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满族历朝公主见于史集的共有94人。其中有39人未婚早殇,下嫁汉族王公大臣的4人,下嫁满族贵族的22人,而下嫁蒙古王公大臣的就多达32人。占下嫁公主的58%。这样高比率的满蒙联姻足以证明清皇族的民族通婚远远超过了北方民族王朝辽、金、元帝国时代的通婚率。下嫁联姻的婚俗形式也呈现如下的特点:
首先,充分利用了姑舅表亲婚的纽带加强了满蒙姻族关系。太宗孝端皇后所生的第2女下嫁到蒙古科尔沁郡王家,配皇后侄之子为妻,嫁女母氏为皇后,舅氏为郡王家,郡王家侄称皇后为姑母,女嫁入舅家为妇,构成满蒙贵族联姻第一姑舅表亲婚的密切关系,提高了蒙古姻族在皇室的地位及表舅优先权利。这是公元1639年发生的事件。事隔两年的公元1641年,太宗孝庄皇后所生的第1女,又下嫁到科尔沁亲王家,配皇后之侄为妻,嫁女以亲王为舅氏,女夫以皇后为姑母,女嫁入舅家为妇,再一次以姑舅表亲婚的密切关系,加强了满蒙贵族联姻,更进一步提高了蒙古姻族的地位。姑舅表亲婚在满族、蒙古族风俗中都是至亲密不过的一种婚俗形式。
其次,满族公主下嫁蒙古王公,皇家采取了连续结亲的“亲上做亲”的方式,对安抚蒙古各部也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公元1629年太祖第3女下嫁蒙古敖汉部郡王琐木诺杜陵;1633年太宗第1女下嫁该部郡王班第,叔侄两郡王先后不过5年2次使敖汉部与清皇室结亲。1628年太宗抚郡王女下嫁达尔汉亲王曼珠习礼;嫁后过9年,公主23岁亡。再经过33年,世祖抚亲王女又下嫁达尔汉新王班第(曼珠习礼孙),使祖孙两代亲王连续与清皇室联姻。1648年太宗第5女下嫁蒙古巴林郡王色布腾,1678年色布腾郡王逝世,公主46岁寡居,抚育子孙两代郡王;1691年,圣祖第3女下嫁巴林郡王乌尔滚(色布腾孙),使巴林部两代郡王连续与清皇室结亲。1706年圣祖第10女下嫁超勇亲王策棱,过4年,公主以26岁亡。又过60年,1770年高宗第七女又下嫁策棱孙,亲王、内大臣都统拉旺多尔济,也以祖孙两代与皇室联姻巩固了满蒙关系。1730年,世宗抚庄亲王女下嫁科尔沁郡王齐默特多尔济,1754年公主41岁亡;1801年仁宗第3女又下嫁郡王索特纳木多布济(齐默特多尔济侄),使科尔沁部叔侄(又一说为祖孙)两代与清皇室结亲。 纵观满蒙贵族联姻的历史,从努尔哈赤建后金政权前二年(1614)算起,到宣宗道光二十一年(1840),持续了2百余年之久。期间联姻频繁密集的时期是从后金迁都沈阳的1625年,历经太祖(共2年),太宗(共17年)世祖(共18年)、圣祖(共61年)、世宗(共8年)等王朝,到1730年,共105年间,举行了36桩婚事。太祖朝3桩,太宗朝11桩,世祖朝11桩,圣祖朝8桩,世宗朝3桩。满蒙双方互通嫁娶的婚事集中在1628-1658年的30年间,即太宗朝和世祖朝,共婚事22桩,正是满族王朝从东北向关内发展壮大的战争年代。满蒙联姻对推动以亲族为纽带的军事政治联盟起到了重大作用。
