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间传统:德宗朝以后中和节依然被作为节日来看待和度过
“人亡政息”一词是对传统社会许多政策结局的经验性描述,但并不适用于中和节,因为尽管在颁布政策的德宗朝被替代后,中和节也受到一定影响,比如宪宗皇帝曾于元和二年(807)正月下诏取消了中和节宴,[31]但当初政策规定的多种节日活动仍然存在,中和节不仅继续为官方作为节日来看待和度过,且亦是民众日常生活的一个节点。
如进书献种,在唐宪宗明令取消了中和节宴会后仍然被保留。吕温曾有《代百僚进农书表》,明确指出“谨缮写前件书凡二十篇,共成三卷,谨诣东上阁门奉表陈献以闻。”[32]这里的前件书即《兆人本业记》。吕温文中有“睿圣文武皇帝”字样,据《旧唐书》,“睿圣文武皇帝”乃元和三年正月癸巳日群臣为宪宗所上尊号,故该表所涉进农书之举必发生于元和三年正月之后。另外,唐文宗大和二年(828)二月,“庚戌,敕李绛所进则天太后删定《兆人本业》三卷,宜令所在州县写本散配乡村。”[33]李绛进书应就在当年的二月初一日。甚至到宋代还保留着“百官进农书,以示务本”的做法。[34]
再如赐尺,白居易有一篇《中和日谢恩赐尺状》,由此可知他曾在中和节得到了“红牙银寸尺各一”的赏赐。据朱金城先生研究,该状作于元和二年到元和六年之间。[35]上春服之举在宋代亦得以沿袭。据《武林旧事》载,“二月一日,谓之中和节,唐人最重,今惟作假,及进单罗御服,百官服单罗公裳而已。”又宋代还有中和节赐诗之举,《玉海》载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二月庚午朔,上作中和节五言诗,赐王旦已下。三年二月己丑朔,上作中和节诗”。[36]
至于放假,据庞元英《文昌杂录》,宋代“祠部休假岁凡七十有六日”,其中就包括中和节的一日。又据《大金集礼》,金朝也做过中和节放假一日的规定。[37]
不仅官方如此,在后世民众(包括社会精英)心目中,中和节仍被作为一个节日来看待。比如南宋诗人杨万里至少有四首诗提到了中和节,其中《中和节日步东园》更明确提到:“一年佳节又中和,两分春光一己过。”[38]又如刘昌诗为其《芦浦笔记》撰写“叙”时署名“嘉定(南宋理宗年号)癸酉中和节清江刘昌诗兴伯叙于通山阁”[39],孙洵为廖行之著《省斋集》作跋署名“嘉泰(宋宁宗年号)命元中和节临川孙洵书”[40]等等,均可为证。甚至清朝民国时期,在一部分人心目中,中和节依然为节,如民国十四年《无棣县志》所说:“仲春之月朔日为‘中和节’,醵钱会饮,唐时百官为‘金钱会’。”[41]颇有意味的是,还有不少地方将二月二日视作中和节。如民国二十五年《南宫县志》载:“二日,曰中和节,亦曰挑菜节。”民国九年《朝城县志》载:“‘中和节’,二月二日。”[42]又民国二十三年《奉天通志》:“(二月)初二日‘中和节’,俗称‘龙抬头日’。” [43]
更为重要的是,在民众那里,中和节不是徒有虚名,而确有节俗活动的实践。且不说辽朝国舅族萧氏就在中和节设宴以延国族耶律氏,“岁以为常”[44],不说民国年间无棣一带还在此日“醵钱会饮”,亦不说中和节与直到今天仍然存在的二月二之间可能存在的源流关系[45];仅就“献生子”而言,就足可证因官方创设的中和节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民间传统。“献生子”本是李泌的设计,亦是决策的规定,这一规定在唐代是被实践了的,据《绀珠集》,当时“人家以青囊盛百谷果实更相馈遗,务极新巧,宫中亦然”。[46]这一做法在宋代依然流行,《梦粱录》就记载:“二月朔谓之中和节,民间尚以青囊盛百谷瓜果子种互相遗送,为献生子。”[47]在明代,根据田汝成的说法:“二月朔日,唐宋时谓之中和节,今虽不举,而民间犹以青囊盛五谷瓜果之種相遺,謂之献生子。”[48]直到清宣统二年的《诸暨县志》还有如下记载:“二月朔,古谓之‘中和节’。人家多赠五谷、瓜果之种。谚云:二月二,百般种子好落泥。”[49]如果一个节日(作为节俗活动与特定节期的结合体)从唐代传承到了清代(因着民众的实践),不是民间传统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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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2008-9-12 19:4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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