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虽称统一,实际已经分裂,故留有相当的社会空间。陈寅恪谓:
其所以须有此空间之区别者,因唐代自安史之乱后,名义上则中央政府与一部分地方藩镇,已截然划为二不同之区域,非仅政治军事不能统一,即社会文化亦完全成为互不关涉之集团,其统治阶级氏族之不同类更无待言矣。盖安史之霸业虽俱失败,而其部将及所统之民众依旧保持其势力,与中央政府相抗,以迄于唐室之灭亡,约经一百五十年之久,虽号称一朝,实成为二国。29
唐人笔记传奇中何以大量出现这类人物,我想原因之一是纲纪失序,社会不公,法制荡弛;原因之二是中晚唐中央政权与藩镇割据并行的格局,法律不相统辖,在社会上留出了足供周旋的法制空间,使人可以在违背抗拒律令之后隐身远扬,以规避官府缉捕。或者还有原因之三之四,但总的说来,这种现实处境为当时的传奇作家提供了想象的余裕,进而思慕以游侠方式解决现实困境和社会不公。《虬髯客传》写虬髯客、李靖、红拂于乱世之中高标傲世、风神不凡之三位侠义人物,虽然萍水相逢,却能肝胆相照,遗世独立,虽无“结义”之名,但显然已存“结义”之实。钱钟书论及《虬髯客》中红拂曰“妾亦姓张,合是妹”时曾有评论,可以参观30。这正是唐代此类作品的“大轴”名篇,放在这个背景之下欣赏,尤能品出个中滋味。杜光庭本为道士,故此篇中“风尘三侠”之“结义”,有神龙见首、飘然出世之风,与《三国志演义》所描绘的本着“上安社稷,下保黎民”儒家入世宗旨之“桃园结义”颇异其趣,正可见出当时“结义”之宗旨有别。今日治小说史者追溯“侠义小说”(或言“游侠小说”、“武侠小说”、“豪侠小说”)之起源,每于中晚唐立论,即此之故也。
钱钟书释“义”,曾以韩愈《原道》所言“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的说法有所缺失,以为“信、直而不‘宜’,则于‘义’未安矣”。复举《左传正义》两注,“一则失‘信’而‘义’,一则‘直’而不‘义’”,及《孟子》、《吕氏春秋》两说,认为“义”即不“执一”也。柳宗元《四维论》也有“廉与耻,义之小节也,不得与义抗为四维”31。说明连唐代理学宗师,也还没有将“义”简单地作为“忠”的附庸,但总算开启了南宋理学重提“三纲五常”问题的先河。朱熹曾据韩愈之说,认为“义,便作‘宜’字看”;又说“不可执定,随他理去如此,自家行之便是义”;还以为“义如利刀相似,人杰录云:‘似一柄快刀相似。’都割断了许多牵绊”,也强调了“义”自主作为的一面32。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七言:
李太白《侠客行》云:“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元微之《侠客行》云:“侠客不怕死,事成不肯藏姓名。”或云,二诗同咏侠客,而意不同如此。予谓不然,太白咏侠不肯受报,如朱家终身不见季布是也;微之咏侠欲闻于后世,如聂政姊之死,恐终灭吾贤弟之名是也。33
其说义有未安。盖聂政姊所以欲传者,惟成“贤弟之名”,非一己之名也。而李白所咏,则承袭司马迁《游侠列传》“既已寸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的传统。盛唐时代法制统一,行侠者自然需要“匿名藏身”,以逃避官府追捕;而中唐以来法制不统一,侠者自可名著于世,甚至炫售于市,正是李白与元稹所处时代不同所致。
从元稹的诗句,我们还可以联想到唐代“牛李党争”的大题目。党争的主角之一李德裕,就写过一篇《豪侠论》,特别强调了“侠”与“义”之间的依存关系。他认为:
夫侠者,盖非常之人也。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气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34
这种提法,对于一个当过宰相的人颇不寻常。自陈寅恪以来,“牛李党争”便是唐史研究聚讼纷纭的题目,引起我兴趣的问题是李德裕何以突发此言。好在傅璇琮等近年致力于李德裕资料的爬梳整理,提供了框架。傅璇琮据《北梦琐言》记载的“唐李太尉德裕左降至崖州,著四十九论,叙平生所志”35,确定这为李晚年被贬的磊落不平之作36。同时所作的短论当时辑为《穷愁志》,相关的还有《英杰论》、《近世节士论》、《朋党论》、《三国论》、《货殖论》等题。此刻李德裕已落难“江湖”,故能以“忧其君”之心,从容论及英杰豪侠之事。《豪侠论》笔端一转,说到了文士亦当“知义”:
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近代房儒复问径山大师:“欲习道,可得至乎?”径山对曰:“学道者,唯猛将可也。身首分裂,无所顾惜。”由是知士之无气义者,虽为桑门,亦无足观矣!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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