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上古生活与天文学
《诗·豳风·七月》起首句:“七月流火”。“火”指大火星,后来被称为心宿二,现在通称为天蝎座?星。此句意为:在七月的黄昏时,大火星开始由南偏西向下降行。它不仅表明当时人们认识大火星,还表明这个星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27《夏小正》则把天象与农耕生活更直接结合起来。例如,《夏小正》:“五月,初昏大火中,种黍菽糜。”28如果说《豳风·七月》只是一种民间歌谣,吟唱先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那么,《夏小正》就是一种历书的雏形,用来指导先民的日常生活。
上古先民在描述天象和星辰的时候,总是与农耕生活内容相关的。农耕生活决定着当时的天文学内容和性质,或者说决定着当时人们的宇宙观。《左传》昭公十七年记梓慎言曰:“夏数得天”。《逸周书·周月解》亦云:“夏数得天,百王所同。”说明夏历比较适合农时、符合天象。现代考古学证明,中国大约在一万多年前就出现了农业。29这种早熟的农耕文明无疑是决定早期中国天文学形态的根本因素。就像古代埃及人根据尼罗河水的涨落来决定历法一样,中国原发形态的农耕文明决定我们的先人必然由“观象授时”来制定历法。30这是中国古代天文学的一个本质特征。
因此,中国的历法一开始就不是单纯地纪日、纪月、纪年,每一天,每一月,都有具体的农事。这种历法可以说是“农时”的代名词,也就是后来的农书。对中国古代天文历法有精深研究的张汝舟先生说得很明确:
中国古代“天文”与“历法”是一回事,它的对象虽也是天文,这与西方天文学是一致的,但观察的目的却是“观象授时”,这与西方天文学又有所不同了。两者不应混淆,混淆是有害的。31
现存的中国早期天象资料可以清楚地说明这一点。
由于中原地区四季分明,古人最早注意的天象,除了日月风雷雨雪,最早观测的星大概是北斗七星。也有人说是红色亮星大火。传说颛顼、尧时就有火正,负责观测大火,指导农事。32据推算,公元前2400年左右,黄昏时在地平线上见到大火,正是春分前后的播种季节。此后白昼越来越长,进入农忙季节。33殷商武丁时期,初昏大火星在正南方的时间是仲夏之月,这与《尚书·尧典》记载的“日永星火,以正仲夏”是一致的。34说明大火星的观测历史远在上古。
夏代可能用立杆测影法来计量年月日。昼夜变化成日,寒暑变化成年。冬至后两月为孟春,作一年之始。干支记日一轮正好两个月。35《夏小正》中有十二月,节气有启蛰(惊蛰)、夏至、冬至,不仅对农业和物候关系观察十分仔细,而且《夏小正》正月记“越有小旱”,四月记“越有大旱”,七月记“时有霖雨”,已经把直接影响农作物生长的重大气象情况记述出来。《国语·周语中》云:“《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表明夏代历法与人们农业生产生活的密切关系。有人认为,《夏小正》产生的时代,正处于自然历(以观测物候定农时)向观象授时(以观测天象确定农时)的过渡阶段。36在这个阶段,古人用肉眼观测容易见到的参、大火、北斗、织女等星象,看它们于日出日落后前后在天空的方位,来确定月份和季节,再参照气象、自然景物和物象来制定历法。例如,《夏小正》载:“正月,鞠则见,初昏参中,斗柄悬在下。”在黄昏时看到参星正好在正南方的上空,北斗的斗柄又指在正下方,就可以知道这是正月了,将月份与具体天象联系起来。
殷商时代,现存殷墟甲骨文中有月、日、年字,甲骨卜辞每条都记有日期。记日用干支,甲骨文中有完整的干支表。37记月用数字一、二、三……十二月一年,闰月为十三月。但季节只有“春”“秋”,没有“冬”“夏”。甲骨文中有连续10天的气象记录,为当时世界之最。卜辞中有对风雨、阴晴、雷、霾、雪、虹、霞的记载,其中关于风有分大风、小风、大骤风、大狂风的不同,而卜雨的卜辞数量最多,据统计共有344条。38除“雨”、“乃雨”、“亦雨”、“帝令雨”、“不雨”等,也有“大雨”、“多雨”之分。另外,殷墟甲骨中有不少卜辞卜问“旱”的情况,还有大量卜问“立黍”(商王是否要亲自莅临视察种黍或种黍)、“受(帝授)年(成)”、“受禾”、“保(帝保佑)年”等卜辞,以及大量关于耕耘、收割、节气与农事活动的卜辞。39根据常玉芝的研究,“殷人将一年分为春、秋两季。春季相当于殷历的十月到三月,即夏历的二月到七月,即农作物的播种、生长时期;秋季相当于殷历的四月到九月,即夏历的八月到一月,即农作物的收获时期。”据此,“气象卜辞证明殷历岁末岁首的交接是在夏季;殷历的岁首一月是种黍和收麦之月,即相当于夏历五月;殷人以‘大火’(即心宿二)昏见南中的夏历五月为岁首,即殷正建午。但由于殷人尚处在观象授时的历史阶段,还没有掌握置闰的规律,或是建巳,或是建未。”40可见,殷代历法是以与农作物的生长、收获季节相符合为依据的。
一般认为,《尚书·尧典》关于四仲中星的说法与二分二至相关。《尧典》曰:“日中星鸟,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虚,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冬。”这里的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即是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就是说,在黄昏时候,星鸟(心宿一)正好出现在南方中天,就是春分,这时昼夜长度相等;大火(心宿二)出现于南方中天就是夏至,这时白昼时间最长;虚(虚宿一)出现于南方中天则为秋分,这时昼夜长度相等;昴出现于南方中天则为冬至,这时白昼时间最短。用四组恒星黄昏时在正南方天空的出现来规定季节,而且知道这四气在仲春、仲夏、仲秋、仲冬月份之中,这种知识最晚在商代末期形成。因为甲骨文中就有用来描绘春天南方中天初昏时天象的鸟星。这大概是古人春夏秋冬四季星象的最早思想。41《尚书·尧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表明一年366日、“四时成岁”以及闰月的概念已经十分明确。
