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论文认为,汉语的语音特点使得中国的一部分狐怪故事逸出了狐狸故事通常的发展规道,从而呈现出有别于普遍类型的特殊性。中国早期小说中经常出现的狐怪化人的几类形象,既不是狐的自然属性与特征的人格化,也不是其文化属性发展的必然结果。由於“狐”在中古语言中可以作为对胡人的歧视性称呼,很大一部分狐怪故事反映的是文化偏见下的西域胡人形象。如果我们对这类小说加以审慎处理的话,它们将是十分珍贵的中西文化交流的史料。[1]
关键词:狐怪故事 西域胡人 文化偏见
在世界各地的民间故事中,狐一直扮演着一个相当重要的角色。由于其生物特征的制约,在不同文化的民间传说中它有相类似的文化属性,这种文化属性正如汉斯.约尔格.乌特(Hans.Jörg.uther)指出的:“由于狐狸在身体和智力方面所具备的才能,使他成了计谋、狡猾和阴险,甚至是罪恶的化身。但狐狸也不乏一些受到人们积极评价的特点和能力,如富有创造精神、关怀他人和乐于助人、动作快速迅速和谨慎等,亦即具有所有动物的特征:矛盾性。”[2]在中国,狐不仅是民间故事、更是文人创作中的重要角色。狐怪故事在中国的各种物怪故事中是数量最多、质量最高的,且历时久远,成为我国文言小说中一个重要的题材门类。对于狐狸故事的类型与历史演变,学者已有相当深入的研究[3]。但是他们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不同的语言特点在故事传说演变过程中会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中国的语言特点使得一部分狐怪故事呈现出有别于普遍类型的特殊性。
一、中国早期狐怪故事中的几类常见形象
狐怪故事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将狐狸这一类动物人格化。将动植物等人格化原本是文学创作尤其是民间文学创作中的一种常见手法,这种人格化的过程并不是随意的,它往往遵循某种规律。最重要的规律之一,就是在将动植物、尤其是动物人格化的过程中,往往会保留此类动物的某些自然属性和特征;即便是动物所具的文化属性,也是通过其自然属性引申而产生的。然而,如果我们考察早期志怪小说中狐人格化的途径,就会发现,中国一部分狐怪故事是沿着一条特殊的规道发展的,它们承载了其他文化区域所不具备的文化属性。
仔细阅读六朝志怪中的狐怪故事,就会发现:首先,六朝志怪对於狐怪故事和狸怪故事具有较为严格的区分。狐和狸原本不是一种动物。狸,兽名,哺乳动物,似狐而小,身肥而短。《尔雅》〈释兽〉载:“狸、狐、貒、貈醜,其足蹯,其迹内。”[4]《说文》九篇下“豸部”则说:“狸,伏兽,似貙。”[5]在六朝几部重要的志怪中,《列异传》、《甄异传》中均为狸怪故事、《幽明录》中绝大部分是狸怪故事;《搜神记》狸、狐并有,以狸为多;《搜神後记》则均为狐怪故事。这似乎与小说作者的宗教倾向存在着某种关系,如虔诚信仰佛教的刘义庆等就尽可能避免记录狐怪故事,而《搜神记》、《搜神後记》的作者似乎不存在这种避忌,《搜神後记》的作者更是乐意搜集这类轶闻。
如果我们撇开狸怪故事,专门来看狐怪故事的话,就会发现,狐幻化为人的最常见的形象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为博学多才之书生。代表作有《搜神记》卷十八中的张华伏狐故事,大略说:张华字茂先,晋惠帝时为司空。於时燕昭王墓前,有一斑狐,积年能为变幻。乃变作一书生,欲诣张公:“华见其总角风流,洁白如玉,举动容止,顾盼生姿,雅重之。於是论及文章,辨校声实,华未尝闻。经复商略三史,探赜百家,谈老、庄之奥区,披风、雅之绝旨,包十圣,贯三才,箴八儒,摘五礼,华无不应声屈滞。”[6]另外如《搜神记》卷十八载:“吴中有一书生,皓首,称胡博士,教授诸生。忽复不见。九月初九日,士人相与登山游观,闻讲书声,命仆寻之。见空塚中,群狐罗列,见人即走。老狐独不去,乃是皓首书生。”[7]这种形象在唐朝志怪中依然存在,如《宣室志》卷十“尹瑗”条,说是有白衣丈夫,敏辩纵横,词意典雅。後饮酒大醉,化为一老狐。[8]
