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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间文学是口头文学,回到文本,就是把握民间文学文本的口头性,并在口头性的引导下倾听、理解、研究口头文本。口头文本是一种和书面记录文本迥然不同的文本,它不像书面文本那样,是在空间中展现、由文字编制的界限分明的文章,而是在时间中绵延、借声音传播的言语,不是空间中存在的历历分明的定型物,而是时间中流逝的绵延不绝的语音流。由于一般知识分子久已习惯了按书面模式理解文本和意义,因此,首先要彻底摆脱书面文学和文献学给我们留下的文本表象,才能形成关于口头文本的表象。口头文本和书面文本是两种性质迥异的文本,其唯一相同的地方也许仅仅在于它们都是有意义的,但是,它们的意义存在方式却大相径庭,谈不上任何相似之处。其实,甚至称这种绵延于时间中的有意义的语音流为"文学"或者"文本",就已经南辕北辙,就已经带着文献学的偏见,"文"者,文字也,所谓"文本",就是指用文字写成的有着特定边界的意义载体,但是,口头文本,在时间中绵延的语音流,既非用文字写成,也没有像一片文章那样的开头和结尾,或者像一本书那样的封面和封底,它既不是用“文”字书写,也不是一个空间边界明晰的“本”体,它根本就不是一个“文本”,只是因为在书面范式的理论话语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术语,才不得不勉为其难地称之为“口头文本”。口头文本的意义全凭语音的流动和变化呈现,其文本的界限则由时间的起与迄界定,正因为如此,我们甚至根本无法说一个口头文本是存在的,因为,说出的话,一吐出口,也就消失了,声音是一条永不停息的河流,它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它在存在的同时就已经消失了,只有在消失的时候它才存在,在没有录音设备之前,我们无法把一个音符固定在时间的某一个点上,因此,也就无法把一个口头文本固定在一个时间界限内,就像赫拉克里特所言,我们无法踏进同一条河流,同样,我们也无法聆听同一个口头文本,即使讲述者能够复述他过去讲过的文本,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讲的是同一个文本呢?除非时光重现。但是,在录音设备发明之前,我们没有这种时光机器,即使发明了录音机,民间的口头讲述者从来不用这种让时光复现的声音机器。
意义依存于结构,因此,那在时间中绵延不绝、方生方死的语音之流要能够成为有意义的口头文本,就必须有稳定的、可以被重复和理解的结构,这种结构自然不会是像书面文本那样在书页上用文字符号架构的空间结构,而只能是在时间中由声音的重复、旋律、抑扬、节奏等勾连的时间结构,这种在时间中展开的语音结构记录在书面上,就是我们在民间史诗、歌谣、甚至故事中常见的重复、复沓、双声、叠韵、合声、帮腔、押韵、音步、平仄等等,这些结构化、程式化、模式化的语音结构就是所谓"口头程式",民间的史诗、歌谣、说唱、戏剧歌手就是依赖这些程式遣辞造句、抒情达意。形形色色的口头程式不仅是口头文学流传记忆的凭借,也是民间歌手即兴创作的语法,还是同一口头传统中的听众聆听和理解的依托。口头程式就是口头文学的"修辞术",正是凭借口头程式,民间歌手滔滔不绝的歌唱才不再是毫无意义的语音之流,而成了在时间之流中不断再现的意义篇章。因此,口头程式就成了口头文化研究关注的焦点,于是才有以帕里-洛德命名的口头程式理论,也正是由于口头程式在人类文化表达的中心地位,口头程式理论才成为西方人文学术的核心理论之一。
民间文学既然是口头文学,口头程式既然是口头文本意义赖以存在的结构基础,那么,以理解民间文学的结构和意蕴为指归的民间文学把口头程式作为关注的焦点,不就是顺理成章的吗?中国学术界对于民间文学的研究之所以进退失据、左右碰壁,进则迷失于田野中纷纭繁复的民俗事象,退则株守于面目全非的书面文本,正是因为它一直没有把握民间文学的关键,民间文学结构成形、意义生发、文本流传、接受理解的关键,即民间文本的口头程式。
要真正把民间文学作为口头文学来研究,要真正把握民间文学的口头性,把握其口头文本的存在方式和意义的表达方式,就必须有与这个对象相适应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框架,对此,传统的民间文学理论框架全不顶用,必须重起炉灶,因为,那个理论框架源于书面范式,而研究口头文学所需要的是口头范式。对于口头文学范式而言,甚至基本术语和概念都与书面文学大相径庭,比如说什么是一个词、什么是一句诗、什么是一篇作品、什么是创作,什么是模仿,什么是理解一部作品,文本和语境的界定4,等等,都会有与书面文学迥然不同的界定,更不必说那些仅对口头文本才至关重要而对书面文学则无关紧要的关乎时间性和语音性的概念,如重复、节奏、押韵、旋律、音步等等,诸如此类的概念以及其反映的机制对于民间口头文学的创造力和审美价值至关重要,对于书面文学而言,则可能被视为原始、累赘,而成为应该尽量避免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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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200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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