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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对浙江省当代流传和出版的“狗耕田”故事类型的全部二十八个文本,运用类型学方法,进行了共时性的比较研究,对这些文本的形态结构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并对这些文本的形态结构的规律有所总结。经过分析认为,在一个类型下可以划分出若干类型变体,同时在同一类型中可以划分出中心母题、母题链等一些重要单元,并且通过具体分析,就类型、类型变体、母题等的性能和机制问题,作出了若干理论性的推断。
[关键词] 民间故事 形态结构 情节类型 类型变体 母题
“狗耕田”故事是中国汉族、乃至各少数民族地区最广泛流传的故事类型之一。我国学者钟敬文、刘守华等就此类型进行过研究。韩国的崔仁鹤教授和崔来沃教授,日本的关敬吾教授、稻田浩二教授和伊藤清司教授等等,都发表过学术价值很高的论文。这些论文针对这一故事类型的诸多问题有很多发现。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半期至九十年代初,在中国大陆进行过一次规模空前的民间文学搜集记录活动。工作地域之广、动员人力之众、记录忠实程度之高,以及所获成果之多,均为前所未有。其中狗耕田故事类型的记录也极为丰富,例如四川省所出版的各县卷本就收录有79篇之多。
本文拟就浙江省在这次民间文学普遍调查搜集中新记录的狗耕田故事文本,从形态结构的角度进行若干分析,我把这里的研究仅仅限制在共时的范围内,并不期望得出关于这一类型作品历史发展过程方面的结论。我们在浙江省约一百个地县行政单位所出版的九十九卷民间文学卷本中,寻捡到二十八篇。这二十八个文本隶属于二十四个县区(详情见文后所附本类型作品地区分布示意图)。我将这二十八个文本罗列在本文末尾,并将五个属于同一类型的二十年代记录的文本一并列出,统一编号。[1]
中国汉民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狗耕田故事的情节基干是极为简单的:兄弟分家,弱者得狗;狗耕田;弱者由此得到好结果;强者仿效,得恶果。这一情节基干在每一次具体演述中呈现出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形态。
同时应当指出,每一个文本都有它自己独特的文化内涵,都有它充分的存在依据,都有它实实在在的内在逻辑。
一
浙江省这一故事类型的所有文本,都是以兄弟分家作为开头的。伊藤清司教授曾经就这一母题的社会历史根源发表过很有见地的学术观点(他认为,这一故事在中韩三国流传的不同情况,与三个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所推行的不同的遗产分割制度有关。日本是长子继承制;韩国为长子先分得五分之一遗产后,所有继承人再平均分配;中国则是平均分配)。 [2]另外,正义要伸张,弱者应该得到同情,不公应该得到纠正。这一类的文化历史内涵的研究,当然是很重要的,但这不是本文所要注意的问题。
从形态的角度看,弱者没有分到应得的财产,没有分到农民赖以为生的牛,而只得到了无足轻重的狗。由此而引出了整个民间叙事作品的话题。牛,只相对于狗来说,是重要的,但也并非永远如此。例如在牛郎织女故事类型中,兄弟分家,弱者仅分到一条牛。而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所搜集的民间故事文本(文本23)中则为三兄弟分家。"大哥分的骡子马,二哥分的驴和牛,小三分的猫和狗。"在这一文本的情节发展中,大哥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全是二哥和小三推进故事情节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所有文本中,在分家这一母题里,分牛的情节并非是主要的,而得狗才是主要的。因为情节发展的后续阶段是狗耕田。
我很赞同崔仁鹤教授在《故事与民俗--狗耕田故事的民俗学考查》一文中所阐述种考查的观点:狗是否确实耕过田,作这种考查并非是讨论的要旨。[3]在本文进行的研究中,这种考查或许是完全不必要的。在某种意义上说,狗可以耕田,树上可以掉元宝,吃豆可以放香屁治病等几个母题都具有相近的性质和相近的功能。如果狗耕田是一种现实,而不是一种超自然的神异现象的话,那么狗主人同其他人打赌赢得重要资财的情节,就不合故事的逻辑了。
狗耕田故事类型的所有文本情节繁简不一,但是无论它怎样发展都脱离不开兄弟分家,狗耕田(或从事其他劳动:车水、碓米、捕猎等),弱者得好结果,强横者得恶果这一情节基干,也脱离不开狗耕田这一中心母题。所有文本都是围绕情节基干和中心母题而展开情节。如果脱离这一情节基干或中心母题,那么这个文本就应该是划在其他类型下的作品了。
在分析浙江省的二十八个文本的过程中,我发现,这几个或那几个文本有更多的相似之处,于是我在这一类型中便划分出几个分支,并把这些分支定名为类型变体。属于同一变体的各个文本相互之间在母题以及母题排列顺序方面,都有极多的相同处,同时又和其他文本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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