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历史新时期,在消除了这种政治教条主义的理论的影响之后,俗文学的研究再次兴盛起来。特别是中国俗文学学会成立(1984年2月)以来,全国有志于俗文学研究的学者以民间的方式集合起来,尽管还没有被主流意识和机构所采纳,没有进入中文系的课堂,但关于变文、宝卷、子弟书、唱本等俗文学的研究著作已多有出版,即使有的著作不被大陆出版机构采纳,台湾和香港的出版机构也接纳出版,关于俗文学的研究论文和史料辑录,也开始受到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的关注。总之,郑振铎开创的俗文学研究正在缓慢地回升。国内学者对民间文学和俗文学这两个概念也出现了新的阐释。吕微的《中华民间文学史·导言》就是有代表性的一家。[9]
在《插图本中国文学史》与《中国俗文学史》这两部专著之间,郑振铎还发表了一系列单篇有关民间文学的论文,写于1932年12月2日、发表于1933年第30期《东方杂志》的长文《汤祷篇》便是其中之一。这是一篇他试图运用人类学、人种志、民俗学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解析古代传说的文章。关于他的这篇文章的写作意图,他有一段引言式的表白:
顾(颉刚)先生的《古史辨》已出了三册,还未有已。在青年读者们间有了相当的影响的。他告诉他们,古书是不可信的;用时须加以谨慎的拣择。他以为古代的圣人的以及其他的故事,都是累积而成的,即愈到后来,那故事附会的成分愈多。他的意见是很值得注意的。也有不少的跟从者曾做了同类的工作。据顾先生看来,古史的不真实的成分,实在是太多了。往往都是由于后代的人的附会与添加的。……但我以为,顾先生的《古史辨》,乃是最后一部的表现中国式的怀疑精神与求真理的热忱的书,它是结束,不是开创,他把郑(谯)崔(述)等人的路线,给了一个总结束。但如果从今以后要走上另一条更近真理的路,那只有别去开辟门户。像郭沫若先生他们对于古代社会的研究便是一个好例。他们下手,他们便各有所得而去。老在旧书堆里翻筋斗,是绝对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以外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旧书堆里的纠纷,老是不会减少的。我以为古书固不可尽信以为真实,但也不可单凭直觉的理智,去抹杀古代的事实。古人或不至像我们所相信的那末样的惯于作伪。惯于凭空捏造多多少少的故事出来;他们假使有什么附会,也必定有一个可以使他生出这种附会来的根据的。……自从人类学,人种志,和民俗学的研究开始以来,我们对于古代的神话和传说,已不仅视之为原始人里的“假语村言”了;自从萧莱曼在特洛伊城废址进行发掘以来,我们对于古代的神话和传说,也已不复仅仅把他们当作是诗人们的想象的创作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常把许多古史上的重要的事实,当作后人的附会和假造呢?[10]
在谈到他何以要写这篇(类)文章的原因时,他写道:“我以为《古史辨》的时代是应该告一个结束了!为了使今人明了古代社会的真实的情形,似有另找一条路走的必要。如果有了《古史新辨》一类的东西,较《古史辨》似更有用,也许更可以证明《古史辨》所辨证的一部分的事实,是确切不移的真实可靠的。”“在文明社会里,往往是会看出许多的‘蛮性的遗留’的痕迹来的,原始生活的古老‘精灵’常会不意的侵入现代人的生活之中;特别在我们中国,这古老的‘精灵’更是胡闹得厉害。”他要通过对汤祷于桑林的传说,揭示出隐藏在这传说中的“蛮性的遗留”来。
文学研究会的许多成员,都是学贯中西的人物,他们也都曾不同程度地涉足和论述过民间文学,也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刚刚在西方兴起未久的人类学派的影响。沈雁冰以人类学派的理论和方法为武器,撰著了《中国神话研究》等著作。郑振铎也是这样。他早期写的《读毛诗序》中,就说明《诗经》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古代社会情形、古代的思想的很好的资料,已显示了他的研究方法,既承袭了中国古代的研究传统,又吸收了西方现代人类学和民俗学的积极成果。[11] 特别是他的欧洲之旅,他伏案于英法两国的国家图书馆中,阅读了和搜集了不少西方人类学和民俗学的著作,也翻译过好几种希腊神话和英国民俗学论著(如柯克斯的《民俗学浅说》),对人类学派民俗学、神话学的观点不仅颇为贯通,也有所接受。连赵景深这样的热心于民俗学和民间文艺的人,所翻译的耶阿斯莱的《童话学ABC》、麦苟劳克的《小说的童年》等,其底本也都是从郑振铎那里借来的。《郑振铎传》的作者陈福康说:“这篇文章的价值,主要还不在于它论述的关于‘汤祷’的问题本身,而应该看作是他当时学术思想上的转变的一篇公开的宣言。而且,由于他的这一学术思想上的转变与号召十分踏实,合情合理,决无‘赶时髦’、哗众取宠之意,因此在当时学术界很有影响。即以顾颉刚为例,在翌年2月《古史辨》第四册的序中就声明:‘我自己决不反对唯物史观’,并且诚恳地说:我们的‘下学’适以利唯物史观者的‘上达’,‘我们正为他们准备着初步工作的坚实的基础呢。’颉刚说的‘下学’、‘上达’,显然与他所的‘结束’、‘开创’是相通的。这表明颉刚是受到他的启发教育的。”[12]《汤祷篇》就算是他试图运用人类学和民俗学方法解析中国的古代传说,建立他想象中的《新古史辨》的一个实验吧。
在《汤祷篇》之后十年,他又于1946年,写了另一篇与《汤祷篇》一脉相承的长文《玄鸟篇》。[13] 作者在《玄鸟篇》中,用在《汤祷篇》中采用的相同的研究方法,即人类学和民俗学的比较方法,拨开诗人描绘的文学画面的迷雾,深入到中国古代社会的赘婿制度及其形成的经济原因,以及与赘婿制相关的婚俗、赘婿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的理性层面,甚至还旁及到了养子、童养媳、妾等封建社会的其他相关家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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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刘锡诚民间文化论集 2008-11-2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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