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没有学术素养和明确的学术定位,就难以提出好的学术问题,即便有无数个疑问,也只能纠缠于现象的层面。这也涉及到如何将经验中提炼的问题与学术定位加以呼应和结合,又如何从完整的经验体验中发现问题,并将它们学术化。
(三)提炼一个分析性概念:从易感性到分析性
当社会研究者面对琐碎的日常生活场景或一堆复杂数据,还没有形成清晰的研究思路时,易(敏)感性概念就成为了研究的起点,它可以起到引领研究的作用。不妨将易感性概念理解为一种“大致的参照感与方向感”,即能提示出研究的前行方向的感觉,因此社会学家将易感性概念用作一个深思熟虑的生成理论的策略,以便对理论发展有所贡献,并提供相应的分析视角。
那么,什么是“易(敏)感性”概念呢?这是一个借用社会心理学的用语,特指一种自然生成于研究人群之中的表达他们对其周围世界所赋予的意义。通俗地说,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惯用的概括某一现象的意义的词语和说法。没有对于日常生活逻辑的探究,就发现不了这样的概念。
“分析性”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是对敏感性概念的学理递进和提升,具有相当的概括性,与某一项具体的事实和经验已经无关。它可以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用来处理某一类的现象和问题,并且有可能与既有理论形成对话。
费孝通先生对“差序格局”概念的提炼,就很能说明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发现这样一些易感性概念或说法,比如“君臣、父子、长幼、上下”、“一表三千里”、“人伦”、“蜘蛛的网”等等。费先生从中归纳提炼出了“差序格局”这个分析性概念,意指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分析结果落在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总体认识上,他认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从而比较和讨论了中国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费孝通,1947:23-24)。
在近年出现的关于“项目制”的研究中,我与合作者也采用过这种分析思路。在研究“项目进村”时,我们听到见到最多的,是“项目”、“专项化”、“跑部钱进”、“抓项目”,以及“大跑大项目大发展、小跑小项目小发展、不跑没项目没发展”等易敏感性概念和说法。经过对多个“项目村”和周边非项目村的深入观察了解,我们深感在解释上需要一个超脱于具体故事的概念来概括这一类繁杂的现象,我们使用了“项目制”作为分析性概念,指以“项目化”思维和方式进行治理的一套制度体系。项目,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财政转移支付手段,表达着新旧体制衔接过程中政府间既得利益的补偿关系;引导和控制着国家和地方财力的投入方向,它不仅承载着资金,而且承载着一整套经济的、政治的和社会的意图和责任。
分析结果表明:国家部门、地方政府和村庄围绕着项目所采用的不同运作机制,使得项目制度安排具有了多重性和综合性。国家部门“发包”,地方政府“打包”,村庄“抓包”,分别遵循控制和反控制逻辑。在“集权-分权”模式下,“自下而上”的竞争机制配合“自上而下”的分权原则,形成一种新的国家治理结构。
这一类的研究工作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为了给出分析性概念,有必要先确定一个逻辑。以不同的逻辑为基础,可以得到不同的分析性。这表明概念的分析性是以逻辑为基础的。仍以悖论的逻辑为例。它发现的,不是理性的原因会自然导致理性的结果,而是恰恰相反,会导致非理性的结果。以此作为基础的研究工作,主张从悖论现象出发,到最基本的事实中去寻找最强有力的分析概念,了解其逻辑,同时通过与现存理论的对话和相互作用,来推进自己的理论概念建构(黄宗智,2005)。
有经验的研究者,通常都懂得,“得出一个有用的分析性概念的过程不仅漫长而痛苦,而且可能误入歧途而一无所获。但研究的过程就是这样的:从一个例子或现象开始,接着提出一个直觉上的合理的理论,并随之创造出与模糊的概念相联的理论术语。当出现各种看起来不同的例子时,就需要另一个理论,这个过程不断地继续下去,当例子和理论越积累越多时,在同样的分析标题下塞入不同的分类会造成混乱时,这时每一个相关的理论都会变成特例,从而具有局限性”(张五常,2001)。简而言之,一个分析性的概念,需要一整套理论和关联性问题的支撑。那种生造概念、粗糙提升概念的做法,是万不可取的。
为了分析上的便利,还可以将概念“重新概念化”,使其具有分析的性质。首先将概念拆分出几个可以观察的维度,其次在同一个观察平台上辨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将它们揉合统一到总体概念框架之中。以一项关于“中国政府的治理模式”的研究为例(周雪光、练宏,2012)。该项研究借鉴经济学理论有关不完全合同理论和新产权理论的视角,将其中“剩余控制权”理论思路应运于政府内部关系分析。具体做法是,将“控制权”在概念上分解为三个维度,即目标设定权,指组织内部委托方为下属设定目标任务的控制权;检查验收权,指在目标设定权基础上检查合约完成情况的控制权;激励分配权,指针对代理方的激励设置以及考核、奖励或惩罚其表现的权力。并且,通过这三个维度将组织内部或组织间资产或活动的“控制权”加以重新概念化,然后再揉合统一于同一个概念框架之内。于是,控制权理论思路在研究政府间关系时具备了可操作性和分析性。最终得出这样一个富有创建的结论:这三个控制权在中央政府、中间政府和基层政府间的不同分配方式,导致了迥然不同的政府治理模式,因此诱发了相应的政府行为。
(四)找出某些社会性关联:从技术过程到社会过程
前面已经说到,在田野研究中,捕捉易感性概念,将其作为研究的起点,可以起到引领研究的作用,也可以按同样的思路,来看待从技术过程入手进行研究的工作。
这里所谓技术,是指形成某种工作流程或运作环节的方式,也就是对基本事实的技术性描述。当我们面对琐碎的日常生活场景而无法下手调研时,常会把这种工作作为“入口”,来观察一些主要的兴趣点。但是,它并不是我们社会分析的落脚处,只是引领我们进入生活现场,通过日常的生产和劳作环节,找出日常生活中遵循的思维规律和规则。我也称这个过程为“发现社会关联”,并将其作为社会分析的“出口”。
我和合作者们在研究组织机制对于农村基层市场形成和发育的意义和作用时,多采用这种方式。在此就以蔬菜“销售链”环节的形成为例。在北方的一个蔬菜销售市场,我们发现在菜农、车贩、车库、菜贩和菜场之间,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商品流”。在对种、贩、存、卖的主要环节进行了细致的观察了解之后,我们画出了清晰的蔬菜流动的技术路线图,并对各个节点上的另外两个流动环节,即“资金流”和“人际流”进行了观察和分析。结果有了令人惊喜的发现。
在资金的流动链条中,存在三种结算方式,即赊账、预结清+赊账、结清等。关键在于,它们分别对应的是菜农与车贩(小中间商)之间可以赊账,车贩与菜库(大中间商)之间也可以赊账,菜库(大中间商)与菜贩(中中间商)之间则采用清账后再赊账的办法,进入菜贩(中中间商)与菜场之间后,本地市场尚可采用结清+赊账的方式,外地市场便只能采用一次结清的方式。
那么,为什么会在不同的流动关系上采用如此不同的结算方式呢?通过进一步对“人际流”的观察和分析,问题便有了初步答案。原来在基层初级市场上,菜农与车贩均为本村人,熟人之间历来都有赊账的信任关系,而菜库主要由本镇人经营,车贩与它们之间也更容易建立熟人之间赊账的信任关系。如果推及到更大的市场,这种熟人信任关系就越推越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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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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