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历史学与人类学的相互渗透,逐渐形成了历史人类学的研究取向。不过,究竟什么是历史人类学,国内外学术界众说纷纭,目前尚未形成共识。在国内人类学界,已有学者对历史人类学作过解释,如庄孔韶曾发表《历史人类学的原则》,王铭铭在《逝去的繁荣》等书中,也表达了他对历史人类学的理解。但是在我看来,人类学与历史学的学术追求是不一样的,人类学者对历史人类学的理解也未必适合于我们。作为历史学者,我们应该立足于自己的学科本位,探讨历史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
在我的理解中,历史学者的历史人类学研究,就是从民俗去研究历史。法国历史学家勒高夫主编的《新史学》,对“历史人类学”有如下定义:“我们可以将历史人类学叫做一门研究各种习惯的历史学,这些习惯包括生理的习惯、行为的习惯、饮食的习惯、感情的习惯、心态的习惯等等”。这里的所谓“习惯”,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民俗”,因此也可以说历史人类学就是“研究民俗的历史学”。
根据上述理解,我们在讨论历史人类学时,就必须面对以下问题:一、什么是民俗?二、为什么要从民俗研究历史?三、如何从民俗研究历史?本文拟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就上述问题略述己见,以期抛砖引玉,就正于方家。
一、什么是民俗
关于什么是“民俗”,有两个最简明的说法:其一,民俗指的是“没有教义的群众信仰和没有理论的群体实践”;其二,民俗指的是“在一个社会里争论得最少的态度或者行为”。也就是说,在特定的社会中,只要按照某种方式来说话、做事,就不会发生争议。我们平常说要“入乡随俗”,就是这个道理。
钟敬文先生曾经指出,所谓民俗应具有五个特点:集体性、类型性、传承性和扩布性、相对稳定性、规范性和服务性。
集体性是民俗最重要的特点。有些民俗涉及相关地区、相关民族的所有社会成员,是社会各阶层共享的一套规则,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实际上也就是“地方性知识”或“族群性”、“民族性”。
类型性也叫模式性,这是民俗与其他地方性知识相区别的内在特征。民俗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之一,就是将民俗现象类型化,即归纳某种民俗的基本特征、考察相应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过程。
所谓传承性和扩布性,指民俗的基本特点是世代相承,一个人生下来就与民俗相联系,虽然可能没有人去教他,他也会习惯成自然,不假思索地继承下来。民俗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一个地区的民俗会向外传播,与其他地区的民俗互相影响和交流。
民俗的相对稳定性,指它通常是长期存在的,相对稳定的,不容易被改变。比如丧葬的习俗,饮食习惯等。民俗也有变革性,但是,因为它是相对稳定的,所以一旦发生了变化,那就是非常深刻的变化,可能会改变一种文化的性质。
一种民俗,或一套习惯,包括心理的或行为的习惯,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当然,做为一种习惯,它会形成很内在的要求,但归根结底是外在于个人的东西。每个人必须接受这个规范,不然就会受到排挤,这就是民俗的规范性。在另一方面,它在对个人形成约束的同时也提供一种服务。它提供了一套游戏规则,使大家在绝大多数问题上免于争论和谈判,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大家都能自觉遵守的社会秩序。
其实,民俗说到底就是人情世故,就是会不会做人。在一群人中,如果你按大家公认的那一套规则去做,就会得到很高的社会评价,大家都很喜欢你。如果你不懂得人情世故,大家就会讨厌你,你就会有很多困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民俗的集中表现就是“礼仪”。古人很懂得民俗的重要性,注重“入乡随俗”,甚至说“人情练达即文章”。现代教育体制中的一个大问题,就是我们从小学、中学就开始教给孩子们如何治国平天下的大理论,可是没有教给他们应该如何做人、如何说话、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所以日后会带来很多困扰。我们现在的知识体系中缺乏地方性知识这一块,从乡土环境出身的孩子读书之后不能重新回到乡土环境中去,因此,对于他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教育。而对于我们知识分子,特别是搞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来说,要提高对本土社会文化的认知能力,也应该重视最基本的人伦日用知识,重新建构我们自己的知识体系。这也是我们现在做历史人类学,做民俗研究的出发点。
费孝通先生曾经多次强调“文化反思”的问题,他说,以前的人类学研究对象是异文化,我们通过研究其他文化去了解人类社会的多样性,从而反思自己的文化,改进自己的文化。现在我们在本土研究人类学,研究自己的社会文化,就要用乡土的文化、庶民的文化来反思精英的文化。因为学者们都是知识精英,头脑里面灌输了一整套现代知识的概念体系,这些概念都是从西方来的,连基本词汇都是。因此,我们在研究老百姓的生活习俗的过程中,就可以反思自己原以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抛开更高层次的理想不说,我想我们应该首先改造自己的头脑,提高认知社会的能力,特别是我们做中国历史研究的,要深刻反思自己原来习以为常的知识是否正确,是否能够解释中国的社会和中国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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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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