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本文的讨论起始于这样的问题:在民间文艺学领域中,以书写文本为出发点的研究方法,在文本概念被反思与重构的当代社会,是否还有继续沿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关键,是要理清口传文化的书写文本与体现着生产性的民间叙事传统之间的关联。学界近年来关于“传统化”与“传统化实践”的讨论[33]呈现了一个清晰的事实,即传统在传续过程中更为本质地表现了开放的特性。但是这种开放性中,始终有种力量将其与新生事物的融合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当中,使之不致完全切断与历史的关联。这种力量便是帕里-洛德所关注的传统的保守性。因为保守性的存在,民间叙事才得以冠上“传统”的标签。作为始终体现传承稳定性的形态结构与文本观念,如果将它们视为传统的保守力量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那么对以二者为目标的研究范式的研讨,在本质上指向的其实是民间文艺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即文本集群的传统属性与聚合边界,以及如何在充斥着变异的传承中保有它?
回到学科本位的立场上,作为融合了稳定与变异的口头传承,为民间叙事带来了极为多元的影响。它可能是固有文类与文本的转变,也有可能是当前语境中新文类与文本的生成。无论是前者“传统”标签的归属,还是后者新生性质的判断,都是可以通过标定其在传承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稳定存在——形态结构与固有观念,来判断它们与传统的关联。因此,断裂地看待与使用以上述两种目标为旨归的研究范式,总会让研究者时有顾此失彼或力有不逮的危机感。如果能够转换视角,寻找并运用恰当的研究中介,将两种经典范式统合在同一对象的研究实践中,就可以更为有效用地划定口承文本的传统属性与聚合边界,清晰地呈现出历史积淀而成的文化意义在共时层面的存在形制,揭示出叙事结构与文化义存的互动规律,也为在语境视野下的变异研究垒实探究的可能与比较根基。至此,关于经典研究范式的当代适用性的讨论,最终要归结到的是复合了学术立场的选择、研究视角的转换与术语体系的兴建等多元要素的方法论认知变革的梳理。
注释
[1]Finnegan, Ruth., Oral Tradition and the Verbal Arts: A Guide to Research Practices, Routledge: London and New York, 1992, p17.
[2]语境在民间文艺学的研究中也有很长的传统,但是在经典民间文艺学研究中,语境大多被泛化为相对宏观的文化背景。但当代学界对语境的看法已有较大地转变。详见彭牧:《实践、文化政治学与美国民俗学的表演理论》,《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5期。
[3]杨利慧曾在细数了表演理论在中国的传播与相关学术实践之后,以“语境”、“过程”、“表演者”作为中国当代民俗学转型的标志。请参见杨利慧:《语境、过程、表演者与朝向当下的民俗学——表演理论与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民俗研究》,2011年第1期。
[4]巴莫曲布嫫在对凉山诺苏彝族史诗“勒俄”的个案检视中,精炼地提出了“五个在场”的田野研究操作模式,包括史诗传统的在场、表演事件的在场、演述人的在场、受众的在场,以及研究者的在场。参见巴莫曲布嫫、廖明君:《田野研究的“五个在场”》(学术访谈),《民族艺术》,2004年第3期。
[5]王杰文在讨论学界对传统的认知变迁时,特别提到了建构主义思潮的重要影响。详见王杰文:《“传统”研究的研究传统》,《民族文学研究》,2010年第4期。
[6]Brunvand, J. H., The Study of American Folklore, An Introduction, 3rd edition, New York and London: Norton, 1986, p19.
