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夸大的神圣生育。荣格在分析达•芬奇的《圣安娜与圣母子》时,得出了“双重母亲”的原型,认为人虽然是由母亲所生,生命却由上帝赋予,因此人的血肉具有人和神的两重性。古代神话中的感生也同样暗含着神圣生育的观念,不仅汉族神话有明确的记载,如《史记•三皇本纪》中的:“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诗经•商颂•玄鸟》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等等。我国许多少数民族感生神话对此类神圣叙事描述得更为完整,如白族《九隆神话》中说:“有妇曰沙壹,浣絮水中,触沈木,若有感,是生九男,曰九隆族。”四川凉山彝族地区广泛流传的《俄勒特依》中说:“有个名叫浦莫尼衣的姑娘,有感于神鹰滴下三滴血,从此有了身孕,不久生下了支呷洛。”这些感生母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怀孕的奇特性,无论是吞吃了玄鸟卵、月精、朱果、椰子水,是践触了雷泽、履了脚印、感了日光,还是感遇了白龙、赤龙、沉木之类,都是瞬间与外界事物有感,以怀孕生子为结果,并且从目前材料看,除极个别情况外,感生所生基本上都是男子,并且所生“子”具有不平凡身份。二是每个女子奇异受孕后,生下的男孩都没有父亲,也没有必须寻找真正的父亲,这些男孩往往成为氏族、部族、民族的祖先或文化英雄,带有不可取代的神圣性。
(三)扭曲的因果关系。由于人类早期对客观现实生活中的某些因果关系、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还不能正确认识和把握,在创作神话时往往用自己主观推想进行判断,导致了叙事的浪漫主义色彩。如许多神话都说妇女怀孕是由于吃了一个什么怪果,或吃了什么野兽吃剩了的东西,或喝了野牛脚印里的水,或认为是由于梦见了一颗星星落在怀里,等等。显然,这些感生过程与感生结果是不符合科学的,也许神话创作是一个并不十分自觉的过程,但先民们的创作意识却体现出远古时代图腾崇拜、自然力崇拜、生命一体性等文化观念。他们“无父”,实际上可能是群婚与杂交的产物,但若把祖先和文化英雄说成是群婚与杂交的产物,实在有违常理,于是就从臆造的因果关系中编制出一套关于感应某物而出生的故事来,不仅遮“羞”,而且在神话的叙事中给他们戴上神秘的光环,加以敬仰。这正如摩尔根在研究希腊人和拉丁人由母系转向父系时所指出的,他们保留了氏族始祖的母亲的名字,并认为始祖是由他的母亲同某位神祇交合而生的。这种扭曲的因果关系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人类为增强本族优胜感而创造的高明。
(四)叙事的多元组合。感生与其它母题组合的形式非常复杂,有下面几种情况较为典型。一是感生母题与变形母题的组合。如鄂伦春族神话说,老太太向神祈求后,煮肋条肉时从笊篱上蹦出个圆圆的小肉球,跳进老太太嘴怀孕,生女孩召日姑姑罕。赫哲族神话说,从前有个女人在梦中见到一个男人,在林子中与之共眠,却发觉是老虎和她睡觉,因此,虎成为该氏族的祖先。二是感生母题与卵生母题的组合。如藏族神话说,王妃梦中与美男子交合,生血球,血球孵出一个叫茹勃杰的男孩。三是感生母题与婚生母题的组合。如高山族排湾人神话说,古时一个女陶壶,受阳光照射,孵出1个女性的蛋,蛋与一个男性的灵魂结婚,生1女,女子与百步蛇结婚,生2男,成为排湾人的祖先。四是感生母题与生人母题的组合。如维吾尔族神话说,先有天光降于树,然后树生人。
感生与其它母题的结合,体现出神话创作思维的不断完善,如感生母题与变形母题的结合进一步丰富了感生的奇特过程,感生母题与卵生母题的结合进一步渲染了感生的文学色彩,感生母题与婚生母题的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感生的现实意味等等。这种粘连式的多元组合不仅使神话叙事变得符合逻辑,而且使人类产生的过程变得更加神奇和扑朔迷离,从而增强了神话创作的目的性、功利性和传奇性。
三、少数民族感生神话的丰富文化内涵
毫无疑问,绝大多数感生神话都意识到产生新的生命必须在两个主体之间发生关系这个先决条件。从今天的观点看,感生是婚配生人的一种特殊形式,但从最早的感生神话产生的背景看,当时的人们也许并不持这个观念。如所罗门群岛上的土著,在20世纪30年代基督教传教士抵达前,还一直认为小孩是已死的祖先所赐,而两性交媾的唯一功能是提供快乐。20世纪60年代,北昆士兰的土著还相信,女人怀孕是坐在烤鱼的火上所致,而送她鱼的男人就是孩子未来的父亲。澳洲某个部落则相信,女人是因为吃了人肉才会怀孕的。[3](P13~14) 等等。对于古人不知道男子在生育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通过感生神话来强调妇女怀孕生育与某些天象及物象有关,以及后人对感生的利用等现象,导致了感生神话一些特殊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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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王宪昭的空间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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