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的守护神及氏神向来都被视为一种万能之神而赋予其地位。正如人们祈求或感谢五谷丰登时所常识性地考虑的那样,守护神及氏神被认为能够保护村落的所有生产与生活。但“村”这一用语如果只被用来指称以村境划定的作为定居点之内的领域,则可设想坐镇于其内部的守护神及氏神也就是只守护聚落部分的神。守护神及氏神是在村内守护着村民们的。其信仰者一旦离开村落到外面也就得不到神的保护了。各地在举行节庆祭祀时,有的村落就规定村民无论到什么地方去,都有必须赶回村里的义务。这正好与此相关。而且,以祭礼为首,村落在举行各种仪式时,经常以“歇工”之类形式禁止人们去田地干活。若有人出去干活,有的地方甚至还规定了将其追赶回来并罚款等制裁。因为这天乃是忌讳和“精进”之日,与其说禁止去田里干活,不如说是迎神祭祀的场所是被限定在村内的。应该说,这才是更具基础性的考虑。
在举行“断道”仪式的地方,存在着定居点领域和生产地带领域的境界。村落在其内侧,守护神和氏神在此范围内守护着人们。反言之,“断道”仪式则将作为生产地带的领域和作为采集地的领域从守护神及氏神管辖之下分离了出来。但人们在日常生活里又离不开第二领域的耕地和第三领域的山林。在那里活动若完全得不到神佛庇护,就将非常危险和不安定,并不可能。如果守护神及氏神只在村落内守护人们,到村境以外就不再保佑人们,那么,那里也就得有其他神佛存在。
在作为生产地带之领域的耕地,也有神守护它及在那里劳作的人们的活动。例如,分布于滋贺县和奈良县的“野神”便是守护耕地的神,是农耕神。通常一个村落会有一行祭处,它们多位于村落耕地不远处,人们多在巨大的杉树或榉树树根下面举行祭祀。在从耕地到山林过渡的地方,往往以巨树为祭祀对象,野神的此种形态反映了它古老的遗存。与此相关连,在《常陆风土记》行方郡的项目下记载有关于著名的箭括麻多智的故事。
箭括氏麻多智,开辟郡西之谷的苇原,拓治新田。此之时,夜刀之神,相群引率,每每来扰,左右防卫,耕佃无成。(略)麻多智大怒,着披铠甲,自身执仗,打杀驱逐。乃至山口,置标于界沟,告诸夜刀之神:“由此以上,听为神地,由此以下,当为人田。从今以后,吾为神祝,永远敬祭。落地生根,无祟无恨。”乃设神社,以为初祭。即发还耕田一十町余,麻多智之子孙,相承致祭,至今不绝云云。(风土记,1958∶55)
此记事虽非史实,却很好地说明了把山野纳入人类占据的领域之内与祭神间的关系,对于我们考虑野神的属性神格有很大启示。作为生产地带之领域的神原本并不存在,它是在人类开发山野、拓辟耕地并使之纳入生产地带之领域时,将此地原先就有的神作为耕地守护神而开始祭祀的。在耕地和山林的境界处举行的这种祭祀,十分适宜于野神的名称及其所被祭祀的地点。在此类野神中,神格更加明确的为田神。守护着作为生产地带之领域的水田的神,便是田神。
不言而喻,在作为采集地之领域的山林,则有山神得到人们祭祀。直到现在,全国范围内仍在山林处普遍祭祀山神。人们在氏神祭礼等等之外,还进行山神祭祀。某个村落所祭祀的山神,并非所谓的山岳信仰,即位于深山的神,而是在通常可称之为“里山”的离村落较近,亦即在作为该村之采集地的领域内设小祠予以祭祀。
如上所述,对应于村落的三种领域,被人们分别祭祀有守护神及氏神、野神(田神)和山神。相对于守护神和氏神而言,守护领域不同的野神、山神乃是相对独立的存在。但就现在各地所能看到的情形而言,守护神及氏神乃是庞大的存在,野神及山神只不过略受祭祀而已。特别是田神无祠,各地都仅有一些仪式。这大概正是守护神、氏神的强大以及伴随着这一过程的野神(田神)和山神信仰凋零的结果。可以推测,此种变化当是来自经由近世初年的“检地”普查、田地和宅基一起被登录于检地账目使作为统治单位的村落与田地宅基出现了合而为一的趋势。由于村落包括了田地在内,村落守护神及氏神的灵力也就扩及田地,使野神和田神的存在价值受到了影响,并进而成为从属于守护神及氏神的无力之神。山神大概也步野神、田神之后尘,随后经历了同样的过程。
(附记:本文所引各地事例,凡未明确列出参考文献和出处的,全都基于本人或本人所参加之调查小组的调查成果。)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1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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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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