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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可以这样写”的理由
在人们质疑“文学史能这样写吗”的背后,其实蕴含着这样的问题:新世纪的文学史,应该如何写?如果我来回答自己提出的“文学史能不能这样写”的问题,答案是:可以这样写。我认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文学历史的理解和写作,应该有更为开放的态度。
在我看来,《新美国文学史》为我们当下“重写文学史”至少提供了三个方面的理由或启示。第一,文学史的写法并无定法,或者说,并没有一个大家必须去遵循的统一写法。对作者或者编者来说,关键看其对文学史的理解。应该说,只要有不同的理解,就可能带来独特的写作手法。第二,文学史的写作当然应该以文学为主,但不能把文学同其他种类隔离开来。如果把文学定义在文字、写作、表达这样更为宽泛的意义上,那么,把文学同历史、文化等放在一起来谈,就并无不可。由此可见,关键是我们如何去理解“文学”以及“历史”。第三,这样的文学史作为一种尝试,至少让我们看到或者领悟到,“文学史,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它拓展的绝不仅仅是文学史的写法,更是我们怎样看待文学与历史之间关系的一种思想和理念。
《新美国文学史》的耐人寻味之处在于,21世纪的美国学者对美国成因的重新理解、对文学现象的独特认识、对历史重构的崭新态度在该书中表露无遗。相信这对我们当下理解和写作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郭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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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新网-文艺报 2011年07月14日 16:22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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