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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华龙]春节源于鬼节考
  作者:徐华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4-01-14 | 点击数:12420
 


  春节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节日,千百年来人们视其为一年的开始而寄托种种美好的祝福,看作是幸福、吉祥的象征,很少将它与鬼文化联系起来,即使是对春节进行过研究的人也少有此类文章。据笔者所知,至今还没有文章从鬼的角度来考察春节。事实上,春节的鬼文化色彩相当浓厚,由于历史的推移,人们只注意到春节的吉祥和欢乐的气氛,而逐渐忘却了暗中涌动的鬼文化的潜流。此外各地春节中的民俗虽有“大同”,但亦有“小异”。在此小异之处,也存在着不同表现形式的鬼文化内容,因其属于一方的民俗而被众人所忽略。

  一、春节前后为祭鬼神的日子

  据记载,春节最早起源于古代腊祭。所谓腊祭,原是神农氏(一说伊耆氏)时代的“索鬼神而祭祀”,“岁终出祭”[(1)]。到了后来,春节的祭鬼活动变成了驱鬼的仪式。其根据有二:

  一是东汉崔实《四民月令·礼志》记载:“《岁时杂仪》:正旦国俗以糯米和白羊髓为饼丸之若拳,每帐赐四十九枚,戊夜各于帐内牕中掷丸于外,数偶动乐饮宴,数奇令巫十有二人,鸣铃执箭,绕帐歌呼。帐内爆盐炉中,烧地拍鼠,谓之惊鬼。居七日乃出。”[(2)]这里虽说的是军旅中春节驱鬼之情景,但多少也反映东汉时期普通百姓家中的过年状况。特别是“惊鬼”活动表现得绘声绘色,为今人留下了生动的文字资料。如今,惊鬼这一奇特的年俗已经不复存在,但它说明了春节与鬼之间有着一种不可分离的关系。

  二是晋宗懔《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由此可见,晋代的春节又有了以爆竹来辟鬼的新习俗。

  不过,在史书中记载最多的还是春节期间祭祀祖先的事。如《礼记·月令》:“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郑玄注:“此《周礼》所谓腊祭也。”孔颖达疏:“腊,猎也,谓猎取禽兽以祭先祖五祀也。此等之祭,总谓之蜡,若细别言之,天宗公社门闾谓之腊,其祭则皮弁素服葛带榛杖;其腊先祖五祀谓之息民之祭,其服则黄衣黄冠”。《史记·秦本纪》:“十二年,初腊。”张守节正义:“十二月腊日也……猎禽兽以岁终祭先祖,因立此日也。”《初学记》卷四:“崔湜《四民月令》曰:正月一日是谓正日,洁祀祖祢,进酒降神。”晋周处《风土记》:“蜀之风俗,晚岁相与馈问,谓之馈岁,酒食相邀,谓之别岁。至除夕达旦不眠,谓之守岁。祭先竣事,长幼聚饮,祝颂而散,谓之分岁”。这里所说的“祭先”即为祭祀祖先。

  以上所说的都是祭祖,但是祭祀的时间却有先有后,总的来说,汉代以前祭祖大多在腊月,即所谓的腊祭;汉代以后祭祖大多在除夕晚上和正月初一的白天。汉崔湜《四民月令》所载,说明东汉时期早已有了正月一日祭祖的风俗。宋代周密《武林旧事》记载当时杭州除夕“祀先之礼,则或昏或晓,各有不同”,就是说祭祀祖先的仪式不是在除夕之夜就是在正月初一。清朝潘荣陛《燕京岁时纪胜》记载:元旦之日,“士民之家,新衣冠,肃佩戴,祀神祀祖,焚楮帛毕,昧爽阖家团拜,献椒盘,斟柏酒,饫蒸糕,呷粉羹。”

