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俗研究的存在论维度及其伦理转向
周福岩
(辽宁大学)
摘 要:“义务”(duty,obligation)仅仅是存在论的,“责任”(responsibility)才是伦理学的;前者返回其内在性,后者则从不回返;前者预设了内在自由,一种不见光的、隐私的、自我主义的自由,或者说消极自由,后者却预设了卓越,一种被肯定的自由,一种可申辩的自由;前者维护的是内在性不受侵犯,后者则力图维护世界性;前者是因袭的,后者才是创造的;前者是idol(偶像),后者是trace(痕迹);前者的政治只是把世界让渡给形式法,后者的政治则是要诉诸不间断的判断与行动。与启蒙理性主义不同,启蒙浪漫派对作为文化政治的习俗提出了最早的实在论观点。追问功用,还是意义;诉诸知性,还是理性及感性,对风俗的理解将完全不同。从黑格尔的实在论到胡塞尔的现象学和皮尔士的显像学或符号学,到海德格尔、梅洛·庞蒂的存在论现象学,再到列维纳斯的为存在论奠基的伦理学,这个西方思想中有关民俗的实在论发展脉络对习俗的解释与批评,对民俗研究的理论自觉与独立人文关怀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民俗研究;存在论;伦理转向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