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后现代主义不赞成关注作为动机和能力根源的主体层次,它转而将访谈叙述中的矛盾与不一致视为受访者在理解谈话者时采用的“解释语库”之表征。后现代主义将自主性的个体转向语言和话语的语境,这种情境社会性地创造了在特定时空中主体性的形式和表达[7]( P110,114)。语言并非主体性表达,而是主体性的构成,在这种情况下,思维与行动取决于主体性和可用话语之间的循环。由此,日常生活语境中的话语通常是多元的、复调的、弥散的,从而产生去中心化的、不断流动变化的主体性。
因此,访谈不能只针对单个主体的单个叙事下结论,而应该立足于访谈对象的日常生活,并采取“三角定位法”锚定叙事,以抵制宏大叙事,充分赋予谈话者以话语权、声音和情感。访谈最重要的是需要时空观和情境意识,在整体的脉络中把握和定位个体的话语与行为,才不致于将即时性的访谈抽离为个体生命流的碎片和片断。20 世纪70 年代以来,文化人类学的一个主要发展是人类学家不再忌讳坦承他们在田野中的各种经验、感受、遭遇、他们与信息提供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搜集资料的具体情境。表演民族志将田野作业变成表演性的文本[8]( P16),将访谈视为阐释性的互动主义。大体而言,社会研究中的深度访谈可以含括以下四个维度:
第一,赋予情境重要性。如杨善华、孙飞宇主张深度访谈应以“悬置”和“时刻反省”的姿态进入现场,而这需以对被访者日常生活的了解为前提,注意到具体情境的呈现[9]; 第二,赋予笛卡尔式理性、抽象的主体以情感。受访者并非物、客体,而是有情绪、有应激性反应的主体; 第三,需要的是参与、介入的行动主义。如同研究者无法真正保持价值中立,同样研究者的介入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选择适当的立场进行介入并充分权衡介入的后果; 第四,对话性与互动性。正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互动与对话成为意义的制造源,从文本间性到主体间性,它提供了接近隐含意义的适切手段。当我们赋予受访者( 不管它是作为主体还是客体) 以话语权的时候,我们同时抛出了期待,无法参与互动的人被视为没有主体地位。不可否认,访谈作为一种社会研究方法存在一系列的内在张力,诸如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分离与对立、话语事件与实践的双重特性以及事实追寻与主体建构等。此外,研究者还必须认识到在历史记忆与个体叙述之间存在的内在紧张。口述史在方法论上的缺憾是个体对自身经历的认知结构受到动态的集体历史文化的形塑。
四、迈向一种社会科学的新思路:情境、情感、介入与互动
本文论述了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作为方法的访谈之历史演进过程及其方法论地位,其主旨是试图阐明主体的地位并非是无可置疑、不言而喻的。相应地,深度访谈也并非是一种自然而然、无可争议的社会研究与资料搜集的方法。一旦了解了主体的真相与访谈的权宜性,谈论主体与践行深度访谈时也就有必要谨慎为之。由于深度访谈本身存在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因此笔者主张不宜过度倚重访谈本身,而应使访谈本身还原到真正的参与观察的体系之中。某些情况下,访谈者能体会到失控的深度访谈反而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收获。由于在“真实的生活”与“被讲述的故事”之间、主观感受与实践活动之间存在的差别,它似乎使访谈成为一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艺术,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注重地方性情境; 而且访谈本身亦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环境,个体的叙述受地方性互动情境的限制。
田野工作不是简单地搜集资料的过程,而是应该参与事件和过程,并积极介入行动者的日常生活。社会研究者对权力和知识建构之间关系的思索产生了新的反身性以及新的田野研究关系和民族志写作模式。现代田野研究呈现出各种新的趋势,诸如在“家乡”做田野研究、解释性或阐释性方法、女性主义人类学、自传式民族志、叙述性民族志、乡土人类学、如“证词”等新生活史方法以及新的写作范式、以沟通和解读作为“文本”的民族志实践等,这种趋势倡导和敦促一种辩证的、对话的、多声部的写作模式,而不是分析性的、权威的和单声部的。这些相互关联甚至对立的要素———如微观与宏观/差异与相似/共时性( 当下) 与历时性( 长期) /人文与科学/参与者( 主体) 与观察者( 客体) 等———之间的内在紧张成为“人类学想象”的源泉。[10]
注释:
① 2013年6月20日,阎云翔在中央民族大学主办的“第二届海外民族志工作坊”圆桌会议上的发言。
参考文献:
[1]弗里曼.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 一个人类学神话的形成与破灭[M]. 夏循祥,徐豪,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2]弗朗索瓦•多斯. 从结构到解构:法国 20 世纪思想主潮( 上卷) [M]. 季广茂,译. 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
[3]庞 晓 明. 结 构 与 认 识———阿尔都塞认识论思想解 析[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4]米歇尔. 福柯.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M]. 莫伟民,译. 上海:三联书店,2001.
[5]莫伟民.莫伟民讲福柯[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莫特纳,等. 质性研究的伦理[M]. 丁三东,等译.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
[7]麦茨. 埃尔弗森. 后现代主义与社会研究[M]. 甘会斌,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8]诺曼. K. 邓金. 解释性交往行动主义[M]. 周勇,译. 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4
[9]杨善华、孙飞宇. 作为意义探究的深度访谈[J]. 社会学研究,2005,( 5) .
[10]Sluka,Jeffrey,&Antonius Robben. Fieldwork in Cultural Anthropology: An Introduction. In Ethnographic Fieldwork: An Anthropological Reader,Edited by Antonius Robben & Jeffrey Sluka. Blackwell Publishing:MA. 2007.
(本文刊于《云南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民俗学论坛 【本文责编:CFN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