第二类形象是诱人妻女之淫汉。此种观念产生较早,大约作於东汉初年的《焦氏易林》中,已经有老狐迷惑妇女之记载。此书卷三〈睽〉之〈升〉说:“老狐屈尾,东西为鬼,病我长女,坐涕诎指,或西或东,大华易诱。”[9]同卷〈萃〉之〈既济〉说:“老狐多态,行为蛊怪,惊我主母,终无咎悔。”[10]魏晋之时,此类传说转盛。《搜神後记》卷九载:“吴郡顾旃,猎至一岗,忽闻人语声云:‘咄!咄!今年衰。’乃与众寻见。岗顶有一塚,是古时穽,见一老狐蹲塚中,前有一卷簿书,老狐对书屈指,有所计校。乃放犬咋杀之。取视簿书,悉是人女名。已经姦者,乃以朱钩头。所疏名有百数,旃女正在簿次[11]。”类似故事在唐朝志怪也有记载,如《广异记》“刘甲”条载河北某地美貌妇女经常失踪,刘甲发古坟搜寻到一老狐,“坐据玉案,前两行有美女十馀辈,持声乐,皆前後所偷人家女子也。”[12]
第三类形象是劫掠行人之歹徒。《搜神记》卷十八载:“南阳西郊有一亭,人不可止,止则有祸。邑人宋大贤,以正道自处,尝宿亭楼,夜坐鼓琴,不设兵仗。至夜半时,忽有鬼来,登梯与大贤语,眝目磋齿,形貌可恶。大贤鼓琴如故,鬼乃去。於市中取死人头来,还语大贤曰:‘宁可少睡耶?’因以死人头投大贤前。大贤曰:‘甚佳。吾暮卧无枕,正欲得此。’鬼复去。良久乃还,曰:‘宁可共手搏耶?’大贤曰:‘善。’语未竟,鬼在前,大贤便逆捉其腰。鬼但急言:‘死。’大贤遂杀之。明日视之,乃老狐也。自是亭舍更无妖怪[13]。”此类形象在后期出现较少。
第四类是美丽诱人之女子。代表性作品如《搜神记》卷十八“王灵孝”条,说後汉建安中,王灵孝为狐所惑而出逃,後於空塚中被发现:
使人扶孝以归,其形颇象狐矣,略不复与人相应,但啼呼“阿紫”。阿紫,狐字也。後十馀日,乃稍稍了悟。云:“狐始来时,於屋曲角鸡栖间,作好妇形,自称‘阿紫’,招我。……《名山记》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其名曰‘阿紫’,化而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14]
此类形象在六朝志怪中并不常见,但在唐代志怪与传奇中则比比皆是。如《广异记》“上官冀”条,说是“有女子,年可十三四,姿容绝代”,上官冀之子见而悦之,遂成欢狎,自是夜夜常来。後家人密在食物中下毒,此女一啖之後,化成老狐。[15]
第五类是预测吉凶之术士。《搜神记》卷三:谯人夏侯藻,母病困,将诣智卜。忽有一狐,当门向之嗥叫。藻大愕惧,遂驰诣智。智曰:“其祸甚急。君速归,在狐嗥处拊心啼哭,令家人惊怪,大小毕出,一人不出,啼哭勿休。然其祸仅可免也。”藻还,如其言,母亦扶病而出。家人既集,堂屋五间,拉然而崩。[16]
第六类,在唐朝志怪中,狐狸还经常以菩萨形象示人,如《广异记》“僧服礼”条:“唐永徽中,太原有人自称弥勒佛……因是虔诚作礼,如对弥勒之状。忽见足下是老狐,幡花旄盖,悉是塚墓之间纸钱耳。”又如“大安和尚”条:“唐则天在位,有女人,自称圣菩萨,人心所在,女必知之。太后召入宫,前後所言皆验,宫中敬事之……大安因且置心於四果阿罗汉地,则不能知。大安呵曰:‘我心始置阿罗汉之地,汝已不知,若置於菩萨诸佛之地,何由可料!’女词屈,变作牝狐,下阶而走,不知所适。”[17]
