。(N)27.主人公得到承认。(Q)28.假主人公或坏人被揭露。(Ex)29.主人公被赋予新的形象。(T)30.主人公受到惩罚。(U)31.主人公结婚并登上王位。(W)
将这31项功能按顺序连接起来,其实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大纲,我们也可将其看作一个元故事。1946年,普罗普在《神奇故事的历史起源》中,考证了民间故事背后的风俗与历史,更明确地提出了两个故事模型:1.成年礼模式,包括的情节单元有:孩子们被送到或被驱逐到树林里或被林妖劫走、小木屋、预售、主人公遭老妖婆殴打、断指、向其他人展示死亡的假象、老妖婆的炉灶、碎尸与再生、吞下与吐出、获得宝物或神奇的相助者、改头换面、树林里的师傅与绝技、在婚前阶段和归来时刻反映的大房子、房中摆满食物的桌子、猎人、强盗、小妹妹、棺中美女、在神奇的花园和宫里的美女(普绪喀)以及邋遢鬼、丈夫出席妻子的婚礼、妻子出席丈夫的婚礼、禁入的储藏室和其他的母题。2.死亡模型。包括的情节单元是:姑娘被蛇妖劫走,形形色色的奇异诞生,死者如何归来,穿着铁鞋之类的东西上路,作为进入另一王国的入口的树林,主人公的气味,往小木屋的门上洒水,老妖婆的款待,充当向导的运送者的形象,骑鹰、骑马、乘船等的长途旅行,与企图吃掉外来者的入口守门人的战斗,过秤,在另一王国的逗留及这个王国的所有点缀。
不过,普罗普的故事研究过于学术化,难以用来指导创作实践。1949年,美国学者约瑟夫·坎贝尔的《千面英雄》出版,其中构建了一个更为通俗也更为实用的元故事模型。
坎贝尔在他天马行空的著作中,摘引了世界各地大量神话传说,把这些故事解构后重组为一个“英雄的旅程”,这个旅行故事主要包括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启程,英雄从当下处境中进入到历险的场域。第二阶段是启蒙,英雄获得某种以象征性方式表达出来的领悟。第三阶段是考验,英雄陷入险境,与强大的敌人或命运搏斗。第四个阶段是归来,英雄再度回到正常生活的场域。坎贝尔强调:这是神话中每一位英雄的必经之路,而我们每个人都是人生旅程中接受考验的潜在英雄。
坎贝尔这样归纳“千面英雄”的故事模型:神话中的英雄从他日常住的小屋或城堡出发,被引诱、被带到、要不然就是自愿走到冒险的阈限。在那时他遇到一位守卫着阈限不让通过的幽灵或神灵。英雄可能打败这守卫者或博得他的好感而进入幽暗的王国(与弟兄战斗,与毒龙战斗;献上供品,运用符咒),或被对手杀死而进入死亡之国(被肢解,被钉在十字架上)。越过阈限之后,英雄就在一个陌生而又异常熟悉的充满各种势力的世界中旅行,有些势力严峻地威胁着他(考验),有些势力则给他魔法援助(援助者)。当英雄到达神话周期的最低点时,他经历一次最重大的考验,从而得到他的报偿。他的胜利可能表现为他和大地女神—母亲性的结合(神圣的婚姻),他得到天父—创世主的承认(与天父和解),他本人的神化(凡人成神),要不然———如果那些势力继续对他怀有敌意———他的胜利就表现为盗取他为之而来的恩赐(盗走新娘,盗取火);这本质上是意识的扩大,和随之而来的存在的扩大(启迪、变形、自由)。英雄最后要做的事是归来。如果那些势力赐福给他,他现在就在它们的保护下启程(充当使者);如果不是这样,他就逃走并被追捕(变形逃走,越过障碍逃走)。到达归来的阈限时,那些超自然的势力必须留下;于是英雄离开那可怕的王国而重新出现(归来、复活)。英雄带回来的恩赐使世界复原(长生不老药)。
为了方便读者理解他的英雄故事模型,坎贝尔还做了个环形的示意图
图1 坎贝尔的英雄故事模型
坎贝尔这个结构主义式的千面英雄故事,其实是所有叙事文学中的一个元故事,尽管他从没正式使用过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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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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