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如此大段地引用Pound的论述,旨在为他自己的观点铺垫。他是认为歌谣起于个人的创造的,原始的歌其主流是抒情的而非叙事的。而Pound关于歌谣的第一身(人称)和第三身(人称)的论说,朱自清并不同意,但Pound的论点,对他在后面《歌谣里的第一身与歌谣的作者》一节里阐述自己关于歌谣中第一身与第三身的观点,无疑却是一个重要参照。他写道:
歌谣原是流行民间的,它不能有个性;第三身,第一身,只是形式上的变换,其不应表现个性是一样——即使本有一些个性,流行之后,也就渐渐消磨掉了。所以可以说,第一身,第三身,都是歌谣随便采用的形式,无甚轻重可言。至于歌谣的起源,我以为是不能依此作准的。[10]
这是歌谣研究中的一个有趣问题,也是诗体论不可忽视的问题,可惜的是,朱自清的论述已经过去70多年了,民间文学界和诗界却好象还没有人做过超过他的论述。
至于《中国关于歌谣起源的学说》,朱自清的笔墨,主要集中在史前时代是韵文在先、还是散文在先的发生学问题上。作者说:“韵文先于散文,是文学史的公例,中国何以独异呢?”他援引了郭绍虞《中国文学史纲要·韵文先发生之痕迹》据王国维在《宋元戏曲史》里的观点:“舞必合歌,歌必有辞。所歌的辞在未用文字记录以前是空间性的文学;在既用文字记录以后便成为时间性的文学。此等歌辞当然与普通的祝辞不同;祝辞可以用平常的语言,歌辞必用修饰的协比的语调,所以祝辞之不用韵语者,尚不足为文学的萌芽,而歌辞则以修饰协比的缘故,便已有文艺的技巧。这便是韵文的滥觞。” 朱自清既赞同郭绍虞的观点,又有所批评和补充。他写道:“郭先生着眼在诗;他只说古初‘先’有韵文,却不说‘怎样’有的。我们研究他的引证及解释,我想会得着民众制作说的结论,至少也会得着民众与个人合作说的结论。但他原只是推测,并没有具体的证据;况且他也不是有意地论这问题,自然不能视为定说。”[11]
在歌谣的历史、分类等歌谣理论问题上,作者广泛评述和吸收了前人(包括同时代人)的研究成果,如胡适的比较研究法和“母题”说,周作人、顾颉刚、褚东郊[12]等关于的分类法和儿歌研究,魏建功和钟敬文关于仪式歌的研究,等。我们不妨把这两章当作歌谣研究小史来看。但我们发现,作者最感到得意的,应是《歌谣的结构》这一章,特别是对歌谣的重叠的研究,这里面体现了作者作为诗人的特有的艺术感悟。他还在这一章之外,写了一篇同题散文(随笔)《歌谣里的重叠》,可证。那篇散文(随笔)这样写道:
歌谣以重叠为生命,脚韵只是重叠的一种方式。从史的发展上看,歌谣原只要重叠,这重叠并不一定是脚韵;那就是说,歌谣并不一定要用韵。韵大概是后起的,是重叠的简化。现在的歌谣有又用韵又用别种重叠的,更可见出重叠的重要来。重叠为了强调,也为了记忆。
顾颉刚先生说过:“对山歌因问作答,非复沓不可。……儿歌注重于说话的练习,事物的记忆与滑稽的趣味,所以也有复沓的需要。”(《论〈诗经〉所录全为乐歌》上)
“复沓”就是重叠。说“对山歌因问作答,非复沓不可”,是说重叠由于合唱;当然,合唱不止于对山歌。这可说是为了强调。说“儿歌注重于说话的练习,事物的记忆,……也有复沓的需要”,是为了记忆;但是这也不限于儿歌。至于滑稽的趣味,似乎与重叠无关,绕口令或拗口令里的滑稽的趣味,是从词语的意义和声音来的,不是从重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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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刘锡诚民间文化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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