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构、功能与编码:神圣空间的综合阐述
综上所述,由伊利亚德奠定的“神圣/世俗”这一对辩证范畴确立了宗教学研究神圣空间的基本范式,随着宗教学发展,这一范式被更为具体地考察于神圣空间生成的每一个环节,这些环节可以被分解为建构、功能与编码三个部分,由此形成了对于神圣空间更为全面的理论结构,实现了对于“神圣空间”概念演绎与实践归纳的综合阐述。
(一)固化与延展——神圣空间的建构
宗教在仪式践行的过程中,其长期占据的空间会产生超验化与结构化的倾向,从而脱离世俗空间,形成神圣空间建构的基本要素:第一,宗教的功能性。神圣空间的构成应具有宗教意义及精神力量,并通过隐喻形成宗教概念的表征。它将作为媒介把人、事、物与信仰关联起来,为信仰者塑造神圣秩序并生成神圣意涵;第二,空间的多样性。宗教意义背景下生成的神圣空间与非神圣空间在不同的条件之下具有不同的属性及意义,而宗教的构成要素是衡量一个空间是否具备神圣性的重要标准;第三,主体回应的神秘性。神圣之地应具有唤醒情感回应的神秘力量。Schleiermacher所阐述的并由RudolfOtto发展的传统,将宗教情感建立在对神圣空间的感知之上,而这一宗教意义生成的力量可以赋予一个地方形态或一个客观事物以独特的神圣感,由此在神圣的空间与神圣的情感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回应、相互印证的共鸣。
通过对神圣空间的建构要素的梳理,我们能够提炼出神圣空间的建构首先具有固定性特征,但同时也具有延展性倾向。关于固定性特征,宗教学的基本判断是,神圣空间的建立的核心特征在于它是一个跳脱出人类主观臆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过程。神圣空间内在的独特性总是涉及到一个文化的终极背景,因此它不是在任意信念中就能创建的。基于这一观点,有学者给出了关于神圣空间固定性的具体论证:第一,神圣空间的神圣性往往通过构成传统社会的整个文化基础的叙述表达出来;第二,在一个充满神圣地方或建筑里,神圣空间拥有某种程度上的特征、意义或者某一种物体,使其与周围鲜明的分离,而具有这种神圣的意象特征是神灵的自我显现,并非出自于人的创造;第三,神灵通过对某一空间的特定标记传递出特殊的神圣性,动物(作为信使)或着事物经常被神灵选择作为标记的要素;第四,神圣空间具有吸附传奇经典的故事传说的属性,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具有宗教意义事件的地点,会使其具有神圣性;第五,神圣的遗存也会赋予所处空间以神圣性;第六,地理形态也会赋予其神圣性和意义。神灵出现于多元复杂文化交织下的地方形态,不同的地方形态意味着不同神灵的庇护。
关于延展性,宗教学研究同样也展示了,假若确立神圣之地的确定性以及特殊性的趋势是普遍的,那么也存在一种否定将神圣定点化的趋势。在宗教学视域中,确立神圣之地固定化与否定神圣之地定点化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同时存在,并进行着博弈,前者基于一种客观性观念认为将神灵定位于固定的特殊点才可以保留此场域的神圣性,后者则基于一种主观性观念更倾向于神灵可以在任何地方找寻得到。例如清真寺建筑就显示了一个地方的神圣化与否定将神圣化在场地方化之间的张力。清真寺承载了其他神圣地方的典型价值,在此,建筑作为神圣空间的象征媒介,延展了而非固化了宗教文化的深层涵义。因为在伊斯兰国家,清真寺只是作为人们祈祷或举行祭拜的公共空间场所,一般化的装饰并不使其显著区别于其他建筑,强调清真寺只是表达有意义的空间,而无法到达赋予该空间不可转移的神圣价值。
可见,神圣空间的营造绝非只强调地点本身的特殊性,而是神灵赋予此地方某建筑或某载体以神圣的气息,由此在神圣空间的固定性特征与延展性特征之间形成持续的张力。在此意义上,神圣空间的建构并不具备一个固定的模式,根植于不同地域、不同时期的宗教理念与宗教文化,不同宗教场域中的神圣空间会展现出固化倾向与延展倾向的不同配比,由此形成考察神圣空间建构的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
(二)秩序的共谋——神圣空间的功能
进而,宗教学还考察了神圣空间如何在宗教实践中强化所属宗教背景、创造神灵世界以及规制人类世界,由此提炼出神圣空间的三项基本功能,它们在各个宗教系统中都得到了广泛验证并成为神圣空间目标设置的基础。
