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传统节日在当下的式微并非民间自然选择的结果,而很大程度是官方权力强行介入所造成。
传统节日在当今的式微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实。依笔者的浅见,这种局面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社会转型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必然意味着生发于、成长于、适应于传统社会和农业社会的文化会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着现代化工业社会生产出来的种种新的需求,传统节日可以因为不再具有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而死亡。但这并非传统节日的必然之路。事实上,素来具有开放性的传统节日完全能够顺时而动,与时俱进,在现代社会继续保持繁荣。遗憾的是,这种可能性并没有变成现实。对此,传统节日的价值被否定、合法性被颠覆以及节假日与传统节日关系的变异、历法的变更、西方节日的传入等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传统社会,传统节日是民间的节日,也是官方的节日。虽然在如何过节方面,历朝历代都存在着官民之分、贫富之分、贵贱之分、朝野之分和雅俗之分,但毫无疑问,在这样的节日里,官方代表人物和社会精英同样投入到节俗活动当中去:元正有朝会,义同民间的拜年;元宵要张灯赏灯猜灯谜;寒食清明祭祖踏青;端午插艾吃粽子饮雄黄酒;重阳节登高赏菊等。他们与百姓共同营造着节日的气氛,共同享受着节日的乐趣,也共同复述和传承着集体记忆。在这里,传统节日的合法性不言而喻。然而近现代以来,这种合法性遭遇了严重挑战,至今仍颇受质疑。当然,受到挑战和质疑的并非只有传统节日,而是全部的传统文化。尽管当时的动机多是为了拯救积贫积弱的民族,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尽早纳入世界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但事实是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无不是拿西方文化的长处来攻击中国传统文化的短处。这种做法对中国历史发展的正向作用也许是应该肯定的,问题是我们引进西方文化的同时常常过分地贬低自己的传统或者说过分地夸大自己民族文化的弱点。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砸烂孔家店”到“文化大革命”的“破四旧”、“彻底砸烂旧世界”,几乎一以贯之的把自己的传统文化放在社会进步的对立面上来进行批判,将历史留下来的具体文化事象作为封建、迷信、落后、反动的东西大加挞伐。
在几乎长达一个世纪的自我毁灭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作为全面展示传统文化的节日,自然在劫难逃。先是太平天国颁布《天历》,提出六大新节。这些新节或者是西方基督教节日的翻版,或者是太平天国领导人物的生死纪念日。同时明令禁止按旧历过年度岁,并对违犯禁令者施以惩罚。接下来的中华民国曾经以同样强硬的姿态对待传统节日及其赖以发生和发展的历法——夏历(农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一度废止了建国初年订立的阳历下附带农历的编历方法,规定全面采用阳历,不准有农历的任何痕迹;同时将传统节日及节俗活动统统移到国历年节来过。如果说这两次“革命”是在剪除传统统节日的茎干枝叶的话,到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则是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节日赖以生存的根基。因为它大张旗鼓地实施的是“砸烂旧世界”,是“灵魂深处闹革命”。于是我们看到,当时,传统节日的价值和合法性不仅为官方人物和知识精英所不齿,它们也开始为曾经挚爱它们的活动主体所否定和鄙弃。由此导致的是许多传统节日的一时中断。民俗活动的传承是环环相扣的链条,许多传统节日传承的中断,不仅意味着在中断时期出生成长的许多孩子丧失了观察参与传统节日活动的机会,从而丧失了对传统节俗的感情和对传统节日应有的理解,而且意味着当他们长大成人理应承担起传授者责任的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传授的激情和能力。既然如此,传统节日走向衰微也就不再难以理解。
就节假日与传统节日关系而言,我国传统社会历朝历代都有以传统节日为假日的做法,给公务人员、学生等提供从事节俗活动的时间;而现今官方确定的假日体系中,除春节外的传统节日都被取消了准入的资格。如此,即便人们想“正常”地过节也已被抽去了过节的时间。
就历法的变更而言,我国传统社会长期以来使用的是兼顾月亮太阳的运行周期而制定的农历,官方“治历明时,典隆敬授”,民间遵从,是农历的一统天下;但近现代以来,随着公历的引进,过去官方和民间在时间制度方面整合统一的局面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 “新旧参用,官民各分”的二元格局。由于在这种格局中,“新的”总是处于更突出、更显眼的位置,“官的”又总是有着更多的机会和更多的权威,“二元”就并非地位平等的二元,而是公历为主夏历为辅的二元。以农历为依托的传统节日自然不能不受这种状况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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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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