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传统节日是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传统节日不是一般假日,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是民众精神信仰、审美情趣、伦理关系与消费习惯的集中展示日。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它的文化价值与意义,并主动积极地进行传承与建设。我们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讨论节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认为节日是民俗文化的主干内容之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节日庆典纳入保护范围,节日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论述民族节日传统要素,认为传统节日有三大传统:反映节日物质生活层面的传统;反映节日社会生活层面的传统;体现节日精神生活方面的传统。最后对传统节日与当代社会的服务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节日是传承民族文化的有效方式,是提高民族自信心的重要途径,是发展民族新文化的基础与凭借,是造就和谐社会的文化动力。因此对民族传统节日的调查研究并予以保护是当前急迫的工作任务。
关键词:传统节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在全球化、现代化的浪潮中,中国正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世界格局之中,中国社会正经历着重大的历史变迁,民族文化传统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洗礼与考验,作为民族文化重要载体的传统节日,它的命运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本文认为传统节日是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1]传统节日不是一般假日,它是民族文化情感的凝聚与价值观念的体现。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它的文化价值与意义,并主动进行传承与建设。
本文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论述: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节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特定空间、群体传承的知识、信仰、情感、艺术、技术及其外部表现形式。传统节日作为民族文化的时间传承与表现方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近年的热门词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新世纪以来联合国机构工作的重点之一,它是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扩展。世界上一些国家很早就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如日本1950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其中就有“无形文化财”(包括演剧、音乐、工艺技术等)、民俗文化财(包括有关衣食住行、生产、信仰、年中节庆等风俗习惯、民俗艺能的无形民俗文化遗产和表现上述习惯与艺能的衣服、器具、房屋等物件的有形民俗文化遗产)等内容。受到日本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实践影响,韩国在1961年颁布了无形文化财的保护法,以后逐渐得到菲律宾、泰国、美国和法国的响应。法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成就突出。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的《世界遗产公约》。在讨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的过程中,人们对无形文化遗产也给予了相应的关注。1989年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的建议案》,这里的民间创作也可表述为传统的民间文化。[2]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在第155次会议上通过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言实施规则》,号召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地方社区采取行动对那些被认为是民间集体的保管和记忆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进行鉴别、保护和利用。对于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有一个定义,并明确指出它出自《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定义如下:“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口头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竞技、神话、礼仪、风俗习惯、手工艺、建筑及其他艺术。”在这一定义中强调特定文化空间,强调这一空间内自发传承的生活知识、艺能与技能,以及社区共享的文化传统。
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保护世界非物质遗产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同年11月发布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重视文化生态的保护,“重申应把文化视为某个社区或某个社会群体特有的精神与物质、智力与情感方面不同特点之总和,除了文学艺术外,文化还包括生活方式、共处的方式、价值观的体系,传说和信仰。”“确认相互信仰、理解的氛围下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宽容、对话及合作是国际和平的最佳保障之一。希望在承认文化多样性,认识到人类是一个统一整体和发展文化间交流的基础上开展更广泛的团结互助,认为尽管受到新的信息技术和传播技术迅速发展积极推动的全球化进程对文化多样性是一种挑战,但也为各种文化和文明之间进行新的对话创作了条件。”
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定义,这一定义与1998年的定义相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上更为明确:“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呈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由此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3]《公约》还就非物质遗产涉及的范围作了具体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进而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的生命力量。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重视文化空间(cultural spaces)整体,重视文化遗产的生命力量,这是《公约》所强调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中节日庆典,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以前的宣言、条例中都没有明确节日在非物质遗产中的位置。当然,在首批19项世界非物质遗产名录中有一项节日内容(玻利维亚:奥如诺狂欢节)。2004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标志着中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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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萧放的博客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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