第一,神圣空间为人类宗教信仰实现的交流之地,是人类与神灵相遇的重要载体。通过空间内的象征,使神灵与现实主体的人进行深度的交流与沟通,这种象征可以被归纳为两种:首先是各种“垂直的物体”,它们从大地上达天际,诸如山、树木、栏索、柱子、杆等。例如在拜占庭式教堂里,在圣堂(sanctuary)走向圣坛(chancel)之间会设有作为圣障(iconostasis)的屏风,祭司往来期间,就会被认为是穿梭于不同领域的天使,所以“圣障不是一个‘象征’或‘奉献的对象’;它是一道门,是这个世界和另一个世界之间的门”(Galavaris,1981,p.7);其次是“神灵的意象”,一个神圣空间会包含有神灵的意象(images)或其他象征(tokens),借助这一形式化表述,神灵被认为居住于这一空间,从而将其营造为人与神的相遇之地。例如耶路撒冷犹太圣殿的至圣所(Holy of Holies)中的约柜(Ark of the Covenant),神道教的圣坛以及日本的房子中的神龛,它们的存在都因授予了神灵的在场而成为神圣空间。
垂直物体或神灵意象制造了神圣之地神灵的存在,而这一区域会通过具象的现世载体(如栅栏或桥)被营造为相对密闭的空间,它在保证了该空间的神圣性的同时也保证了它的洁净。由于人们本能地认为神圣之地趋于完美,因此也必然洁净,所以在可见的洁净与可感的神圣之间,就潜在地达成了在直观与心灵之间的同构。
第二,神圣空间是神圣力量的展现之地,是神灵赋予人类力量以完善现世生活的一种方式。崇拜者渴望在神圣空间中借助神灵赐予的力量去改变人生及生活境遇,而宗教传统与神圣力量的性质则决定了神圣空间改变现实生活的方式。宗教学认为该方式可以被分为“治疗”与“拯救”两种。比如在印度教的传统中,朝圣的地方从bhukti(好处)和mukti(得救)这两个维度提供了神圣的力量,而“好处”的涵义即为“治疗”,得救的涵义即为“拯救”。朝圣与治疗密切相关同样体现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中,朝拜者通过虔诚的朝圣仪式试图见证或获取神奇的治疗,许多神圣之地也满足朝圣者确保身体康健的目的。获得拯救则是理解神圣力量的第二个方面,由于神圣之地具有圣洁的属性,由此可将“净化”与“拯救”两者进行关联。例如在基督教传统中,基督之血说服朝圣者摆脱罪恶的污点,在干净的现实生活中得救;而在印度教传统中洁净神圣的恒河水也可以令死者获得永生。
第三,神圣之地作为世界结构的隐喻,通过发挥联想连动机制将具象的空间排列映射为人类的生活秩序。隐喻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宗教传统中构成了神圣空间的一种存在方式,这一方式首先可以表现为将空间秩序化,进而将这一秩序投射至整个现实世界。隐喻具有沟通、协调和整合的力量,把混乱整合成秩序、将分裂导向同一,以此将神圣空间予以秩序化的呈现。例如Lakota的简朴小屋的物理空间就将Lakota世界的其他现实也纳入它的形态,而它的中心因此也就成为终极的参考点,空间、一切存在、一切力量最终都在此相汇合。世界隐喻的第二种方式是方向,神圣空间会引导人们朝向圣地,以此形成神圣的意义。例如最早的科普特人和东方教会以及后来的西方教会的神圣空间全都朝向初升的太阳,因为那是基督复活的象征。
综上所述,神圣空间的功能可以归纳为对三种对象的展现:神的在场、神的力量、现实世界。但是这里更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一展现过程中,神圣空间对人的观感营造与人对神圣空间的信念反馈始终处于一种积极的双向互动的关系,而非神圣观感单向度地决定了神圣信念。例如,当人们进入一个洁净之地时,进入者会本能地产生一种敬畏之心,而这一敬畏之心又反过来又印证并强化了该空间中物体或意象的象征功能,这一双向机制就在环境秩序与心灵秩序之间建立了一种“格式塔”式的“同型”。再如,现实世界作为一个秩序空间往往将神圣空间置于核心,而在这一核心内部,又以隐喻的方式“微缩”了这样的秩序空间。所以神圣空间的隐喻功能,因为得到了整个外部世界的配合,由此就在向外指涉与向内指涉之间也达成了一种“秩序的共谋”。这样一种秩序的共谋甚至可以达到这样的地步,即赋予神圣空间以组织社会运行的功能。由于神圣兼备具象与抽象的双重特性,因此它适于将抽象的人类关系系统具体化,并以此创建了一个可以确认的社会结构中心。正如Paul Wheatley指出,仪式复合体的中心既是“创建政治、社会、经济和神圣空间的工具,它们同时也是宇宙、社会和道德秩序的工具。”作为一种显现在空间的神圣意象,它有时确立了客观秩序中的政治秩序,有时甚至能承担生产工具再分配的经济控制功能。
因此,神圣空间的功能从来不是自足的,而是需要援引外部因素的积极互动、反馈、参与,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效用。而唯有基于这一共谋机制——无论是在主体/客体间还是在神灵世界/世俗世界间——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神圣空间功能的成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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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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