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学科的开端问题,不同的视域和立场所看到和理解的开端也就不一样。从这个意义上说,起源和起点总是从终点的反思和返照中才获得了新的意义和新的理解。因为只有具备了新的标准、尺度或视域,我们才可能对学科起源和起点做出重构和重新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起源或起点是被重新发现和不断建构出来的实事,而不是固定不变的事实。所以,恩斯特·布洛赫说,“真正的起源不在起点,而在终点(Ende)”。Das Ende既是“终点”又是“目标”或“目的”。事物与生俱来应该实现的目的才是它的内在的、真正的和完整的目的。“就如同个体生命的成长史一定要再现人类整体生命的进化史,学术也是一个积累的成就。学术就像安徒生笔下的睡帽,谁戴上这顶睡帽,谁的学术梦想中就会再现他的前辈的所有眼泪和欢笑。前辈的成就将融人你的血液,你也将接过他提出过的所有问题,他的困惑你将再次体验,他的答案你将重新检验”。当我们站在学科迄今发展的终点甚至未来来看学科的起源时,才能对学科的起点有新的承受、领会和理解。
无论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学科有怎样的史前史,我们都不能否认,它在欧洲浪漫派、尤其是德国浪漫派那里才真正获得了内在目的和实践意志。尽管中外学界在最近几十年里已经越来越倾向于摆脱浪漫派的“阴影”甚至对本学科这种“不光彩的”出身讳莫如深,但德国浪漫派仍然是值得我们深刻领会和全面理解的一份珍贵遗产。在这方面,德语地区的少数派学者哈尔姆-佩尔·齐默尔曼的《审美的启蒙:以民俗学为目的对浪漫派的修正》一书已经先行了一步。
读过康德的人一般都知道,康德的审美判断是反思性的,也就是指理性、想象力和知性在涉及某个被反思的对象时的自由和谐。因此,它关涉的不是对象的性质而是主体自身的各种能力之间以及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换言之,审美在康德那里已经与道德以及实践理性的旨趣有关。正因如此,本雅明早就指出,德国浪漫派“有机的共同体论”就是把“诗的反思”转化为一切政治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关系,从而产生一种导致各种话语交流形式的政治美学,但哈尔姆-佩尔·齐默尔曼通过深人细致的分析进一步令人信服地阐明,席勒、费希特、施莱格尔、亚当·缪勒等浪漫派先驱,为了完成对启蒙运动的反思和再启蒙,把康德的审美理论进一步加以改造和发展,逐步引人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使实践理胜审美化,以此在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建构审美交流的共同体。我们可以用两个概念来简要说明其中的思想脉络。
19世纪欧洲民俗学从德国浪漫派那里继承了两个核心概念——和谐((Harmonie)与有机体(Organismus),浪漫派的这两个概念直接来自康德美学。简而言之,在康德那里,有机体主要不是生物学概念而是客观的目的论概念,它指的是在自然的有机产品中一切都是目的同时又互为手段。因此,有机体中的一切必须被判定为目的同时又互为手段。比如,对于眼睛,目的论判断不仅说眼睛是用来看的,而且说这种器官“应该”适合于看的目的。因此,目的论判断中包含着应然的实践判断,我们不难看出这种判断与康德的实践理性准则如出一辙。有机体是一个整体,它实际上是一个理性的目的王国,其中的每个组成部分都不能仅仅被当作手段,也要同时被当作目的。德国浪漫派从康德那里继承了这一核心理念,试图按有机体的标准也就是爱与自由的实践理性原则来看待并建构人类的共同体,他们要把康德单纯主观的、形式上合目的的审美“逻辑”引人实践领域,这实际上是对康德三大批判体系的突破,也为实践哲学打开了崭新的视域。
同样,当这两个概念变成欧洲早期民间文学或民俗学的关键词时,它们实际上意味着,民间文学或民俗应该是美的有机体,而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物”,审美的文化理论实际上构成了一种话语伦理学,而有着浪漫派起源的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实际上要寻求的各种“诗”的形式(如故事、传说、歌谣、神话、童话等等)本来就应该是对话的形式,自然诗和艺术诗都有同一个目的,即对思维、意愿和行动进行彻底变革。素朴的民间文化以其审美的表象和本源的人性而受到赏识,并且被当作人性和谐的单纯范式。由此我们也不难得知,赫尔德和格林兄弟的Das Volk概念并不仅仅指处于习俗中的“民”,而是指“(人)民”,也就是说,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固然研究的总是处于特定习俗中的民,但我们还必须对这种现实的、特定的“民”加括号才能还原出“民”身上的“人”,这种“人”恰恰是“民”的本源身份,相当于现代普遍平等的公民身份。单个的“民”固然是“小我”,但其中也有“大我”(公民身份)。当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研究不能只见“小我”的民而不见“大我”的人,而是应该看到并且同时兼顾“小我”中的“大我”或民身上的人。只有这样,作为人(公民)的民才可能拥有自由和尊严,才可能成为“一个配得上被称为‘公民’的‘民’或‘民间”’。当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关注的固然是个别性,但我们不能忘了最重要的一点:个别性恰恰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结合。