西周不仅对年月日有明确区分,还用十二地支来计时,把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干支纪时是秦汉以后,在古代十二辰基础上建立的。大概在周以前就发明了计时的仪器漏壶。《诗经》有很多诗篇将星辰的出没与季节变化和农业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例如《豳风·七月》、《召南·小星》、《陈风·东门之杨》、《唐风·绸缪》、《郑风·女曰鸡鸣》等。周人对于月亮盈亏变化规律的认识也相当清楚,用“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来描述月相。有关月相记录的甲古和青铜铭文很多,例如牧簋铭文:“七年三月既生霸甲寅”。周代已经发明了用圭测影的方法,能确定冬至(正午日影最长)和夏至(正午日影最短)。此前只能利用昏旦中星以及北斗的斗柄指向来定季节,这说明人们已经进入观象授时的阶段,能够将太阳的周年视运动与星空背景直接联系起来,认识回归年的精确长度,准确制定二分二至等重要节气。
周代的历法还能够定出朔日。《诗经·小雅·十月之交》:“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据推算这一天是周幽王六年十月初一,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记载日食的记录。周代还渐渐发现了二十八宿,即是把沿着天球赤道和黄道附近的星象划分为28个部分,是由间接参酌月亮在天空的位置来推定太阳的位置而设立的。因为星象在四季出没的早晚是不同的,反映了太阳在天空的运动,于是就可以通过测定月亮的位置以推断太阳在星宿中的位置,从而确定一年的季节。42
春秋时期,人们发现木星约十二年(实际11.8年)绕天一周,便以木星每年所在的位置纪年,称岁星纪年(因此称木星为“岁星”,又名摄提、重华、应星、纪星)。43后来又用太岁纪年,即假想一个与木星运行速度相等、方向相反的行星“太岁”,以它每年所在的位置纪年。44《左传》僖公五年记载僖公于冬至那天登台观看云色,并说当时“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分是春分、秋分,至是夏至、冬至,启是立春、立夏,闭是立秋、立冬,说明当时已经知道这八个节气了。《吕氏春秋·十二纪》明确在孟春、仲春、孟夏、仲夏、孟秋、仲秋、孟冬、仲冬八个月中,分别安插立春、日夜分、立夏、日长至、立秋、日夜分、立冬、日短至这八个节气,这是每年二十四节气中最重要的八个节气。春秋后期出现了四分历,回归年的长度为365.25日,并用19年7闰为闰周。这是世界上当时最精确的历法。45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历法中的二十四节气的产生应是水到渠成。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全部列出是《淮南子·天文训》(公元139年),次序与今天完全一致。但这不是最早的文本,因为《吕氏春秋》已有二十四节气的大部分名称,战国古六历包含了节气概念,秦统一时制定的颛顼历把历元定在立春,也证明二十四节气产生在秦统一之前。此外,《夏小正》中节气有启蛰(惊蛰)、夏至、冬至。《逸周书·时训解》记二十四节气,次序与今亦完全相同。这些可以说明,它的出现远在汉代之先。46
二十四节气,即从冬至日开始,将一回归年等分为二十四分,以反映太阳在黄道上视运动的二十四个特定位置,从而反映出气候变化的情况。这是根据太阳的运行变化制定的,与月亮运行无关。这种特殊的历法,不仅表明古人观测天体视野的广阔,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农业生产在古人心中的优先地位。因为,二十四节气最根本的用处和意义是在农业生产方面。二十四节气是上古中国历法思想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中国早期的宇宙观和哲学意识也就自然生长于其中。正因为如此,明末清初的顾炎武《日知录》云:“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户’妇人之语也;‘月离于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
中国早期历法的这种根本性质贯穿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同时也决定了古代任何帝王在试图通过历法强调自己的统治理念时,也不能无视这种根本性质。47而更为通常的手段则是,在天文历法中把农耕生活内容与帝王的统治理念结合起来,这就自然形成《月令》这样的天人模式。这样,除了农耕生活内容,《月令》中还包含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些思想与阴阳五行学说和占星学具有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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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文与社会 2012/11/16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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