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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的翻译
马克·本德尔(Mark Bender) 著
吴山 译 巴莫曲布嫫 审译
原文刊于《民族文学研究》2005 年第 2 期
1981年, 中央民族大学的马学良教授发表了一篇文章《对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翻译的几点看法》;1986年,广西大学的《文贝:中国比较文学》第三期刊登了这篇文章的英译版。
文中,马教授指出了中国少数民族口头文学翻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认为翻译要做到准确而完全地表达原作的内容和形式,应当认识到不同的少数民族在语言和文化上的真正差异,而审慎待之。他说:“翻译是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语言,如果要做到忠实地传达原意,那么译者必须要精通这两种语言。如果我们在工作方法上没有直接而忠实地从原文翻译,而采取简单的意译是不适当的,那样不可能保留原汁原味;采取重述或删节,或完全偏离原作的改编,或为了强调某一点而不顾其文本的真实,勿庸置疑,也是对本土形式和风格的忽视。” (马学良 1986:68)
在马教授这篇文章发表的前后几十年间,数以千计的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作品,以各种不同的体例相继出现在国家级和地方性的杂志和书刊中。在这些数量众多的出版物中,仅有一小部分被翻译成其它语言,主要是民歌,民间故事和叙事诗;同时,也有个别例子是直接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外语的。
格拉迪斯·杨(Gladys Yang)是第一位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汉语,然后又从汉语翻译为其他国家语言的学者,1950年他根据撒尼语汉文版翻译的长篇叙事诗《阿诗玛》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新西兰学者雷维·艾利(Rewi Alley)根据中文翻译了傣族的史诗和很多的少数民族民歌。宾西法尼亚大学的维克托·麦尔(Victor Mair)把这种过程称为“汉语过滤器”,也就是说原来用的哈尼语、佤语、侗语、撒拉语,或是任何一种非汉语唱述的民歌或故事,被翻译成中文(实际上转写过程各不相同,因具体情况而异),之后再翻译成其它国家的语言,其间经历了不同的过滤过程,该过程不可避免地改变了某些语言的介质和内容,其一系列的改变有:从语言到书面语,从原语言到汉文,从汉文再到各种外文(日文、英文、法文、罗马尼亚文等)。这些出版物,有的对地方文化进行了详尽的介绍,而大多数只是介绍少数民族族群、搜集地,有的也说明了表演者和收集者的姓名。
现在,我要讲一讲直接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到外文的情况,有时是通过小规模的翻译组完成的。一个比较早的例子发生在20世纪40年代,在当时的西方学界很有名,那就是大卫·克罗基特·格雷厄姆(David Crockett Graham)翻译的“爨苗”民间故事。这项工作从搜集到翻译的种种过程,都是在当地调查对象的协助下完成的[1]。就直接译为英语的情况而言,更晚近的例子是埃里克·缪格勒尔(Eric Mueggler)的民歌翻译,他在云南枝坐地区一个罗罗泼(彝族支系)社区进行人类学研究时完成的(Mueggler 2001),他的译本包括罗罗泼语的转写和英文的对照。大卫·霍尔梅也在广西对瑶族和壮族的仪式表演资料进行了准确的翻译。凯文·斯图尔特(Kevin Stewart)在青海居住了将近20年,他与少数民族的翻译人员合作,对撒拉、达斡尔、土、藏等民族的民歌和故事进行了翻译。萨拉·戴维斯(Sara Davis)则在西双版纳,从书面和口头资源中翻译了某些傣族的史诗文本。由于翻译者大都主张直接进入当地社区,这些作品往往也就容纳了翔实的实际表演情境及其背景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部分双语印行的文本。例如,今旦先生的近作《歌花》 (bangx hxak),就来自黔东南的史诗演唱传统。其文本以苗语(Hmub)和汉语的对照方式出版,这对翻译者而言是有益处的,只要对印本中的两种语言都有一定的知识,翻译成第三种语言就容易些了。这样的文本,如同那些仅依赖于汉文的译本一样,大多只涉及到了族群、搜集地区,有的也可能附带说明了表演者和搜集者的姓名。不过,近年来,理论性的实证研究正在兴起,对文化背景和表演活力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提供了大量丰富的细描。其中的一个示例,就是朝戈金对冉皮勒(Arimpil) 演唱的蒙古史诗《江格尔》的研究(朝戈金2000)。尽管这基本上属于“口头理论“(Oral Theory)的研究,但其文本分析含括了大量的双语对照段落,与仅有汉文的译本相比,这样的双语文本有助于更深细地探究原语言文本,已经超越了口头载体而进入书写──也就有可能揭示进入印刷媒介的“文本化过程”(process of textualization,Honko 1996)中的某种编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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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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