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总结工作,是史学史意识的体现。总结工作是继承与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总结前人的成果是使我们的研究站在更高的起点上,这样看来,白先生对民族史总结工作的重视具有方法论的意义。实际上他也在多卷本《中国通史》第一卷的撰写中作了示范。该书第一章第一节“关于中国民族史撰述的回顾”便是对建国前(从先秦的典籍到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中国民族史撰述的总结。在总结的最后他所提出的看法,对民族史的研究,对民族史学的发展都具有指导意义。他说:
以上,我们简单而扼要地回顾了新中国创立前,我国多民族历史撰述的一些情况。它们已形成了悠久的历史传统,留下了相当多的历史资料,运用了各种不同的撰述体裁,表达了不同的民族思想,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历史特点。这些宝贵的遗产为我们研究民族史,提供了大量资料和编写上的借鉴。那些认为中国史书只记载汉族不记载少数民族的历史的看法,是没有根据的。
汉族史家生活在中原,在两三千年的漫长时期里,他们接触各地区少数民族的机会比较多,因而汉文在民族史方面的记载比较多,也相当重要。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写下的历史,在不同民族中有很不相同的情况。挖掘、研究民族文字的历史记载,还处在初步阶段。我们急需加紧努力,使汉文及少数民族文字的记载得以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使我们多民族祖国历史的研究和撰述得到不断的充实和提高。[4](P32-33)
从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正是重视总结史学遗产的做法,使白先生对中国多民族历史的发展有较全面的了解,对多民族史学的发展状况有更准确的把握,对所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有清醒的认识。同时,也使他对中国多民族史学的发展所作的预测更具有前瞻性。
在民族史研究应该注意的问题中,白先生还强调了资料和理论问题。他指出,当前的民族史研究,尽管面对着复杂的历史情况,但需要有个共同的要求。那就是需要大量地搞资料,没有材料是不行的。搞材料,是无穷无尽的事情[8]。在《关于民族史的工作》中,他说:“这些年,我们的资料工作做得不少,但重视得还不够,还不能摆在应有的地位上去看待。有些单位把资料工作看成是简单的工作,这是不对的。资料工作中,有比较简单的,有相当复杂的,有时比写论文还要困难。”联系白先生的治史实践,我们不难理解这段话所蕴含的意思。白先生本人研究回族史就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从事资料工作和从事理论建设工作相比,白先生对后者的重视程度更高。他说:“史料可以成为史学理论的依据,而史学理论的科学成就,则虽极为丰富的史料也无可与之比拟。”[20](P20)他对理论的高度重视,可以说体现在他所研究的各个领域。就民族史研究来讲,他认为,有不少理论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有待于深入地发掘。就是已经习以为常的看法,还是可以重新提出来进行再认识的。他还说:“理论更高的成就,在于能有更多方面的联系,能解释更多的矛盾。因此,我们也就必须有更广阔的视野。我们民族史工作者,各有自己的专史、专题,但不能作茧自缚,要把上下古今、左邻右舍尽可能地收入眼下。我们必须注意,研究一个民族的历史,至少须要懂得一些其他有关的民族的历史,懂得中国历史发展的全貌。”[19]结合前面所述白先生对民族史研究的贡献,我们可以明了白先生所说的“理论更高的成就,在于能有更多方面的联系,能解释更多的矛盾”这句话的分量。实质上,它说明了理论的价值,也说明了理论的要求。让民族史工作者认识到理论建设的重要性,对于促进民族史研究水平的提高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民族史编撰的理论与实践
白先生讲:“搞历史最大任务是写历史书。”[6]把民族史研究的成果表述出来,就涉及到了民族史的编撰问题。
对于民族史怎么写,白先生指出:“民族史的写法不要千篇一律。不一定都写成社会发展史的形式,体裁可以有多种。否则很多东西不易写进去,要不拘形式。按照各民族的材料,采取适当的形式,不要写得太呆板。不要只引用经典著作。经典著作的结论,不能代替历史。历史是具体的。比如说,某个民族是哪一年形成的,不好说。这都有个长期的过程。写书的时候,也可以使用传说。汉族的历史就有很多传说嘛。写明它是历史传说就是了。有的传说可能失真,但不能说完全无真实性。它总有个历史的影子嘛。提供材料、讨论,需要人多一些,但写书时无需太多人。人多了不好办,改也不好改,总得有拿主意的人。学术问题不能投票,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写成的书稿要保证有一定的水平。”[8]显然,白先生对于民族史的编撰有过比较认真的考虑,从民族史编撰的体裁、形式、具体内容,到材料运用和编写人员的组织等都考虑在内,应该说,这些意见包含了白先生的史学思想和治学经验。
白先生在《关于回族史工作的几点意见》一文中,针对回族史的编写,又具体分析了民族史的体裁问题。他指出,目前写的史书,多采取一种综合论述的体裁,就是按着历史发展的顺序,把某一时期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等方面分别写出来。这种体裁的好处是能够把历史发展过程中间各个时期的社会面貌展示出来。但它也有明显的缺点,即各种制度不容易完整地表述出来,人物传记也缺乏记载。这实际上是把中国的史学传统给丢弃了[9]。他主张,新的回族史应该克服这两个缺点,可以设想写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回族史有关的基本资料及回族史研究的过程。把已有的回族史研究所经历的行程以及达到的水平、提出的问题都写出来。第二部分,用现在所流行的体裁把回族的历史发展的整个面貌按照历史顺序写下来。第三部分,写回族的各种制度。第四部分,写人物传记。同时,白先生对新的回族史的编撰也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科学性,要写得确切,不要夸大,也不要缩小。要注意民族感情的问题。二是资料性,有些原始性文件,各种重要的议论,可吸收进去,使内容更充实。文字上要讲究,一个一个字要有分量,有分寸。三要生动,让人爱看,吸引更多的人看,让书发挥更大的效果,有更多的社会效能。现在看来,白先生关于回族史的设想已经实现。《中国回回民族史》就是按照他的设想编撰的。
(三)加强多民族的中国史学史研究的设想
白先生对民族史编撰的历史和现状的认识,使他对民族史学的研究有一种紧迫感。
1985年3月5日,在第一次全国史学史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就提出了加强多民族史学研究的问题。他说:“就中国史学讲,现在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实际上还逗留在汉族史学史的研究阶段。有的书里,也讲了《契丹国志》、《蒙古秘史》,那太有限了,中国的五十几个民族,不能说每个民族都有它长久的史学,但有不少的民族确实是在这方面有很多积累,像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壮族、白族,历史储藏很富,研究还很不够,现在还刚开始。”[21]白先生的这段话指出了中国史学史的研究多民族性体现得还不够充分,主要是用汉文的史料研究汉族的史学,少数民族的史学涉及得太少了。他认为这有各民族史学的发展不平衡的因素,更主要的是我们对少数民族史学研究不够造成的。因此,他主张,应该把进行少数民族史学史的研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科目加以提倡[22]。可见,加强对民族史学的研究是白先生完善多民族的中国史学史研究宏伟设想的一个组成部分。他在《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中有更准确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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