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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岩]民间故事研究的方法论
  作者:周福岩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0-07 | 点击数:9744
 

      一、从自然主义批评到范式的确立

      1812年格林兄弟发表《儿童和家庭童话》第一集时,各类民俗资料就在搜集的同时被研究了。此时人们对故事中“遗留物”成分的关注远大于对故事本身的关注,独立系统的故事研究尚付阙如,因此其自然主义特征十分显著,学者们在对故事中隐藏的价值观、心理和对一些奇异现象的解释上存在着不小的分歧,而这些分歧却不可以拿到同一层面上比较评判,从方法上看,文献比较和进化论立场上的推断足以概括当时这类研究的特征。然而一些关键的问题也被提了出来,如故事间关系特别是相似性问题及如何对广泛搜集到的故事加以分类的问题等。这些问题促成第一个较大范式登上历史舞台,亦即历史/地理学派。

      历史/地理学派(芬兰学派)就是由J·Krohn及其子K·Krohn和学生A·Aarne发展并逐步上了个台阶,是第一个主张对故事全面考察并加以分类的学派,因此他们寻找并使用的术语范畴都是用来比较的各级单位。首先是“类型”概念。类型方法虽是从故事内容出发而确立的,但却使内容被极度简化了。它把一则故事的内容划分成与其它故事的相似部分和不同部分。

      如果说类型用在比较研究上还有粗疏之嫌,那么“母题”则是更为精致的操作单位。一个母题是一个故事中最小的、能够持续在传统中的成分。类型和母题用做故事分析的单位十分富于操作性,但也是非常机械的。它把大部分故事都变成了任意装拆的组合体。仿佛讲故事主要是为了表现组装和联结各叙述单元的技艺,这使研究者不容易感受到故事形态以外的文化差异问题。母题索引和类型索引十分便于对故事做发生学研究,它能够小心地剥离出故事的古代成分和近世成分。

      从文学批评的角度看,芬兰学派过于重视文本的历史和地理因素,而对于文化或心理的观念因素相对漠视。从生活传承研究来看也并不比传播主义更有根据,它仅指出了传播的事实。此外,它在理论上假定了一种类似普遍人性之物的存在(因此一味寻求貌似相同的因素)。Thompson担心“学者对民间故事会冒分析过于精细的风险” ,以致提出设立“某些有用且必需的非常普遍的术语”。他说:“人类生活环境的限制及其基本情境的相似性必然产生相似的故事,它们在一切重要的结构方面都是十分相像的。”

      的确,“过于精细的分析”不会更多考虑故事形态上相似的事实,它甚至无暇遍涉一定数目的文本。作为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研究,这种分析可能会造成“诠释过度”的后果,但它能使学者们进入文化观念分析层面却是无疑的。相反,类型或母题研究尽管视野广阔却无力为此,因为它把差异仅归结为故事形态方面而非文化观念方面的问题。

      二、普罗普的故事形态学及列维·斯特劳斯的批评

      普罗普(V·Propp)代表故事研究的另一个范式。他也认为对故事材料的正确分类是科学描述的首要步骤。同时又指出以往的分类(包括Aarne的“类型”法)缺乏完全客观的标准。然而他开辟的新方向即叙事结构形态研究却并未从根本上超越以往的分类法,他只是要求分类更精细有效罢了。因此更进一步的突破(比如对故事中蕴含观念的阐发)仍难达成。

      Propp的形态学理论根基就在于他的两重抽象工作:一是将故事中出场人物抽象为角色。二是将人物的行动抽象为功能。角色和功能是“使故事成为故事”的结构要素,进展则是功能的联接,它使故事成为一个自足的整体。

      功能看起来比类型和母题要简明得多,只有31个(而后者的数目却成百上千)。作为分析故事的基本单位,它比后两者更精微抽象了,而且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如果说类型或母题作为结构元素在故事文本中还能找到其直接对应物,那么功能却不行。把类型或母题连缀起来还能勉强成为一则特定的故事,而把功能和角色连缀起来只能得到一则故事的抽象“函数式”:
“β1{ξ1ζ1}A14{η1θ-}η101ExPr5Rs2U”——人们经验中的故事不会是这种模样,但它代表的就是中国著名童话“狼外婆”。

      20世纪60年代Levi Strauss指出Propp的研究是形式主义的,并从结构人类学立场出发展开对形式主义的批评。

      Strauss指出,Propp在规定分类规则时面临着两个难题:第一个涉及两个功能的表面相似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语境和相关的内容将无法妥善区分它们。第二个源于如下事实:一旦把故事分析为功能,就留下某种没有相应功能的剩余素材,Propp只好把它们分为两个非功能类目:“连结”及“动因”。但问题并没有解决,首先连结用来确立两个角色间或一个角色与一件客体间的某种直接关系,而故事的环境只能确立间接关系。即是说,连结并不反映必然的关系,它不能保证功能的连续出现,所以作为一个形式范畴,连结是不确定的。动因亦如此。 Propp把动因界定为使角色行动的全部理由和目的。但在故事中经常碰巧的是,角色行为并非由动因产生。事实上事件或行为的动因有时采取真实故事的形式,它在主要故事内发展并获得几乎独立的存在。即是说动因是特定的,并不具有一般性。可见除去功能和角色,故事中的剩余物很难再做形式上的抽象,那么它们究竟是什么呢?显然不能把它们视为任意的内容排除掉,因为它们并不指称什么;而作为形式它们又太具体、太信息化了。这里暴露出Propp理论最薄弱的环节。第一个困难使Propp无法坚持功能在逻辑上的不相容性。 31个功能中有几个是可以合并的,而且每个角色在一个行动场中都身兼数个而非一个功能,这样归纳一个故事的功能图式就不可能是惟一的,那么功能图式还有什么意义呢?第二个困难使Propp的形态分析难以贯通。Strauss说:“一个人在那里只顾堆积未经分类的形式的抽屉并不构成一个种,除非偷偷摸摸地使内容重返形式之中,否则后者就注定仍然处在抽象层次上(它既不再意味着任何事物,也不具有任何启发意义),形式主义摧毁了它的客体。对Propp来说,结果就是发现:实际上只存在一个故事。从此以后,解释的问题就被排除了……人们从具体上升到抽象,但不再能从抽象下降到具体。”

      完成了如上批评后,Strauss进一步廓清其与形式主义的差异。他说:“……使人相信形式主义是不适当的,莫过于它不能重构它本身由以出发的经验这一点了。那么它在途中丢失了什么呢?正是内容。值得称赞的是Propp发现,故事内容是可置换的,但是他通常断定:内容是任意的,这正是他遇上麻烦的原因,因为既使置换也服从规则。”他利用美洲印第安人神话中出现的几个动物(乌鸦、鹰、猫头鹰)来具体地说明置换也是有规则而非任意的。它们在具体的语境中被赋予了不同的意义(鹰→白昼/猫头鹰→黑夜;乌鸦→食腐肉/鹰,猫头鹰→食肉),具有特定文化中的二元或三元对立内涵,因而不能全然看做是属于可任意置换的相容性角色系统。语境涉及到仪式、宗教信仰、迷信和各种实际知识,仔细考察这些语境就会发现,不仅内容不是任意置换的,而且“在分析达到足够深的层次下,人们便可通过多样性重新发现恒定性。相反,所谓`形式的不变性’不能向我们隐瞒这一事实:功能也是可置换的”。最后Strauss总结到:“就口述传统而论,形态学是结不出果实的,除非直接或间接的人种史观察才能使它结出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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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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