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传播实践中获取非遗保护方向的重要参考
文化是具有公共性的,我们保护和振兴某种文化,实际上就是要增强它在当代的公共性。研究非遗在当代中国的各类传播实践及其效果,有助于了解当代人对非遗的真实认知与切实需求,应作为非遗保护方向确立的重要参考。
(一)在传播实践中可获知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与需求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陈通在《坚守人民立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文中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民的遗产,人民是遗产的最大利益攸关方。”非遗不同于文物,保护的核心是要让其继续发挥社会功能,从古代到未来作为人类的交往工具、调和矛盾冲突的方法、潜移默化的行为规则、社会积累和发展的活态标记继续得以存续。因而,要关注和研究当代社会公众对非遗尤其是其所在社区的、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非遗项目的认识情况、实际需求,并以此为重要参考制定和施行非遗保护措施。
从各类非遗传播实践案例中发现,从传播对象的参与动机出发,立足于普通个体的认识与反馈的案例,往往能获得超出预期的传播收效。例如,非遗普及传播与游戏化设计的结合应用。在2019年春节的年画系列活动中,微信小游戏推出了“年画重回春节”这款在线拼图游戏,大年初一当天搜索该游戏的人数达到了15万。游戏玩法、剧情等形成的参与机制,美术、音乐等构成的氛围要素为用户构建了沉浸体验的虚拟空间,充沛的乐趣直接提升了公众参与度,帮助传播内容获得了极佳的传播效果。
身处快速进化的信息化时代,非遗保护工作应持怎样的态度才能与时代发展同步?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年龄结构以中青年群体为主,但持续向中高龄人群渗透,网络热点、网络话题等越来越具有强劲的社会代表性。可以说,互联网已然成为信息与知识获取的核心渠道,而正规教育与社会教育也在不断加强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因而,互联网也将逐渐确立非遗传播的中枢地位,各类实体空间的非遗展示展演须同步实施在线直播、虚拟体验,非遗类社会教育、文化消费将与网络服务、网络营销更为密切地连结;非遗保护、利用的社会化参与也将以互联网作为资源要素匹配、协作的主要平台,线上环节将在保护措施管理、非遗资源利用中间占绝越来越高的比例。
非遗相关传播实践不仅能增加非遗在当代的可见度和影响力,还能通过高互动性和能动性的传播媒介,实时获取公众的直接反馈,从点击、点赞、评论、在线交流中获取有效信息,从中分析确认公众对非遗保护整体及各门类各单项的认知程度、个体期待、切实需求等。
(二)基于传播视角,可通过哪些途径扩展公众在非遗保护中的参与面
其一,要通过非遗保护整体形象的塑造与传播,鼓励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与广泛参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原为“文化遗产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各地丰富多样的非遗实践以及展示展演等普及传播活动同时举行;新闻、影视、网络等各类传播媒体以非遗项目、传承人及保护者为题材刊登、播放、推送各类非遗相关内容;非遗馆、非遗体验中心等展示场所,非遗传习所、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基地等传承场所,以常设性机构的形态持续发挥着非遗传播功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在线上、线下的可见度不断提高,各级非遗保护机构、各类非遗传承主体通过自媒体形式传播区域性、专项性非遗知识与信息。在此基础上,非遗及非遗保护在当代中国的传播形象逐渐形成。
什么样的非遗保护整体形象更有利于公众参与?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将非遗保护塑造为开放协作、充满活力的社会文化事业,传达人人可参与,并且参与其中可实现个人价值、普遍受益的信息。基于此,应降低非遗保护行为的判定门槛,基于“人人都是文化传承人”的理念,认定持续关注、参与实践、分享推广都是参与非遗保护的行为,给予社会公众更多的认可;发挥民间主观能动性,鼓励社会资助、对口扶助、志愿服务等各类参与方式,建立更具灵活度的社会参与机制。
其二,发挥非遗的当代价值,促进文化普及与协同创新。非遗要成为国家人才培养的战略资源,就要使其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被普及,结合社会大众的切实需求制定、完善和实施各项非遗保护措施。比如,为青少年和年轻人举办和开设更多有吸引力、可持续的非遗专题社会教育活动、项目和场所。例如,可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点亮非遗”青年培养计划,让非遗资源成为当代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百宝箱”“工具包”,响应文化、科技、社会的创新进程,让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地方文化专家等成为年轻人的“创意伙伴”。
要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教育产业等与非遗传承、保护、研究机构的广泛合作,以文化、旅游、教育消费品形态设计、包装、运营非遗体验类项目,促进非遗资源的文化传播和协同创新。结合不同种类非遗项目地域流布的特点,开启各门类各专项的非遗体验场所建设、非遗体验活动推广,例如:在地方戏曲传承状况良好的地区开设戏曲体验中心,在商业综合体、历史街区、旅游景区开设手工艺体验中心,以城镇街道、农村乡镇为范围开展传统节日地方习俗的传习体验活动。需要强调的是,非遗体验类活动的常态化不应完全依赖于政府或公益,而应向体验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社会化运营方向发展,让其成为文旅市场的一类热门产品。
(本文刊载于《文化遗产》2019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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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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