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悦)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办、民族文学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次国学研究论坛在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论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庆善,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刘魁立,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会长朝戈金,分别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理念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理与保护原则”、“‘人类表达文化之根’:口头传统的跨学科研究” 为题作了主题报告。
保护非遗:从漠视到重视
“在中国文化事业发展中,没有比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更能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了。”张庆善表示,这是对中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肯定,也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
事实上,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起步并不早。张庆善介绍说,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次公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时,中国的昆曲第一次列入了公布的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总部巴黎公布消息后,中国仅有当晚的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消息,其他媒体没有任何反应。而日本的能剧和狂言申遗成功的消息传到日本时,举国欢腾,就像中国申奥成功时的反应一样。这样的巨大反差反映了我们当时和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差距,这个差距与各国的历史进程和对自己文化的认知不无关系。日本人为什么对他们的文化那么重视,日本是一个将西装与和服结合得最好的国度,最隆重的仪式一定要穿和服,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现代化进程,因为日本经历了一个惨痛的对自我认识的过程。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提出了脱亚入欧口号,但二战结束后日本却立法保护自己的无形文化财富,因为二战后日本深切感受到,大和民族在美军的占领下,没有了尊严和自主权。美军占领时期,连唱歌舞伎也是不允许的,这让日本人民深刻地认识到,国土可以被占领,但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也被消灭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真正被灭亡了。
我国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在短短的时间里得到高度重视,甚至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这表明我们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发展非常需要的东西。学界也为此作了很多贡献。
本次论坛上,专家们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思考,这既是对过去保护工作的梳理和总结,也对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研究将产生重要而深远影响。
应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张庆善在报告中谈到,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文化”,是一定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产物,与人的生活、习俗、信仰紧密相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物质的载体,但却通过非物质形态体现出它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和传承都是一个活态的过程。无论是音乐、舞蹈、戏剧等,还是民俗、节庆、仪式等,都是在动态中完成的,这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及其规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要坚持整体性原则、活态性原则、原真性原则。只有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里,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这就需要采取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举措。
据悉,目前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八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即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四川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象山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山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张庆善认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需要因地制宜,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搞出自己的特色。还要“退耕还林”,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其他因素,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是需要“修复”的,特别是对习俗活动的恢复、对信俗的尊重、对传统节日的保护都极为重要。在一个文化生态区内,习俗活动对恢复、修复和保护文化生态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另外还要十分重视传统手工技艺的振兴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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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8-26 15: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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