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按照经典的理解方式,遗产是一种不可转让的所有关系,它体现了一个群体的灵魂(这种群体常常被想象为国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其理解为特定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包括包容性经济发展)的资源。基于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法定机构相关会议的民族志观察,本研究探究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商业化的风险》这一文本引发的政策制定者与非遗管理者的争论。这些风险根植于知识产权的逻辑,往往参考“误用”“去情景化”等观念。与此不同的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显然是在另外一种范式下设计出来的,这种范式强调文化的动态性与共同所有权。因此,在这一框架下,“允许商业化但不能过度商业化”的原则反映了管理传统文化的不同组织之间的张力。
关键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误用;知识产权
作者简介:Chiara Bortolotto,女,意大利人,任职于塞尔吉巴黎大学(CY Cergy Paris Université),主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发展”教席(UNESCO Chair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马庆凯,男,杭州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杭州,311121)。
基金项目:法国国立研究院资助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地方的张力:全球治理背景下的遗产制造”(项目编号:ANR-14-ACHN-0006-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年,《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名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下的全球购物》的文章,讨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如何被文化产品消费者用于挑选有“历史意义的艺术品和手工艺品”。作者指出,这些名录不仅强化了这些被认定为非遗的手工艺品的商业价值,也给文化购物者提供了“真正的无形的体验”。例如,文章把2011年被列入奥地利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维也纳咖啡馆称为“当疲惫的购物者需要休息时的理想休息驿站”。
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框架中,被认定为遗产、需要保护和传承的对象是“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而不是它们的结果与产品。然而,被当做市场上流通的商品、激发全球消费者兴趣的恰恰是后者。正如这篇文章指出的那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为非遗赋予了关键的象征性附加值,在全球范围内有潜在的经济影响,因此实质上已成为文化消费者青睐的大型市场。营销专家认为,这些遗产名录作为“事实上的品牌”,为非遗提供了令人向往的支持和正式的认可,其效果与特许经营体系类似。毫无疑问,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品牌效应并不是总能改善当地社区民众的生计,在不公平、欠缺包容性的发展模式中,当代民众也常常成为受害者,但是许多国家依然提名非遗项目,争取被列入非遗名录,部分原因是希望获得经济收益。
成员国提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被列入各类名录,显然有经济因素的考虑。对于古迹、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商业化可以说是外部因素。但是对于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文化实践来说,商业化常常并非外部因素,而是其内在组成部分。而且,这类实践中有一些恰恰是商业活动,其生命力依赖产品的市场化。换句话说,市场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种“活态遗产”的其中一种因素。例如,对于“那不勒斯披萨饼制作艺术”“格拉斯地区香水技艺”“比利时啤酒文化”以及“韩国泡菜的腌制与分享”和“朝鲜的泡菜制作传统”等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各类非遗名录的项目来说,售卖披萨、香水、啤酒和泡菜维持着它们的生命力。
在过去十年,随着“可持续发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话语中占据越来越中心的位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市场的复杂关系的关切逐渐增多。人们意识到需要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层面问题,这一快速变化在2016年版《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中体现了出来。这一文本中,增加了一个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全新章节,其中一节明确谈到了“包容性经济发展”。尽管官方文件中出现了这一转变,在实施《公约》过程中有规范力量的管理者并不能坦然地接受“市场并非文化遗产的敌人”这一观点。这种不安基于这样一种看法,即遗产是一种符号商品,其目的并不是在常规经济活动中进行交换。在致力于遗产保护的官方群体中有一种强烈的困窘情绪,他们一方面面临压力,要承认商业化是许多“活态遗产”表现形式的内在属性,另一方面仍持有这样的看法,即一种被升格为遗产的实践如果被商品化,其文化价值将面临威胁,即便那些基本上属于商业活动的项目(如手艺或烹饪技艺)也是如此。他们在这两者之间左右为难。
本研究意在探究这一难题,分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固有的模糊性。这一管理工具夹在不同的遗产思维之间,这些思维涉及到“客观的、可见交易背后的”文化代码。我的分析将聚焦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场域下“有能力、有权威谈论遗产、为遗产发言”的人士。我认为,他们在规范非遗保护时遇到的难题特别有意思,其原因是,通过将某些非遗保护的方法称许为“最佳保护实践”或认定某些实践不合适而予以禁止,他们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了“良好的”遗产治理,由此规范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官方表述。换句话说,他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里制造了一种“权威化遗产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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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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