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十四章说: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第二十五章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
第四十二章说: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第六十二章说:
道者,万物之奥。
第七十三章说:
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坦然而善谋。
所有这些对道的创生功能的回顾与描绘,除了强调本体论的范型作用之外,还起到了为类比推理强调神圣的逻辑根据的作用。在《老子》一书中,宇宙之道的存在使类比推理显得十分自如。其一贯的价值取向总是同样的,即在自然与人生之间,无机物与有机社会之间建立某种体现因果关系的类比公式:因为天地自然如何如何,所以人也应当如何如何。
天地自然的现象是宇宙之道的直接体现,所以取法自然所昭示的规则范型也就是效法宇宙之道。第二十三章说: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天地。
天地上(尚)不能久,而况于人?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
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信不足,有不信。在此,老子把飘风骤雨这种自然现象当做类比的出发点,从飘风骤雨不能持久去推论人治方面的道理:人为暴政是失道行为,不可久长,只有同于“希言”的自然之道,无为而治,才是合乎理想的治理之术。从思维方面看,把疾风暴雨类比为暴虐统治,这正是神话思维本有的在不同质的现象之中确认相似性的逻辑使然。
《老子》第四十三章再次运用此种类比逻辑: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
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老子认为世人很少能够做到不言和无为,这是因为人们不明白无为的益处。为了论证无为胜于有为、至柔胜于至坚的抽象道理,他又搬出了那种体现自然与人事之间因素联系的类比等式,把“无有入于无间”这样一种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作为依据,说明无形的力量(无有)足以穿透没有间隙的东西(如水之渗透力,便是老子喜用的至柔克至刚的例证),人们应当由此得到类比性的启发——“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
在自然现象“无有”与人的行为准则“无为”之间,本来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关联,老子利用类比逻辑使二者成为同类事物,这表明他的思维方式尚未完全脱离具有自我中心倾向的神话思维。
现代心理学表明,这样的自我中心性的类比认同现象普遍发生在精神异常的患者身上。对于精神患者来说,世界变得无秩序了,不可理解了。由此导致的惊恐和痛苦必然要求为世界重新赋予意义的解释。于是患者常常在“顿悟”中“把两件事拉到一起并且合为一体”,靠建立在相似性上的同一重新给失去秩序的世界带来秩序。下面列举一些实例:
一位患产后精神分裂症的红头发的年轻妇女,她的一个手指感染了,末关节红肿。有一段时间她认为那指头就是她本人。她曾指着那个红肿的指头告诉医生:“这是我的红色的烂脑袋。”
一位患者有两个情人,一个住在墨西哥,一位住在美国纽约。她却认为这两个男人其实是同一个人,因为他俩都弹吉他并且都爱她。
还有一位患者自认为是圣母玛利亚。问她为什么这样认为,她回答说:“我是个处女,圣母玛利亚是个处女,所以我就是圣母玛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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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悦读 2012-11-2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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