满蒙联姻的发展在通婚方式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以往研究满蒙关系史的学术资料中往往有所忽视。从太祖努尔哈赤起,经太宗、世祖共3朝,都实行了皇帝聘蒙古族后妃与满洲公主下嫁蒙古王公大臣的双向通婚的交换形式。太祖纳蒙古族1人,公主下嫁蒙古王公3人;太宗纳蒙古族后妃7人,公主下嫁蒙古王公12人;世祖纳蒙古族后妃5人,公主下嫁蒙古王公1人。圣祖、世宗、高宗3朝,开始实行了满洲公主下嫁蒙古王公的单向通婚形式,中止了皇帝纳蒙古族后妃的通婚。圣祖公主7人下嫁蒙古王公,世宗公主3人下嫁蒙古王公,高宗公主3人下嫁蒙古王公,比起前3朝的通婚,无论在等级、规格、地位等方面都有明显的降低。后3朝,特别是圣祖康熙帝与高宗乾隆帝两朝,以其强盛的政治军事,不仅安抚了蒙古各部,而且也严厉地遏制了蒙古各部,多年征讨蒙古准格尔部的皇帝亲征措施和推行信仰喇嘛教政策,对统治蒙古起到决定作用。满族皇室事实上用中止从蒙古纳后纪的办法削弱了蒙古外戚与后妃干预皇室事务的势力。前3朝的满蒙贵族间的母舅、翁婿等密切的姻族关系,随着政治的需要,逐步减弱。后3朝在通婚俗制的另一方面却逐渐发展了满汉通婚的关系。以圣祖康熙帝为先例,在诸妃中有汉族妃嫔不下13人。如密妃王氏、勤妃陈氏、襄嫔高氏、静嫔石氏、熙嫔陈氏、穆嫔陈氏、良妃卫氏、端嫔董氏、袁氏、承运陈氏、张氏、王氏、刘氏等女。标志着清代盛世满汉关系的发展已经超过原满蒙关系。圣祖后妃中无蒙古族女是最好的证明。同样,世宗雍正帝诸妃中有汉族妃嫔3人,即齐妃李氏、谦妃刘氏、懋嫔宋氏。事实上打破了“满汉不通婚”之俗。
在17世纪到18世纪的百年上下满蒙贵族通婚习俗发展时期,上行下效,在满族臣民中满蒙通婚结亲成为广泛实行的婚俗。首先在满洲官吏与蒙古各部官吏间建立了联姻关系。有关满蒙通婚的记载,在蒙古喀喇沁左旗罗布桑却丹于1915年始著的《蒙古风俗鉴》中做了叙述:
“满洲人建清朝后,公主嫁给蒙古官员做夫人,蒙古各旗官员与皇族结亲,蒙古官员之间结亲事渐少,从北京娶夫人之事渐多。这是满洲皇帝占领并统治蒙古的计策。满族人把公主和格格嫁给蒙古官员有两个原因:一个是蒙古官员都是成吉思汗后代,血统好,与满洲皇族结婚门当户对;另一个是当时蒙古官员强盛,有势力,有军队,与蒙古结亲,把公主格格嫁给蒙古官员便可利用亲族关系把统治蒙古大权握到手中,这是一个更为深远的谋略。因此,蒙古官员娶满族格格时,需上报朝廷,由朝廷诰封格格、公主尊号,并定赐脂粉奉禄,以此公主扬名于世。如是皇族远亲,则不称公主,只封为格格。因而蒙古地方有公主与格格之分”。“蒙古官员迎娶满族皇家公主,需依满族习俗,不用蒙古习惯。满族风俗嫁女必先相看女婿,如相中,则托媒妁命男方备办以‘如意’为代表的各种礼品及宴席一并送至女家。随后需以数千两白银筹办迎亲酒宴而娶之,别无其它。”“实际上,蒙古人并不大愿意从北京娶亲,因为从北京娶夫人花费多,蒙古旗民负担过重,官府向百姓摊派官银甚难,贫穷蒙旗不愿其官员自北京迎娶夫人。自清以来,蒙旗主为娶满族格格为夫人,在北京多有负债而出卖本旗土地者。”
“自清以来,蒙古各旗官员大都与满族王公结亲迎娶了格格夫人。但令人怪异的是满族格格生育极少,蒙古官员往往以妾生子称大夫人所生,继承父业。”(9)
上述记载也可以窥见清以来满蒙通婚的有关情况。揭示了北方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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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丙安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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