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学科最初正是德国浪漫派这种实践意志的行为体现,其最初的一瞥恰恰来自这种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也就是摆脱受外在因果关系决定的不自由状态,重新在实践上开启属于人自己的自由因果链。换言之,德国浪漫派为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学科规定的最初一瞥是一种实践理性目的或自由意志,即从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出发或者为了实现这种自由意志。德国浪漫派提出的不是理论理性的认识原则,而是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如果说实践就是从意志和目的出发的行动,那么,学科内在的理性目的就是它的自由意志。从自由意志和内在目的出发并由此受到规定的学科必然是实践科学。
理论认识以外在的认识对象为客观条件并且不能不受这种外在条件的制约,因而是不自由的,但实践认识则可以纯粹从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进行设定并由此创造出实践的“对象”。换言之,实践可以以自由意志为目的来对待人和事物自身的目的,因为人在实践中有这种“无(外在的)目的而又合(内在的)目的”的意志自由。这种审美状态绝非仅仅发生在个人意识领域内的、自娱自乐的思想游戏,而是能够直接影响并决定人的实践行为和社会生活的意志能力。它在欧美社会的日常生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已经并且继续在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由此看来,德国浪漫派为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制定的动机当然不是为了理论认识而是为了自由意志的实践。哈尔姆-佩尔·齐默尔曼没有进一步表明的是,浪漫派把康德的审美理论推向政治和日常生活领域所具有的惊世骇俗之处不在于它要认识世界,而在于它要改造世界,其实质是实践自由意志或为了自由意志的实践,至少是以自由意志为目的的实践和实验。德语地区民间文学或民俗学最初采用的财政统计学、地图学方法以及世界各地对民间文学的大量搜集和研究,都不仅仅是为了单纯地认识和描述本民族、本地区的文化家底或家当,而且是为了实践这样的自由意志或内在目的:在把不同地区、不同族群的民间文学或民俗看作手段的同时也看作目的,它们不仅有社会功能,也有自身的目的和价值。
可是,哈尔姆-佩尔·齐默尔曼提示说,在德国民俗学的学科奠基人威廉·海因里希·里尔(Wilhelm Heinrich Riehl)那里,德国浪漫派的批判哲学和美学背景已经被淡化了甚至被忽视了。从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无论中外,民间文学或民俗学产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都不是作为科学的学科而是作为意识形态在发展,其实也就是在意识形态与模糊的、朦胧的实践科学意识之间徘徊。换言之,现代民间文学或民俗学在越来越向学利,化和体制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已经逐渐遁入无穷无尽的差异化、地方化、民族化和碎片化的文化表象,忘记了学科最根本的前提,即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和实践科学的本质属性。具体而言,这种前提就是:从自由意志出发,尊重人的本性(即人格)和事物的特性(Eigentumlichkeit),也就是以人和事物自身为目的,尊重并维护不同的民族、文化和个人保持不同(Ungleichheit )的相同(gleich)权利,把审美的理性变成实践的理性,也就是变成审美的实践理性。这当然也是实践理性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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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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