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文学”就是“民间文学”
金惠敏
一直以来我抱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就是文学没有历史,流行的各种文学史不过是用非文学的绳子将文学穿缀起来。“历史”就像康德所说的“时空”,是我们用来整合客体的主体形式。
如果说这个观点还不太牢靠的话,那么民间文学则可能是它最坚定的支持者。民间文学具有野生性、自发性、原创性,换言之,这就是它的反文化传承性;一旦它借鉴了先前的文学,或者被提升、改写,它就不再是“民间文学”,而成了“文人创作”。
由于持有此一信念,当户晓辉先生以其《现代性与民间文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见赠时,看见这个书名心里就犯起嘀咕来:这莫非又是一本赶时髦的货色?拜读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所谓的“民间文学”不是指作为我们研究对象的民间创作,而是指我们对民间文学的研究以及在这研究中所形成的理论和方法,即作为一门学科的“民间文学”,——在这一意义上,“民间文学”当然与充分历史性的“现代性”有关,这种关联甚至可以说,如作者所证明的,真的达到了是“现代性”意向性地发明了“民间文学”的程度。
这是一次或许有些意义的误会,它尖锐化了作为“自在之物”的民间文学与作为“显现”或“现象”的民间文学之间的不同和对立。户著的价值在于描述了中西方民间文学或民俗学(户著将二者等视)如何自觉或不自觉地在现代性语境中建构出其研究对象的过程,并因而将话题引向民间文学学科自身的反思和拷问,最终且有意图达及人类对自身文明的回望与批判。这无疑是一部“小门脸、大厅堂”式的佳构。有兴趣的读者自可“转朱阁、低绮户”以窥堂奥,不必我来饶舌复述其富丽卓绝之处。我要做的是现象学地讲述它对我的触动、启发和因而的浮想。自然我对它的这一现象学阅读,既是它的,也是我的。
不错,从起源上说,民间文学确就是“现代性”的发明。但是为了充分揭示现代性与民间文学的复杂关系,我们就需要对似乎是单一性的、一以贯之的现代性进行区分。在此我想将现代性划分为两种:一是“外向现代性”(outward modernity),一是“内向现代性”(inward modernity)。
所谓“外向现代性”是指现代性对其自身的积极建构,它是目光向外、向前的,态度是积极的、乐观的,形式上是理性与情感、现实与想像的互动,总之是自信的主体的自我张扬。这样的现代性表现于西方是那奠定了现代西方文明基础的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而在中国则是尚未被重视的戊戌维新和过高地意识形态地估价了的五四运动。过去通常以为文艺复兴的“外向现代性”建构主要是向古代借取资源,但另外或许同样重要的是就近、就便在民间汲取灵感和力量。薄伽丘、乔叟、拉伯雷,甚至但丁、莎士比亚以及歌德等,不仅直接引用或二度加工来自于民间的故事、意象、趣味和各种观念,而且更从中阐发出那多半属于他们自己的反宗教的活泼泼的人性精神来。中国五四前后的白话文运动,以及刘半农、沈尹默等自觉的诉诸体制的歌谣征集活动,不用说都是以“民主”、“科学”为旗帜的现代启蒙大业的一个构成部分。
启蒙知识分子虽然并非不知道创造了“民间文学”的“民”是相对于主流社会如僧侣、官绅的另一类人群,这些人被统治、被挤压、被固定在下层和边缘,但坚持只有他们才代表了人类的真谛、历史的未来,只有他们才配得人的称号,他们是所谓人的普遍性。这可以解释何以周作人、胡愈之也包括顾颉刚等人能够轻易地就从“民间”之“民”跳向“民族”、“国民”、“全民众”。在西方的赫尔德,它不仅“是一个民族最真实和最不受污损的部分,因而应该是本民族精神的本真的解释者”(户著第86页),而且还可以被超越性地视为人类全体或就是真正的人性。边缘的“民”涵有普遍的价值,它甚至就是普遍价值,就是普遍价值的惟一的化身。至于这普遍性是在“民族”的抑或在“民族”而“人性”的层次上并不十分地紧要:从“民”到“民族”是可能需要一个质的“飞跃”,而从“民族”到“人民性”再到“人性”则就是往前挪动挪动而已。
“民”被用来论证现代性以及现代性的合法性,而它之所以能够被用于此一目的,源自于启蒙知识分子的一个根本信念:“民”的价值就是现代性的价值,或言之“现代性”植根于“民间”,植根于“人性”,因而它就是普遍的。
“外向现代性”在其外向推进过程中自会显出其不尽人意的方面,这是最轻描淡写的说法了。在激进的批判看来,“现代性”就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对他者的奴役、整个人类的劫难,一个经典的观点说,它“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等等。现代性最终走向了它的反面,是所谓“启蒙的辩证法”。“现代性”换用哲学的术语就是主体性或理性。现代主义者相信,理性的错误必须由理性来克服,而不是由他者(黑格尔)。理性对自身的纠正依靠的是反思,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内向现代性”。它是理性主体的收心内视,是其对自我的反省和拷问。结果就是哈贝马斯的“现代性——一个未完成的计划” 的现代性自信:既然“现代性”处在一种未完成态,那么第一,它终将被完成,第二,“现代性”计划因而其蓝图从根本上就仍然是确当的,尽管另一方面也可以说,由于“现代性”的未完成性,我们还不能忽视其“不完满性”。应该注意哈贝马斯措辞的一语双关:“未完成”的德语词是“unvollendet”,其表面意思是一项工作的尚未完成,英语翻译为“unfinished”;但德语的“完成”(vollendet)同时就是尽善尽美,英语却未必,“未完成”因而可为理解为“未达到尽善尽美”。哈贝马斯是个乐观主义者,他相信,“现代性”只要完成其“计划”,它就可以臻于完美。套用一句俗话,“现代性”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却是光明的。