[7]目前学界对民间文艺学经典研究范式的有效性,存在比较普遍的质疑。而引致这种质疑声音出现的前提,是普遍存在于当代人文社会科学界的反思大潮。对以往宏观理论的解构、中研究对象客体性质的批判、对以人为主体的实践关怀,已经成为众多学科的基本认识。在这种意义上,对文本认识的转变,也是这种思潮引发的结果,同时也是促使当代民间文艺学研究民俗学化或文化学化倾向出现的原因之一。
[8]传统类型学研究依靠的分类方法,先是由芬兰民俗学者安蒂·阿尔奈(Antti Aarne)在芬兰学者科隆父子(Julius Krohn和Kaarle Krohn)的“历史-地理研究法”(historic-geographic method)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并编纂了一部《民间故事类型索引》。这部索引后经美国民俗学家斯蒂·汤普森(Stith Thompson)的翻译、补充和修订,成为世界民间文学领域使用最为广泛的工具书之一,学界通常把该索引的分类和编排方法称做“阿尔奈-汤普森分类体系”(the Aarne-Thompson classification system),或简称为“AT分类法”。需要说明的是,斯蒂·汤普森不满足于类型分类的粗放,于1932年提出了将故事情节切分为“最小单位的”的母题概念,并在定义“母题”这一术语时,说明了它同情节类型的关系:“对于民间叙事作品作系统分类,必须将类型与母题清楚地区分开来,因为对这两方面项目的排列实质上是不一样的。一个完整的故事(类型)怎样由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了的母题来构成,……一种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它任何故事。当然它也可能偶然地与另一故事合在一起,但它能够单独出现这个事实,是它的独立性的证明。组成它的可以仅仅是一个母题,也可以是多个母题。”也就是说,汤普森主张从相对固定的母题或母题组合的层面来把握故事情节类型。注中引文自[美]斯蒂·汤普森著《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郑海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2月,第498-499页。
[9][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
[10]关于文本概念的讨论,鲁丝•芬尼根(Ruth Finnegan)曾在自己的专著《口头传统与语辞艺术:研究实践导论》中有专门的梳理与分析,不仅讨论了学界对文本概念认知的转变,也详述了导致文本概念反思的三种理论思潮。相关内容请参见Finnegan, Ruth., Oral Tradition and the Verbal Arts: A Guide to Research Practices, Routledge : London and New York, 1992 , pp17-22.
[11][美]瓦尔特·翁(Walter Ong):《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张海洋译,《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总第79期),2000年12月,第18-31页。
[12]赵世瑜对民俗学学科本位的讨论,针对的是民俗学在面对当前多学科问题意识与研究方法的交互(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趋向时所发生的定位模糊问题。他的讨论是立足于它与临近学科人类学、历史学的关系之上的。他认为民俗学应当是一门以“记忆”为主要工作方法的传承之学,强调的是研究对象的过程性特征,这将与强调研究对象结构性的人类性和只关注过程当中趋于过去的那一端。笔者以为,民间文艺学研究的关注点同民俗学一致,故而“传承之学”的称谓转引来称呼民间文艺学,亦无不可。详见赵世瑜:《传承与记忆:民俗学的学科本位》,《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第12-14页。
[13][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
[14]斯蒂·汤普森于1932年提出了将故事情节切分为“最小单位的”的母题概念,并在定义“母题”这一术语时,说明了它同情节类型的关系:“对于民间叙事作品作系统分类,必须将类型与母题清楚地区分开来,因为对这两方面项目的排列实质上是不一样的。一个完整的故事(类型)怎样由一系列顺序和组合相对固定了的母题来构成,……一种类型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传统故事,可以把它作为完整的叙事作品来讲述,其意义不依赖于其它任何故事。当然它也可能偶然地与另一故事合在一起,但它能够单独出现这个事实,是它的独立性的证明。组成它的可以仅仅是一个母题,也可以是多个母题。”也就是说,汤普森主张从相对固定的母题或母题组合的层面来把握故事情节类型。注中引文自[美]斯蒂·汤普森著《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郑海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2月,第498-499页。
[15][法]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结构人类学》,陆晓禾、黄锡光等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年12月,第47页。
[16][美]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朝戈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第104-138。尹虎彬:《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01-172页。
[17][美]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北美印第安人民间故事的结构类型学》,[美]阿兰·邓迪斯(Alan Dundes):《民俗解析》,户晓辉编译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13-24页。
[18]杨利慧在总结民俗学界,尤其是民间文艺学学界近年来研究范式的转向时,特别以“语境”、“过程”、“表演者”为标志范式转变的学术核心。详见杨利慧:《语境、过程、表演者与朝向当下的民俗学——表演理论与中国民俗学的当代转型》,《民俗研究》,2011年第1期。
[19]尹虎彬:《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56页。
[20][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神奇故事的结构研究与历史研究》,贾放译,《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195页。
[21]这也是文化内涵研究法备受学界抨击的主要原因。笔者对这种学者释义性的研究同样持批判态度。但是在本文的讨论中,笔者之所以认为这种方法依然具备当代适用性,是因为在正确理解文本观念真实性的基础上,在与形态结构研究的方法相佐证的情况下,它可以揭示出如下问题:在文本内部,文化观念与其载体——结构模式是如何在紧密结合的同时,又彼此制约的?最为重要的是,文化观念的传达会通过民众的传承部分地留存在文本当中,但它们是否能够影响、更迭甚至撼动叙事结构的整体框架?
