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十六与十七世纪》。“在口语文学的发展和通俗书籍的出版上,第十六及十七世纪是一空前丰硕与活跃的时期”,而妙善故事也留下了“流传最广及最久的形态”⑥。作者通过对小说《南海观音全传》、《三教源流搜神大全》等搜神类书(它们一直是民间神佛的标准传记)、传奇剧本《香山记》的介绍和分析,展现这三种最广泛传播的通俗形式在继承前述由管道升所撰传记和宝卷共同展示的情节基干之余,各自添加了怎样丰富的内容。之后又介绍了西班牙文的传播(即《导言》所述)以及一些像先天道教本《观音济度本愿真经》这样改写本的具体情况。
第五章《妙善故事的剖析》。作者自称“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曾数度试图就其外在环境解释故事的这种增减变化,而下面我们将设法描绘出故事发展过程的概略全貌”⑦,他首先找出了在早期佛教经典中早已蕴含着与妙善故事相关的不少素材,比如香山仙人药方、菩萨的千手千眼、妙善三姐妹的名字等;其次,作者将妙善故事提炼出一个单纯的“核心故事”(kernel story),类似于我们所说的情节基干,认为它与以《李耳王》为最著名的“决定自身幸福的公主”型故事非常相似,并且介绍了该型故事在印度、中国的流传形态,在比勘中发现妙善故事在这一类型系列中的独特性:以反叛婚姻为动机并得到最后的认可。而所有这些素材也好、类型也好,都是妙善可能的源头或潜在的助力,但何时进入故事,却是无法考究的。该故事的真正开端,应算是蒋之奇的文字,作者称之为“前缘”(frame)故事。整个故事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形式阶段”:第一个阶段即重塑的前缘故事,它的高潮是“女儿的舍手眼”;第二阶段出现于各种“流通本”,它的高潮是“舍生”,即妙善在故事中间死去了,然后游历地狱并为诸罪人诵经销罪;而第三个发展阶段是“已成形的故事因历经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作者而被添加上许多附加事件的阶段”⑧。
第六章《各种解释》。这是对于妙善故事意义的追问,作者主要列举了三种解释:1.“禁欲生活的证言”;2.“孝的极致”;3.“妙善游地府”所附带的“过渡仪式”意义。
以上就是《妙善传说》的全部内容。下面笔者想讨论一下《妙善传说》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写本”。
“写本”在《妙善传说》英文版中是written text或written vertion,作者没有特别加以定义,可见并未将它视为一个特殊概念。在该书第三章开头,作者特意设置了一个小标题叫做“写本传统之观念(The idea of a written tradition)”。他说:“必须立即指明的是,本研究所根据的是手稿与刊印的传本。”而通过作者在书中所使用材料来归纳,“写本”主要是指书写的或印刷的书籍,当然,个别重要的石刻碑文也应该列入其间,因为理论上说,这些碑文也总得先有文本,况且,这些碑刻现已不能目见,都是转引自其他金石书录的。该章节接着说:“然而在一个人类学者与民俗学者越来越热衷于从口说传统(oral tradition)研究神话与传说的时代,我们这种回转到写本(written text)的研究需要加以说明。以书籍为本的研究会有怎么样的绩效?它的局限又是什么?”可见“written text”、“written vertion”或“written tradition”,主要是与“口说传统”(oral tradition)、“口传形式”(oral version)相对的一组概念。因此,我们可以把该书的“写本”认为是泛指一切文字材料。
需要说明的是,译者以“写本”来对译“written text”或“written vertion”,笔者认为不是很恰当,因为“写本”一词是版本学上的专有名词,通常指前印刷时代主要写于纸质媒介上的文书,比如“敦煌写本”、“吐鲁番写本”之类即是,它更多考虑的是版本(edition)而不是文本(text),所以,严格说来,这里的“written text”或“written vertion”似乎直译成“书写文本”更好。当然,现在既然我们以本书的中文译本为评论对象,那么还必须一以贯之地使用“写本”一词,只是必须说清楚它在《妙善传说》中的精确指代,以与版本学专门名词相区别。
《妙善传说》一书从头到尾并未对“写本”进行过分类,但董文将“写本”细分为“记录本”、“重塑本”、“流通本”和“改编本”四种。我们在《妙善传说》中,只看到“流通本”(‘circulating’ version)一词出现过一次,在第100页,它指的是管道升传记以来在社会上流行的通俗写本⑨,并不专指某类文体或媒介,他列举的就有戏曲《香山记》等。董文在这一概念下列举了“笔记文学本”、“志怪文学本”、“宝卷文学本”、“小说文学本”⑩,却不包括戏曲,因为在董文里,戏曲另属于一个专门名称叫“改编本”。董文是这样定义“改编本”的:“指民间传说被改造成带有主流社会特征的文本形态。妙善传说的改编本是正统戏剧教化本。”其所举例即是《香山记》。但“改编本”这个名词在《妙善传说》中是没有的,勉强与之相似的或许是“改写本”(reinterpretations),可是书中将之定义为“作家有意识的根据个人的看法或喜好来重塑妙善故事”(11),与“改编本”的涵义不同,它并不专指戏曲,而且肯定不包括《香山记》。“记录本”在《董文》中专指蒋之奇的两通碑文,《妙善传说》中无此概念。同样,“重塑本”这一名词亦未见,该书中只有“重塑”这个动词,指的是用后出的资料推断早期资料面貌的操作过程,具体说来,即用1104年的残碑以及祖琇、觉连的写本来推断(重塑)1100年碑文的可能原貌(本文后面将更详细地介绍这一重塑过程)(12)。董文中将之转为名词“重塑本”,其定义为“指文人记录本被重塑为宗教经卷的文本形态”,也就是专指祖琇、觉连的两个写本,与原书“重塑”的意指正好相反。所以,董文认为《妙善传说》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创设了四种文本分析法”,并据此衍伸出“个人写本”与“社会写本”两个自创概念,均与笔者对原书的理解不尽相同。
历时性与形态学逻辑的张力
通过上文对《妙善传说》内容的介绍,乍看起来,仿佛也就是某一传说故事的主题流变研究,这样的思路以顾颉刚的孟姜女研究为典范,在传说研究中早已是常规套路了。但仔细分析,却貌合神离,其主旨是在彼而不在此的。
通常的故事流变研究,其核心当然是勾勒出该类型的历史演变过程,也就是顾颉刚所谓“历史的系统”,其通常的做法,可以胡适简括的“历史演进法”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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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文学研究》2011年5期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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