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根据与主家关系不同被分为以下几类:地缘关系下的“乡亲”、血缘关系下的“亲戚”与业缘关系下的“一范儿的”(17)。“一范儿的”是在近二十几年有了外出上学、工作、打工、经商等现象之后逐渐出现的“客”的新群体。而礼单上落款的名字则体现出一家之主究竟是谁,除了倒插门女婿的家庭写女方的名字之外,一般来说尚未分家的三代家庭作为一个单位上礼,账本上写家中老父的名字,无父家庭则写长兄的名字。一般由老人带领孙辈“坐席”(18)。已经分家的核心家庭则各自作为单独的单位上礼,账本上写丈夫的名字,一般由丈夫前去“坐席”,也可携带妻子。可见,在这些仪式中核心家庭与三代家庭是主要的互动单位,大的家族则通过“坐席”时在一桌来体现。
在三十年前东委村的传统格局下,“随礼”并不是一个需要争论的话题,“客”只需要按照规矩随大流即可,同等关系的“礼”保持一致。以婚姻仪式中的礼金为例,其中亲戚礼最重,直系亲属、如新郎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则不随礼,与新郎共同作为主家,“五服”以内的亲戚礼最高,为五元;“五服”以外、但同属一个姓氏门下的低一档,随三元;乡亲礼是两元,随礼的一般是本区与邻近区的街坊———东委村以“大队”(生产队时期对村委会的称呼)为中心,按街道划分为“当街”“南头”“北头”“东头”“西头”五个区域,哪家哪户属于哪个区域村民们都十分清楚。“南头”与“北头”因“文革”中不属一派,素有积怨,故来往较少。居住在同一地缘范围内的有血缘关系者,按亲戚礼,关系极好的乡亲会认“干亲”,礼高于普通乡亲,为三元。
以一个主家为中心,可将其在差序格局中接受的“随礼”图示如下:
可见,尽管村庄内部一直存在经济分层,但是血缘与地缘仍具有足够强大的弥合力,村庄成员一则没有远远高出平均的经济能力;二则由于价值观与评价体系中经济所占比重不高,无法仅仅通过彰显经济实力获得村庄地位;三则打破规矩者所面临的社会排斥力往往会很大——在农业种植中,失去村民认可与在农具、水利、收割、婚丧嫁娶等方面的互助,会严重影响生产与生活。这就使得经济差距并没能在礼金中得以体现,相反,礼金的差异正是血缘亲疏与地缘远近的折射。
由于当时村民生产方式单一,亲疏远近由血缘与地缘决定,其中血缘强于地缘,随礼是对客与主家、客与客之间关系的确认,由近及远随着关系变淡礼金减少,同一个圈层内保持一致。差序格局在“随礼”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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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本文责编: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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