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山石经所见佛教社邑
在房山石经题记中,社邑或称社,或称邑。这些社邑似乎是专门为了刻写石经才成立的,从《大般若波罗密多经》题记中可以看到:潞县石经邑(117页)[32]、幽州石经邑(118)、归义县造石经邑(119)、固安县造石经邑(119)等字样。这些冠以州县名称的石经邑,其下有行会的区别。如:涿州椒笋行石经邑(118)、“经主幽州丝绵行”(120)、“彩帛行邑”(116)、“涿州磨行邑”(125)、“涿州杂货行邑”。还有以某一经名称邑的,如“涿州磨行维摩邑”(138、144)、“涿州范阳县维摩邑”(148);“范阳郡无量寿邑”、“范阳郡无量邑”(94)。
造石经邑也称为造石经社。如“幽州造石经社”(121)、“果子行社一十七人等造经一条”(118)、“幽州潞县造石经社”(125)。邑人有时就称社人。如贞元十七年四月八日,“幽州油行石经社社人李承福”(149),在贞元十年四月八日的造经题记中作,“幽州油行石经社邑人李永福……”(133)。此处李承福与李永福当为一人,“永”与“承”系笔误致异。天宝六载四月八日造经题记中有“绢行社官游金应、郭令忠、李大师等造经一条。”又有“新绢行社官权思贞、王曜晖等造经一条。”(87)同年同月同日的造经题记,有绢行和新绢行的区别,社官也不一样,说明绢行成立了两个社邑。新绢行在另外一处天宝七载四月八日的题记中又作“绢行小社官权思贞合邑人造经一条。”(89)而同年又有“绢行邑社官游金应合邑人等造经一条。”(88)此处都称绢行,但是有社官和小社官的区别,小社官就是小绢行的社官,天宝八载的题记中就是“范阳郡小绢行邑社官权思贞”(90),说明新绢行是较小的社邑,也许是从原来的绢行中分化出来的。相反,天宝十一载游金应为社官的绢行就被称为“大绢行”:“范阳郡大绢行邑社官游金应合社人等造经三条”(95)。
虽然造石经邑以州县为名,但是,不可能一个州、一个县组成一邑。具体来说,石经邑的组成单位还是乡村。所以有“涿州范阳县礼让乡石经邑”(136)、“范阳县礼让乡张沉村邑”(146、151)[33]、“涿州范阳县西郭村邑”(141)、“涿州范阳县先贤乡阳康村邑”(142)、“良乡县观音乡成村石经邑”(136)、“良乡县昌乐乡北陶村邑”(147)、“交道村石经邑”(139)[34]。也有以某寺为中心组成社邑的。
根据对房山石经社邑的统计,其中按照行业组成的社邑44个,刻经题记145则。按照地区组成的社邑72个,刻经题记为252则。两类社邑的刻经活动都集中于天宝年间贞元时代。有所不同的是,天宝时期的社邑多以行业和州郡命名,贞元年代的则多以乡村命名,反映出前一个时期以工商业者和城市居民为主,后一个时期以乡村农民为主的发展倾向。[35]
敦煌社邑的负责人称为“三官”,指社长、社官、社老。有的社邑三官不齐备,就有以主持社内日常事务的录事权力最大。[36]房山石经邑的负责人名目与此稍有不同,一般只设邑主、平正、录事。他们主持造经事务,有时被统称为邑官、社官,少数情况还有社长、斋头、经主等名目。“幽州石经社官卢庭晖、录事李闰”(133),是录事不算在社官之内。如归义县石经邑58人造石经一条,“邑主云居寺僧净超、平正染英宾、录事史子朝……”(135)。又,良乡县观音乡成村,“石经邑主尼常精进、平正僧道丕、录事张彦贵、邑人黄庭晏、成静德等”(136)。
录事可以升迁则为平正。如团柳邑最早见于石刻题记的平正是阳八,录事是常哲(99)。大历十三年到建中年间已经是常哲升为,录事由张庭昭出任(110-113)。贞元七年,则由品子张庭昭出任平正,以甄景珪为录事(127)。
造石经者有普通村民,有寡妇孤儿,有在职及退休官吏,还有僧人和尼姑,许多村民的造石经活动也是在僧人或尼姑的主导下进行的。如昌平县石经邑主是真空寺僧实际,平正曹思亮(92)。文文(?安)郡邑主比丘僧惠远(93)。
房山石经题记所显示的各个社邑的人数,可以列成下表:
年代
|
社邑
|
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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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页码及备注
|
|
小彩行社
|
社官冯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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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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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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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绢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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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官游自勖
|
13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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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六载
|
楼南长店邑
|
社官王思明
|
21
|
84
|
|
石经邑
|
平正阳元峤
|
22
|
90
|
|
公孙王厥造经邑
|
平正阳元峤