[22]约翰·迈尔斯·弗里为瓦尔特·翁《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一文所作的题注,《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总第79期),第18页。
[23][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神奇故事的结构研究与历史研究》,贾放译,《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184-185,195页。
[24]李扬译著:《西方民俗学译论集》,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12页。
[25]索绪尔曾经以下棋为喻坚决否认了历时研究在共时研究中的合理性:“在一盘棋里,任何一个局面都具有从它以前的局面摆脱出来的独特性,至于这局面要通过什么途径达到,那完全是无足轻重的。旁观全局的人并不比在紧要关头跑来观战的好奇者多占一点便宜。要描写某一局面,完全用不着回想十秒钟前刚发生过什么。这一切都同样适用于语言,更能表明历时态和共时态之间的根本区别”。引文详见[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 de. Saussure):《普通语言学教程》,高铭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11月,第129页。
[26]施爱东:《民间文学的形态研究与共识研究——以刘魁立<民间叙事的生命树>为例》,《民族文学研究》,2006年第1期,第11页。
[27]刘魁立、[日]稻田浩二:《<民间叙事的生命树>及有关学术通信》,《民间叙事的生命树》,刘魁立等著,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9页。
[28][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神奇故事的衍化》,贾放译,《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163-172页。
[29][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神奇故事的衍化》,贾放译,《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159-161页。
[30]笔者试图从故事角色的行动出发,追溯叙事结构研究与文化意义研究之间的关联。这种尝试的进行,源于普罗普对其学说的核心概念——“功能”的说明。普罗普曾指出:“功能指的是从其对于行动过程意义角度定义的角色行为。……对于故事研究来说重要的问题是故事中的人物做了什么,至于谁做的以及怎样做——这只不过是附带研究的问题”。从这一界定看,普罗普对角色的重视,更多地侧重在角色行动所指向的功能意义。但是我们在巧女故事、乃至其它生活故事的解读中发现,故事角色做了什么固然是重要的,但谁是这些角色行动的承担者、这些行动对角色关系有何影响也同样具有着重要价值。故事角色从不同侧面同时影响着故事的叙事形态与文化意义——故事中的角色及其行动的分布关系着故事情节形态的变化,因为导致形态变化的结构组织单元——范型与范型序列都是由角色的单一行动行哦一系列行动及其后果构成的;而对角色及其行动的选择或设置则关系着民众观念的变更,因为它们都是能够体现民众思维模式以及现实思考的要素。以上,就是笔者将角色分析作为勾连形态结构研究与文本文化意义研究之中介的理论基点。引文出[俄]普罗普(Vladimir Jakovlevic Propp):《故事形态学》,贾放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第17页。
[31]相关内容详见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学概论》,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年7月,第23-46 页。
[32]近年来,不断有学者开始反思这四大特性的有效性,陈泳超对此问题的讨论是非常具有启发性的。陈泳超:《中国民间文学研究的现代轨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1-15页。
[33]关于传统化与传统化实践的理论讨论可详见 Hymes. Dell., “Folklore’s Nature and the Sun’s Myth”,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 Vol.88, No.350 (Oct.-Dec., 1975).Bauman, Richard., A World of Other’s Words: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s on Intertextuality,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 2004, pp147. Handler, Richard., Linnekin, Jocelyn., “Tradition, Genuine or Spurious”, The Journal of American Folklore, Vol.97, No. 385 (Jul.-Sep., 1984).中国学者的相关实践可参见康丽:《从传统到传统化实践——对北京现代化村落中民俗文化存续现状的思考》,《民俗研究》,2009年第2期。《传统化与传统化实践——对中国当代民间文学研究的思考》,《民族文学研究》,2010年第4期。
本文原载:《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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