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孝”发挥作用的机制
两千多年来,中国从统治者到普通百姓,都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目的构建着“孝”的道德网络。
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倡导忠孝,动用国家机器从制度上、思想上强化“孝”的宣传。以儒家的忠孝思想作为治国理政的方针,将《孝经》列入十三经之一,以此来规范人们“孝”的行为准则。强调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禄;主张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并按照人的生老病死等生命过程,提出“孝”的具体要求:“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孝经》还根据不同人的等级差别规定了行“孝”的不同内容:天子之“孝”要求“爱敬尽于其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则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士阶层的“孝”是忠顺事上,保禄位,守祭祀;庶人之“孝”应“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孝经》还把属于道德规范的“孝”与法律(刑律)联系起来,认为“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从而惩戒“不孝”的行为。在汉代,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举孝廉”就成为了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孝”成为普通人进入仕途的一条捷径,无疑起到了示范的作用。历代统治者还通过对“孝子”的表彰,为孝子立传、立牌坊来激励“孝”的行为。
在民间,人们通过各种口头叙事(传说、故事、歌谣、说书、宣卷、戏曲等)来歌颂“孝子”,鞭挞不孝的行为。例如民间故事《抬筐》讲述:从前有一个不孝子叫张三,有一天让儿子和他一起把体弱多病的老妈丢弃到荒郊野外。儿子说:“爹,抬筐不能扔,得拿回去留着。”张三问:“这个破筐没用了,扔了吧!”儿子说:“咋没用呢,等你老的时候好用它抬你呀!”张三满脸羞愧,将老妈背回家里,再也不敢虐待了。这则故事虽然只有短短数语,但富含哲理,起到很好的教化作用。由元代郭居敬(一说是其弟郭守正,一说是郭居业)选取历代二十四个著名孝子故事编录而成的《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经人配图为《二十四孝图》,变成通俗易懂的读物,在民间影响巨大,几乎家喻户晓。民间普遍流传“不孝子孙,天打雷劈”“雷打不孝子”的俗信,认为雷神掌管天地刑罚,不孝之人会遭雷神的惩罚。如《湖海新闻夷坚续志·雷击不孝》就是一则雷神惩罚不孝之子的故事:
温之吴公口有二恶少,谋欲生事,尚各有母,欲假手于同谋者互杀其母,而后举事。其主谋者陈五四者,正在练店内烹饪,尚未得食,立于灶后。有牧童王正,忽见有丈身之人携锦皮薄书入门,恍惚间,先携小童出门外,霹雳一声,五四头巾穿破,头顶上一窍穿透,靠壁而死。故事中两个恶少在谋事前策划杀害自己的母亲,结果被雷击而死,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所有这些都从不同的层面强化了“孝”的观念,并在价值观上赋予“孝”至高无上的道德制高点。而这种观念又落实到具体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从而起到和谐人际关系以及稳定家族、国家的作用,具体呈现为两个具有超稳定结构的“三角形”形态。
在家族内部关系中,以孝、慈为准则构成纵向的父子关系,以悌为准则构成横向的兄弟姐妹关系,形成一个超稳定的三角形结构。同样,在国家的层面,以君仁臣(民)忠为准则构成君———臣(民)之间的三角形超稳定社会结构:
中华民族虽然历经磨难、遭受过无数次外敌入侵、经历过多次朝代更替,但中华文化没有中断,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因为这两个超稳定结构的存在。
四、“孝”在今天的价值
产生于农耕文明的传统宗法家族文化有许多已不适应当今社会,需要扬弃,如族长家长的权威意志,对女性权利的漠视与剥夺,共同体利益绝对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等;“贞节”、“妇顺”准则的单向度要求,当然也应该扬弃。但宗法家族文化遗产中有许多是值得借鉴甚至发扬的,其中的孝文化尤其如此。
自“五四”以来的反传统思潮,将传统文化一律视为封建迷信加以扫除,数千年来建构的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瓦解,西方的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又不完全适合中国社会,导致中国社会道德观念、价值观念的混乱;尤其是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的急剧转型,人们信仰缺失,物质至上,道德水准下降,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例如,在家庭成员内部关系方面,较为普遍存在“慈有余而孝不足”的情况,晚辈对长辈不尊敬,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兄弟间为了一点小利益而反目成仇等;在社会关系方面,人与人之间情感冷漠,缺乏互助友爱、包容的精神,缺乏基本的诚信等等。而中国传统的孝道,强调长幼有序、上下有别,朋友有信,人人各司其职,每人都承担起各自的责任,以修身养性为最高追求。所有这些,对于纠正不良的社会风气、提升社会整体道德水准,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党中央提出用中国数千年来形成的、民众乐于接受的传统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有益举措。
(本文刊载于《民俗研究》2015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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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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