|
20
|
92
|
|
文文(安)郡邑
|
邑主僧惠远
|
21
|
93
|
|
石经邑
|
平正马元超
|
109
|
93
|
|
石经邑
|
平正杨元峤
|
21
|
93
|
天宝十一载
|
蓟县石崖村邑
|
社官孟法净
|
32
|
94
|
天宝十一载
|
文安郡石经邑
|
社官孙倩
|
200
|
94。本页又一条
|
|
团柳北邑
|
平正阳八
|
65
|
99
|
|
范阳郡石经邑
|
社官张崇宾
|
20
|
101
|
|
杂行社
|
张崇宾
|
21
|
101
|
|
上谷郡遂城县邑
|
|
31
|
102
|
|
遂城县邑
|
平正韩神刚
|
30
|
102,又一条
|
|
团柳邑
|
|
113
|
104
|
|
遂城县邑
|
|
33
|
104
|
圣武二年
|
遂城县邑
|
平正史道明
|
32
|
105,又一条
|
|
团柳邑
|
平正常哲
|
119
|
108
|
大历十三年
|
团柳邑
|
平正常哲
|
105
|
110
|
大历十三年
|
涞水县
|
|
60
|
111
|
建中二年
|
团柳邑
|
平正常(崇)哲
|
70
|
111
|
建中三年
|
幽州石经邑
|
社官卢庭晖
|
47
|
114
|
建中四年
|
马村院邑
|
平正益孝庄
|
70
|
115
|
建中五年
|
潞县石经邑
|
邑主染俊
|
39
|
116
|
建中四年
|
幽州邑
|
平正卢庭晖
|
54
|
116
|
贞元元年
|
幽州石经邑
|
卢[庭]晖
|
66
|
118
|
|
归义县
|
|
44
|
121
|
贞元[五]年
|
幽州造石经社
|
社官卢庭晖
|
86
|
121
|
贞元五年
|
固安县造石经
|
|
32
|
122
|
贞元五年
|
石经邑
|
|
25
|
122
|
贞元六年
|
涿州固安县邑
|
固安县令贾政
|
30
|
124
|
贞元六年
|
幽州潞县造石经社
|
平正王琎
|
30
|
125
|
贞元七年
|
幽州造石经邑
|
平正??
|
90
|
126
|
贞元七年
|
团柳村邑
|
平正张庭昭
|
70
|
127
|
贞元八年
|
涿州石经邑
|
平正魏庭光
|
33
|
128
|
贞元八年
|
团柳石经邑
|
平正张庭昭
|
59
|
128
|
贞元八年
|
固安县
|
县令贾[政]
|
35
|
128
|
贞元九年
|
涿州磨行邑
|
|
17
|
130
|
贞元九年
|
幽州石经邑
|
平正卢庭晖
|
110
|
130
|
贞元九年
|
固安县邑
|
县令贾娘子张
|
40
|
131
|
贞元九年
|
|
经主邑主僧广演
|
50
|
131
|
贞元十年
|
幽州石经社
|
社官卢庭晖
|
125
|
133
|
贞元十年
|
幽州油行石经社
|
邑人李永福
|
27
|
133
|
贞元十一年
|
幽州市诸行石经社
|
社官卢庭晖
|
117
|
135
|
|
归义县石经邑
|
邑主云居寺僧
|
58
|
135
|
贞元十二年
|
幽州石经邑
|
|
92
|
136
|
贞元十三年
|
涿州磨行维摩邑
|
录事谷英才
|
68
|
138
|
贞元十三年
|
幽州石经邑
|
社官李闰国
|
83
|
138
|
贞元十三年
|
团柳石经邑
|
平正张庭昭
|
62
|
139
|
贞元十四年
|
广阳邑人
|
|
115
|
143
|
贞元十五年
|
俄碾庄合邑
|
|
44
|
146
|
贞元十五年
|
幽州油行
|
社官李承福
|
27
|
146
|
贞元十五年
|
涿州范阳县维摩邑
|
录事谷英才
|
30
|
148
|
|
|
|
|
|
这里有54条记载了社邑确切人数的资料,人数最多的200人,最少的13人。资料可以分若干组。社邑人数在200及以上的1例。109-125的8例。50-92的16例,其中50-70有11例,70多的5例。20--47的27例,其中20-40之间的25例,40多的2例。少于20人的只有2例。换言之,人数在20-70的有38例,占总数的70%。最多的集中在20以上50以下的人数段,有28个,占50%以上。因此,我们可以大体说,社邑人数大多20-70人,最常见的在50人以下,少则十几个人,多则一百多人。此其一。
其二,各个社邑的人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以团柳邑的人数变动最大。最早见于石刻题记的团柳邑65人(第99页);又至113人(第104页);大约在安禄山的圣武二年(757)[41],为119人;大历十三年105人;建中二年只有70人贞元年间的两次记载分别为70人(第127页)和62人(第139页)。也就是说,安史之乱前后至大历年间人数最盛。
其三,社邑的造经活动每年举行,但是上经的仪式大多在四月八日佛诞节进行,少数情况也有在二月八日的。一些社邑连续几年进行造经,造经社的邑人数有时只差一、两名,除了有题记录文的错误之外,可供我们推测的还有以下几点:一是有可能说明社邑的人数是不固定的,每年都有变化;二是有可能说明社邑成员参与造经活动,需要交纳或分摊相应的费用,因此,就有因为没有参加某次造经活动而暂时未被列入的社邑成员。
以上房山石经题记中所见的社邑佛事活动在其他地区也有存在。龙门石窟的北市香行社活动即可为一证。北市香行像窟(编号1410)是武周时期开凿的一座中小型石窟,位于龙门西山南段的崖面上。石窟北壁东端上部题记谓:“北市香行社,社官安僧达,录事孙香表……右件社人等一心供养。永昌元年三月八日起手”[42]。北市还有其他丝帛行会,其是否有类似的造像活动不得而知。但是从香行的造像题记看,与房山石经中诸行社邑的造经活动是很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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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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