首先,这几类形象与狐这种动物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完全没有关系,或者说关系甚远。就自然属性来说,狐属哺乳纲、犬科,能分泌恶臭,傍晚外出觅食,天明始归。栖息森林、草原、半沙漠、丘陵地带,杂食虫类、两栖类、爬行类、小型鸟草和野果等,性多疑。这些特征在早期志怪的狐怪形象中找不到踪迹。其次,这几类形象与狐所具有的文化属性同样没有关系或者说关系甚远。狐在先秦两汉具有的象征意义及道德属性重要者有下列几点: 1、九尾狐、白狐、青狐是祥瑞动物,这在先秦两汉是一种流传甚广的文化观念。在《山海经》的〈海外东经〉、〈大荒东经〉、〈南山经〉中,均提及青丘国有九尾狐,郭璞注曰:“太平则出而为瑞也。”[18]《竹书纪年》也说:“柏杼子征於东海,及王寿,得一狐九尾。”[19]《白虎通德论》〈封禅篇〉:“德至鸟兽则凤凰翔,鸾鸟舞,骐麟臻,白虎到,狐九尾。”[20]《文选》卷51收录的王褒〈四子讲德论〉提及:“昔文王应九尾狐,而东夷归周。”[21]李善注引《春秋元命苞》曰:“天命文王以九尾狐。”[22]《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疾。’乃有九尾白狐,造於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之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九尾庞庞;我家嘉夷,来宾为主;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於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23]郭璞《山海经图赞》曰:“青丘奇兽,九尾之狐。有道翔见,出则衔书。作瑞周文,以摽灵符。”[24]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蜍、三足乌之属列於西王母座旁,以示祯祥,据《白虎通·封禅篇》说,九尾狐象征着子孙繁息,可见这是一种流传甚广的文化观念。除了九尾狐之外,青狐与白狐同样是祥瑞征兆。《太平广记》卷四百四十七引《瑞应篇》曰:“周文王拘羑里,散宜生诣途山得青狐以献纣,免西伯之难。”[25]《史记》〈陈涉世家〉记陈胜吴广兴事之前,曾让吴广作“狐鸣”,《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一引《古文琐语》:“晋平公至浍上,见人乘白骖八驷以来,有狸身而狐尾,去其车而随公之车。公问师旷,师旷曰:‘狸身而狐尾,其名曰首阳之神,饮酒于霍太山东而归,其逢君于浍乎,君其有喜焉。’”这些记载似乎也反映了狐为祥瑞动物这一观念。2、狐是鬼所乘骑的妖兽:《说文》十篇上“犬部”曰:“狐,祆兽也,鬼所乘之。有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後,死则丘首。”[26]3、在寓言中,狐是机智的象征。《战国策》〈楚策一〉中有为人熟知的狐假虎威故事,狐显然以机智的形象出现的。4、相传狐狸死时总把头枕在所穴居的山丘上,这一习性常常作为忠于故乡的象征。如屈原在《九章·哀郢》中用“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来表明自己对祖国的着恋。5、狐多疑这一特点在上古语言中有充分的反映。《楚辞·离骚》三次使用“狐疑”这一词汇。[27]这些文化属性显然不能合逻辑地发展成为六朝志怪中渊博、姦恶(作为男性),美丽、魅惑(作为女性)的形象。也就是说,六朝志怪乃至唐朝传奇中的狐怪形象并不是其自然属性与特征的人格化,也不是其文化属性发展的必然结果,那么,它应该另有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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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象牙塔·国史探微 2004-02-22 19:18:5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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