  民国以后,春节期间祭祖之风依然盛行不衰。如吉林伊通县,“祀祖均在阴历正月初一日,接神祖祀为正祭也。其祭品已于前一日除夕备齐,祭器为香炉一个,蜡台一对,香筒一对,馒头五个,供菜五碗。主祭者行礼之时,燃烧香纸,奠酒,放纸炮三声,主祭者行一跪四叩首礼,前后两揖。”[(3)]浙江丽水,“元旦开门后,首要之事是敬神。家中长者在开门后,立即洗手洗脸,然后点燃中堂神位前的香烛,中堂檐口处的‘三官灯’及土地神位前的香烛,同时在先祖神位牌前祭祀”[(4)]。如此祭祖风俗,在各地都可以看到,是中国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们不仅在家中祭祖,而且还要上坟祭扫,这又是春节期间的一大景观。清顾铁卿《清嘉录》卷一记载:“携糖茶果盒展墓,谓之上年坟。案:钱塘黄书崖《上年坟诗》云:‘松柏春逾茂,家家上冢行。纸灰飞蛱蝶,佳节似清明。此祭宁非古,空山亦贺正。食罍分馂后,一担夕阳轻’。盖杭俗上年坟,多以肴馔楮镪。吴俗则糖茶果盒而已。”清光绪《太平县志》记载,元旦时,人们去坟上祭拜,“墓上亦插竹点灯,曰‘送坟灯’”。[(5)]民国二十年《汤溪县志》记载:“元旦,绅士、庶民于家各服其服,拜谢天地、祖先,越日肯火爆、纸钱拜墓,即古扫墓意也。”“元旦,设香烛、斋筵,拜天地、神只、祖先,卑幼为尊长贺岁,谒祖先墓。”[(6)]民国五年《浦江县志》记载:“自元旦至上元日,日有展墓者,或一家多至十余所。其祭但用香纸锭烛,挂楮纸,放爆竹,谓之上坟。”[(7)]清道光《平度州志》记载:“元旦,五更设燎,祭五祀、先祖,拜父母、尊长,食锣(今谓之“水角(饺)”)。既明,亲邻交拜。三日祭墓。”[(8)]清道光《博平县志》记载:元旦,“鸡鸣时,举家夙兴,盥嗽(漱),焚香,设果醑,脯糒拜天地、祀祖先毕,乃称尊罍寿亲长,以次序拜。巳(已)而造尊长、亲戚之门,登堂相拜,具酒肴相款,以贺新村。又具品物、楮钱登祭先垄”。[(9)]清康熙二十四年《齐东县志》记载:“祭则忌日、元旦、清明、七日望日、十月朔日皆诣茔所祭拜”。[(10)]

  上坟祭拜是祭祖的早期形式,以后逐渐改变了野外祭扫习惯,成为在家中挂出祖先像进行祭祀的新仪式。关于这一点,民国十八年修撰的《泰安县志》说得很清楚:“近来士庶不尽有家祠、木主,即有,仍以上坟为重,盖古重神魂,今重体魂,相沿既久,未易更改。观《孟子》‘东郭墦间’,是时齐已野祭,不自秦汉始矣。惟年终彻木主,悬家堂轴,或写牌位,家家祭祀,称为服事。大半持斋茹素,较往日诚敬。其礼,除夕家长率子弟奉香向大门外出迎,引至祭室,奉茶献果,五夜设鸡鱼肉、肝肺、蔬菜、米饭、饽饽、黄白面糕、水饺祭之。男妇挨次行礼”。在此,说了一层意思,就是祖先的祭祀是由野祭变为家祭的,其形式仍可从旧时的风俗中看出。

  所谓祭祖,就是对祖先死去的亡魂进行祭奠。死去的祖先,人们亦可将其称之为鬼。如《礼记·祭法》:“人死曰鬼。”“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至今仍有祖先鬼这样的称呼。海南岛黎族崇信的最大最凶恶的鬼是祖先鬼。凡病者全身疼痛,厌饭喜酒,夜梦各种怪物或见其祖先的均系‘祖先鬼’作祟;也有因病久医不愈而归之于‘祖先鬼’。‘做鬼’时必须请‘娘母’或‘三伯公’主持。‘娘母’在‘做鬼’时,穿黎胞的便装,‘三伯公’则持法印穿长袍,主持人要以高昂的声调领唱‘祖先歌’,求‘祖先鬼’保平安”[(11)]。

  这里所说的祖先鬼,属于原始宗教时期的一种概念,如今人们是决不会将自己称为鬼的,这是因为鬼与神的观念产生了分化,神代表一种善,而鬼代表一种恶;因此人们以全新祖先神灵观念替代了早期的祖先鬼;其中在此之前,鬼是人们头脑中的主宰,是统治世间宇宙的至尊的符号,但是随着历史的进步,观念形态的发展,鬼的母体开始分解成为神与鬼两大体系,其神奇的魔力和统治的权力都有了不同的分工,神慢慢走向尘世而被人尊奉,鬼则因人们对其恐惧和敬畏而远离之。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变化,已死的祖先就成为神只,护卫着家人而得到供奉,并每遇佳节得到特别的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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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浙江学刊》1997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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