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国际影响
黄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分布在中国大陆的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了全面调查、记录和研究,积累了丰富的资料,刊布了相应的研究成果。而国际学界和社会组织报道引用我国民族语言研究成果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其一,语言资料和知识。中国是语言富矿国家,世界的语言可以分为十几个语系,其中汉藏和阿尔泰两大语系的主体语言都分布在中国。近年来随着开放力度的加大与国际合作渠道的拓宽,已有国外以及港台地区学者通过与国内科研机构或学者的合作,直接到民族地区调查语言,并在国内的出版社和杂志发表中国语言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有些也在国外翻译发表。
其二,语言识别与分类。国际学术界确定语言身份的标准与我国有所不同,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公布的世界6900余种语言中包含了300种左右中国的语言,而这300种语言如按我国学者的语言识别标准大约仅为130种语言,其余皆为同一语言内部的不同方言。
国外学者通常强调用可以通话的程度和说话人对民族语言群体认同的程度来区分语言和方言,即语言内部的方言既要有较高的沟通度,又要有语言群体的认同,否则应该是独立的语言。而国内民族语言学界则比较注重民族对语言识别的作用,因为在我国共同的语言是构成民族的基本要素之一,所以对一个民族内部使用几种语言情况通常是将它们处理为同一语言的不同方言;另外也比较注重属历史语言学范畴的同源词对语言识别的作用。
其三,记录描写语言的方法。目前国内外语言学界基本都是按语音系统、词汇和构词法、句法及长篇话语的框架来记录和描写一种语言,这样的描写框架既可概括语言本体的结构范畴,同时又有实际话语材料与之相印证。但是也有国外学者指出,我国民族语言研究明显受到汉语描写范式的影响,例如用声韵调的音节结构来描写语音系统,用词组和句子成分来描写句法,将复杂的附着于实词的语法标记统称为助词等。
其四,抢救保护濒危语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年发布的2009年世界濒危语言图谱,以9项指标、6个安全—濒危等级作为综合考察体系,将全球6912种语言的2511种列为不同等级的濒危语言。该濒危语言图谱中中国的语言有9种已灭绝(基本为台湾少数民族使用的南岛语系语言),24种面临极度危险(满语、赫哲语、畲语、云南文山部分彝族使用的普标语、部分壮族使用的拉基语、怒江部分怒族使用的阿侬语等),20种面临严重危险(土家语、裕固语、仡佬语、锡伯语、青海尖扎县回族使用的康家语等)。
另外,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少数民族语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就是保护国家语言多样性和语言资源的具体措施。
语言的独特类型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陈保亚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新发现语言中,所谓的“新”实际上主要在于独特性,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取向。一种语言如果类型不独特,即使处于濒危状态,或者是被新发现的,也不一定有迫切记录的价值。目前不仅存在濒危语言问题,还存在濒危特征问题。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的出版标志了中国语言大调查的第一个重要历程,其要点在“完整”,即在于对中国语言的全面完整的了解,那么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新发现语言调查研究》成果的完成应该标志了中国语言大调查的第二个重要历程,其要点在“独特”,即突出中国语言在类型上的独特性或差异。语言的独特类型在语言研究中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众多新发现语言说明中国的语言实际上比过去估计的要多。人们会追问,中国只有56个少数民族,会有这么多语言吗?回答这样的问题需要严格分开民族识别标准和语言识别标准。在民族识别中,人们经常会用到“地域、经济、认同”等标准,在此基础上如果通过民族界限来规定语言界限,就会出现问题。语言识别的主要标准应该建立在语言差异上。
如果细究中国语言内部差异,还可以分出更多的语言,如果不细究内部差异,也可以把有些语言合并在一起。语言和方言的区分难以在语言学内部找到严格的界限,难点在于怎么定义“同一种语言”。无论是从宽还是从严,这只是研究者的态度问题,中国境内土语的差异事实是不可否定的。罗常培、傅懋勣《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概况》认为中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有48种。经过我国学者进一步调查,20世纪60年代增加到64种。“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共包含59种。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分册》认为中国的语言有80多种,新发现语言调查将中国的语言增加到134种,其中主要增加的是南方少数民族语言。凡是经常到南方做田野调查的学者都有这样的体会,以往作为一种语言来对待的,其实内部存在很大差异。
新发现语言的界定有一个具体的同源词标准。在2000个词中,同源词30%以下的属于不同的语言,50%以上的属于方言,处于两者之间的再参考认同因素或社会文化政治因素。在语言调查中,调查者基本参照这个标准,每本书增写语言地位的一章,对该语言是否是一个独立的语言进行论证,并与同语系、语族、语支的语言进行比较研究,论证该语言在语系、语族、语支中与哪些语言最接近。这个同源词标准实际上比确立日耳曼语族诸语言的标准要严格。
在识别新发现语言时,使用了结构标准,包括语法结构和语音结构。目前这个标准不容易量化,人为的因素会大一些。不过我们从该项成果已经发表的材料中注意到,作者基本上是在同源词汇标准的前提下再用语法标准,所以独立出来的语言,不仅在同源词汇上有大的差异,在结构类型上也有大的差异。一般地说,同时根据同源词比例差异和结构差异来确定语言的远近,实际上是一种谱系和类型不加区分的分类。所以新发现语言研究有关各语族内部的分类、类型标准和发生学标注并没有完全区别开,所分出来的不同语言之间的差异既可能是语言演化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同源语言在不同地区和其他语言接触而导致的类型差异。但这并不影响新发现语言的参考价值,因为一种土话无论是在词汇还是结构上,只要和其他语言有大的差异,这样的土话就有理由作为独立的现象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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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12-29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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