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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薪火相传的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呼之欲出
  作者:赵文娟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5-05-16 | 点击数:6632
 


  专家、委员关注民族精神血脉,情怀深深让人感动

  挽住民族记忆的背影,抢救濒危的文化遗产,让人类社会创造的非物质文化代代相传;遵循人类口头文化的艺术规律,传承文明的精神血脉,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获得生生不息、长远发展的潜能。保护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一代中华儿女薪火相传的使命。

  曾参加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申报指南》等相关工作规程制定和编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南方民族文学研究室副主任巴莫曲布嫫说:“口头传统”在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世界许多文化在发展与传承的过程中,大多仅依赖于人类的记忆,通过口头方式使其主要的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念得以世代相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魁立认为,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各民族固有的文化形态面临着空前的消亡危险,如不抓紧时间抢救保护,失去的不仅仅是这些无形文化遗产,更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独特的生存方式。

  近些年来,连续几届的全国政协会议上,都有委员们关于非物质遗产保护的提案和呼声。

  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多次提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今年“两会”期间,他又提到:“我国的优秀传统民间文化正在被商业大潮一点点吞噬,曾经伴随了我们祖先几千年的文化遗产正在被人们一点点遗弃。”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和人的活动息息相关的,是靠人传承下来的,如果从事民间艺术和技艺的艺人日益减少,遗产就要断绝。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冯骥才说:“我已经为此喊了20多年,今后我还要喊下去。”

  全国政协委员资华筠说:“我们在现代文明进程中,也很容易在不经意间把人类很多的精神植被破坏了,它对于艺术家来说,是艺术家的根,是他们研究的资源,这部分东西的宝贵性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需要引起注意。”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在一次小组讨论时发言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仅进行有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已不能够满足我们心灵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李汉秋也一直在撰文,呼吁保护民族节日、提升民俗,以强固民族精神。

  曾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作过题为《一个新课题---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保护》发言的全国政协委员陈醉,在今年“两会”期间仍没忘振臂再呼:“在某种意义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意味着民族个性、民族特征的消亡,意味着文化多样性的消亡”,“为了保护祖先留下的这些宝贝,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很多。”

  全国政协委员李燕说:“过去,推开一扇老门,看到的是400年的历史,听到的是一个民族独有的语言。而今天,在牛仔裤和流行音乐的面前,民族个性文化难觅踪迹”,“少数民族文化的个性模糊,甚至在消失,如不加紧抢救、保护,就是对历史的犯罪,对文化遗产的犯罪。”

  近些年来,政协委员尤其是全国政协委员这类的提案尤其多,他们的呼声得到了文化部的积极回应。他们为推动相关立法,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倾注了大量心血,功不可没。

  政府部门完善法律保护制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当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处于一个非常关键时刻,加快立法进程、依靠法律普遍约束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已形成共识。

  全国人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非常重视,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门法律也即将出炉: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草案已经形成,今年年初又成立了工作小组协调各方,以加强这部法律的立法进程。

  据介绍,即将出炉的这部法律主要涉及到继承人的保护、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和相关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等几个方面,它将为濒危的中国方言、服饰、戏曲、民俗文化等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在国家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法律地位。

  全国政协委员们对法律的出台表示出了极度的期盼。陈晓光委员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要发挥积极主导作用。没有了政府的保护和扶持,许多文化的消亡将无法避免。陈醉委员认为,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将使对濒危的中国方言、服饰、戏曲、民俗文化等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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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文化周刊 200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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