“后现代性”与“现代性”决非永远地不可调和,当“现代性”能够正视其“不完满性”,而当“后现代性”并不完全否定“现代性”时,它们就在我们所谓的“内向现代性”上握手言和。“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当然有许多针锋相对之处,如果“内向现代性”不能将“后现代性”包容进来,它们就仍然可能是对立的,但至少在一点上它们是共同的:“现代性”无论其来源、其将来走向如何,在目前它就是“不完满”,因而就需要对它进行批判,无论是站在其内的反思性批判,还是可能在其外的批判。
如果说在“外向现代性”中,民间文学被用作反教会、反封建的批判武器的话,那么在“内向现代性”中,批判的矛头则指向了“现代性”自身。“后现代性”无论是否可以被归于“内向现代性”,但它的的确确促进了“现代性”的自我反省。
对“民间文学”的发现、“民间文学”意识的觉醒以及理论上相对次要的“民间文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诞生,在中国至少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不充分的现代性或者现代化作为一个民族集体计划所具有的巨大号召力,都不是“内向现代性”自我反思的积极成果。经过当代文学中的“文化寻根热”、“新儒家”对传统文化价值的现代性转换、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引入和研究,以及另一方面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实际地遇到的资源问题、生态问题、社会政治问题,主流的民间文学观才有了一些较大的变化,例如在政府文化部长孙家正先生的一个讲话里所体现的,“民间文化”被作为对现代文明、科技进步使人类所付代价的精神补偿,作为被疏远、被遗忘了的我们自己的历史由来;因而保护“民间文化”也就是守护和光大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后现代性”的“民间文化”观,最终又被“现代性”所收编。孙文指出,民间文学的价值在于它“往往带有更多的民主性的精华”;“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在于拥有了真正体现鲜活民族精神的、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之中创造的文化。”(((孙家正《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3年10月30日〉)在此显然的是,“民间”的就是“民主”的、“人民性”的,具体地说也就是“民族”的。“民间文学”的当代命运就是“民族文化”传统的命运。这种观点隐约透露出:“现代性”在中国甚至还不能说是“一个未完成的计划”,而是“一个刚刚启动的计划”。因而“民间文学”在中国相当一个时期还将被用于启蒙、用于“外向现代性”的建构。
“民间文学”尽管在西方例如在赫尔德那里也是被作为“民族的信仰、快感、感觉和力量”(户著第87页),因为唤醒德意志民族意识是德国启蒙运动的一大任务,但是就其主要情形而言,由于对人性以及人性之普遍性的偏好,“民间文学”对“民族”愿望的表达,一开始就是以人性及其普遍性为支撑的。“民族”的要求惟其有此普遍性的支撑才显得“义”正而“辞”严。因此,西方的“民间文学”更多的是对“现代性”的批判性回应,对“现代性”所摧折了的、所排挤了的健全人性的呼唤和抢救。由始以来的人类学,英国伯明翰学派的文化研究,美国学界对少数族裔文化的突显,女权主义对男性编码的抗拒,目前方兴未艾的“全球文化”理论,等等,实际上同“民间文学”一样都承担着“现代性”反思的使命。可以预言,随着“现代性”在中国的迅疾展开,我们的“民间文学”也将在所谓的“内向现代性”中找到现实感和用武之地。
许多后现代思想家都论证过文学本质上就是后现代性的,或者变换为更尖锐的说法,就是女性,就是他者,就是社会无意识,就是永远的边缘和被抑制。我们可以由此而进一步断定说,所谓“文学”就是“民间文学”。今天假如我们还能谈论文学的本质的话,那么它一定就是“民间”。在“内向现代性”这里,文学是民间的,而在“外向现代性”那里,相对于其时居于支配地位的教会文化、庙堂文化,文学也同样是民间的。文学或者就是民间文学,是可以与“外向现代性”、与“民族”身份或“国族”意识结盟的,但这种联盟是暂时的、不稳固的,一当“现代性”争取到统治地位,文学或民间文学就将即刻转变成它的敌人。
其间“民间文学”自身并无多大变化,它依然是其自身,所变化者只是它与“现代性”的意向性关系,如我们已经勾勒的,先是被“外向现代性”、后是被“内向现代性”所意向地建构。
问题于是就回到了我们开始时所提出的作为“自在之物”的民间文学与作为其“显现”的民间文学的对立。当然可以像户著那样将“自在”的民间文学依据胡塞尔的现象学作为“超越性”的客体悬置不顾,而专注于其在意识中的“呈现”。但是显现从来就是显现者的显现,显现者总是通过显现而显示其“自在”。如果从“自在之物”这个角度说,显现就是它的“事功”,而“事功”也就是其自身,它在“事功”中存在。说到“人事”,我们总是在有所作为中证明我们自己的存在。我们是什么?我们就是我们的作为。撇开我们的作为而追究我们的“自在”如何是没有意义的。一个浅显的道理,法律不可能只是惩罚恶行而赦免作恶者。所谓“人犯”是该人之“自在”与其“显现”的统一体。在这一意义上,当尼采宣称“没有事实,只有阐释”时,他说的就是“事实”在“阐释”中的“呈现”,即“事实”的“自在”与“阐释”的“呈现”的统一。
由此说来,在哲学上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自在”的民间文学与“显现”的民间文学的对立。“民间文学”已经在与“外向现代性”和“内向现代性”的先后结盟中呈现了它的“自在”性,即总是异质,总是他者,总是增补。
感谢户著,我们已经知道了民间文学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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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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