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寄情别恋——消极无奈的抗争
在旧时代,不合道德、无爱情可言的婚姻比比皆是,而离婚的途径是难以畅通的。男子可以休妻、冷落妻子,并继而纳妾问柳,而三从四德的束缚使得女性难有非分之想。或许仅能去暗恋意中人,以短暂的云雨满足干涸的心田,一批婚外恋歌便由此产生。
南风唔当北风凉,亲夫唔当夜来郎。
夜来郎子有话讲,亲夫一觉到天光。
这是个敢爱敢恨的客家妇女的典型,她以大胆炽热的别恋来反抗无爱的婚姻。然而,这样的恋情是不能曝光的,一旦被夫家、族人知晓,轻则责打、重则被休弃甚至被沉塘。
扇子拨来圆叮当,你夫打你我痛肠。
一心都想来去救,恐怕雪上又加霜。
扇子拨来圆厘厘,我夫打我因为你。
前门追到后门去,目汁唔焦又想你。
这首因婚外情被发现引发的家庭矛盾看起来尚算轻微,然而,由此导致妇女更加不幸的生活:在村邻中成了嚼舌讥讽的对象,在婆家更是失却了原本低微的的尊严和地位。除非妇女有勇气冲破不幸婚姻的桎梏,开始新生活。在众多的客家情歌中,笔者仅发现一首表现了追求新生活的婚外恋歌:
千里路途来就姊,万里路途来就姑。
我愿离妻来就妹,你愿离夫就我唔?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象征主义诗人李金发在《岭东恋歌》序中谈到,客家男女以对歌形式大胆甚至出格地讴歌恋情,彼此挑逗应和,但囿于社会压力是很少以对歌来结亲的,大多只是平庸婚姻外的一种心灵放松而已。这种婚外情歌很少是实有其事的,只不过是满足一种心愿,在欲做而不得、有贼心无贼胆之际的“嘴上便宜事”而已。所以客家婚外情歌很难(也不应该)受伦理逻辑的贬斥,尽管至今不敢苟同这种扭曲的恋情。
当然,囿于所掌握的山歌资料,我们无从考察客家妇女在社会生活和政治事务方面体现的精神个性。或许我们可以引出一个长期以来被客家学研究者们忽略的问题:客家妇女在劳动上与男人平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却没有带来社会上、婚姻上甚至家庭生活上的男女平等。“纵观千百年来客家妇女的劳动生活,我们认为,以这种不堪重负、男女不分的重体力劳动所换取的解放,与其说是一种自由,一种幸福,倒不如说是一种痛苦,一种悲哀”[7],“客家妇女在向社会和家庭尽力付与的同时,本身的各种权利却受着极其无情的剥夺。”[8]婚姻上的不平等和怪现象前已叙及。因政权、夫权、神权、族权对妇女的束缚而在长期封建宗法社会中形成的许多陋俗,直至20世纪40年代还被奉为合理合法的生活准则。
如春秋祭祀酒席、上祖坟的公宴,男丁可按年岁大小和功名入席,而妇女不能入席,只准“有事服其劳”,烹调奉食。
如,妇女都没有自己的姓和名,利用男子的姓或名以及辈份长幼顺序缀以“嫂”、“娘”、“婆”、“嬷”便成了她们的名字。个别地区,妇女一日三餐不得与男人一起坐凳就餐,即使上了年纪做了祖母,也还是与女儿、孙女、儿媳、孙媳一起在灶台就食。
再如,妇女不能享受祖产的奖学金。客家地区,许多有祖产的宗族,都兴奖学金,用祖产部分收入奖励本族读书子弟。但只有男丁才有权享受,女孩即使成绩优秀,家庭贫苦,亦不得受奖。
再如,女持家、男当家。妇女肩负着操持家务的重担,只限于“勤俭”二事,而“家政大权”,却掌握在男子手中,男子说了才算数。虽然也有“阿婆带钥匙”的情况,那一般都是因为没有男子当家。
参考文献:
[1]吴永章.客家传统文化概说[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2]陈运栋.客家人[M].台北:台湾联亚出版社,1978.386-387.
[3]饶任坤,卢斯飞.客家历史文化纵横谈[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3.
[4]黄遵宪(清).李母钟太安人百龄寿序[A].黄遵宪研究资料选编[C].香港: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5.208-210.
[5]张庆长(清).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九帙·黎岐纪闻[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
[6]李来章(清).连阳八排风土纪[M].约束.卷七.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
[7]郭丹,张佑周.客家服饰文化[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8]刘佐泉.客家历史与传统文化[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3.
(本文原载《赣南师范学院》200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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