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四:两头蛇解珍 双尾蝎解宝
图五:黄慎《蹴鞠图》,描绘了宋太祖赵匡胤正在与他的五位臣子蹴鞠的情形。
图六:洪太尉误走妖魔
夜市、早市(鬼市) ——打破“日中为市”的惯例
宋代以前,城市实行的是坊市制。城内作为商业交易区的“市”和作为居民住宅区的“坊”,在空间上是分离隔绝的,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局限在“市”里进行。居住区的每个坊之间也是互相隔离的,围有围墙,各有坊门。每日早晚,金鼓之声响起,坊门和市门都必须定时开启和关闭。唐代法律规定,除官府特许外,闭门之后、开门之前,在坊市中夜行者,都算作“犯夜”,必笞20板作为惩罚。因而唐代前期包括长安、洛阳在内所有的城市是没有早市和夜市的。但是唐代后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严格的城市管理制度被打破了。这一时期的唐诗,就反映出此时已出现夜市。大历诗人王建《十五夜望月寄杜郎中时会琴客》:夜市千灯照碧云,髙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晚唐诗人杜荀鹤有首《送人游吴》诗: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港小桥多。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遥知未眠月,乡思在渔歌。
入宋以后,“坊市之中,邸店有限,工商外至,络绎无穷”,封闭性的城市管理模式逐渐不能适应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于是,原先住宅坊区内临街的民宅陆续开起了店铺,坊内隔绝的旧格局逐渐被打破,坊墙也被拆除,越来越多的商人在坊内街道两旁陆续开设了店铺,过去在时间限制上长期实行的“夜禁”也终于宣布取消。“日中为市”的惯例一旦突破,为了满足市场的需要,追逐商业利益,早市、夜市也就应运而生。
宋代不仅有夜市,还出现了早市,这些在《水浒传》中都有所反映。《水浒传》在“吴用智取大名府”一回对夜市就有记载,不过稍显简略:这大名府是河北头一个大郡冲要去处,却有诸路买卖,云屯雾集。只听放灯,便来赶趁。……不移时,楼上鼓打二更。时迁上到楼上,只做买闹鹅儿的,各处阁子里去看。撞见解珍、解宝,拖着钢叉,叉上挂着兔儿,在阁前踅着。
梁山好汉为智取大名府,不少都乔装改扮成赶趁夜市的小商小贩了。早市见于《水浒传》“宋江怒杀阎婆惜”那回,写到宋江被阎婆惜晾了大半夜,挨到五更天,出得阎婆惜家门:“忍那口气没出处,一直要奔回下处来。却从县前过,见一碗灯明,看时,却是卖汤药的王公来到县前赶早市。那老儿见是宋江来,慌忙道:‘押司如何今日出来得早?’宋江道:‘便是夜来酒醉,错听更鼓。’王公道:‘押司必然伤酒,且请一盏醒酒二陈汤。’宋江道:‘最好。’就凳上坐了,那老子浓浓的奉一盏二陈汤,递与宋江吃。”
这里写了郓城县的早市,而“石秀智杀裴如海”一回也写了蓟州(今天津蓟县)的早市:“却说本处城中一个卖糕粥的王公,其日早挑着担糕粥,点着个灯笼,一个小猴子跟着出来赶早市。”两处早市,一个是县城里的,一个是州城里的,反映了宋代城市的早市现象。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往往夜市三更才结束,早市“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开封城著名的大酒店潘楼,“其下,每日自五更市合,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至平明,羊头、肚肺、赤白腰子、奶房、肚胘、鹑兔鸠鸽野味、螃蟹、蛤蜊之类讫,方有诸手作人上市买卖零碎作料”。生意一茬接一茬,异常的兴隆、繁忙。
南宋时的都城杭州,其夜市《都城纪胜》有如下描述:中瓦前的夜市最盛,“扑卖奇巧器皿、百色物件,与日间无异。其余坊巷市井,买卖关扑,酒楼歌馆,直至四鼓后方静。而五鼓朝马将动,其有趁卖早市者,复起开张,无论四时皆然。如遇元宵犹盛”。
据《东京梦华录》,早市又叫鬼市:潘楼东去十字街,谓之土市子,又谓之竹竿市。又东十字大街,曰从行裹角茶坊。毎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花环、领抹之类,至晓即散,谓之鬼市子。为何叫“鬼市”,大概是五更至拂晓这段时间,是传说中鬼出没的时间,鸡鸣之前,鬼要返回阴间。这与早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的特征完全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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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2014年08月21日 【本文责编:CFN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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