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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不该成为“非遗”的命运
——解放周末·文化遗产日特刊
  作者:乌丙安 曹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2-06-08 | 点击数:14554
 

5月19日,在深圳文博会“非遗馆”,来自海南的民间手工艺人展示传统纺染织绣技艺。新华社记者 梁旭 摄

  不伤害、不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不批量生产,不流水作业,这是最重要的底线

  解放周末:说到 “非遗”保护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国主要采取四种方式: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立法性保护。其中,生产性保护最为复杂,也是争议较大的。您怎么看待这种保护方式?

  乌丙安:我们首先必须要明确,不是所有的 “非遗”项目都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 “非遗”中,手工技艺可以进行生产,曲艺舞蹈戏剧可以进行商业性演出,但有些传统文化实践、仪式、风俗习惯,是不能进行生产,无法卖钱创汇的。譬如敬天祭祖的仪式,祭祀黄帝炎帝、祭孔、各姓氏家族祭祖等,都是有其独特文化内涵并专供民众主体共享的。

  解放周末:但在一些地方,有的祭天大典年年举行,热闹得如同旅游节;有的祭祖仪式天天在旅游园区表演,就为了卖门票。

  乌丙安:我想,假如他们的祖先有灵,也会感到悲哀吧。怎么能靠祭祀祖先来卖钱,甚至成为一种旅游表演呢?

  在一些国家, “非遗”的不少仪式、展示或演示活动是让人免费参观的。因为 “非遗”保护项目是公益性的文化共享,无论国籍、年龄,每个人都有享受的权利,因此规定禁止靠 “非遗”来赚钱。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差距相当大。包括一些景点景区,一评上文化遗产,马上就提高票价。这一做法本身就是反文化的,和文明社会不相协调。

  解放周末:一方面,不是所有 “非遗”都能当作资源生产、开发;另一方面,能够进行生产的 “非遗”也应该有其底线。在您看来,开发的底线在哪里?

  乌丙安:我认为,不伤害、不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不批量生产,不流水作业,这就是最重要的底线。

  我们必须清楚, “生产性保护”绝非产业化利用。产业化是大批量、流水作业、现代化机器操作的,这和保护“非遗”的本质特征是不相容的。 “非遗”是工业革命之前的农耕文化产物,必须按照手工业传统的口传心授技艺绝活儿的方式来传承利用,才能做到精益求精。

  解放周末:这些手工业产品在过去就是进入市场流通的,但正是由于机器革命失去了竞争力,濒临灭绝的危机。

  乌丙安:所以我们强调,生产性保护不是单纯地生产相关产品、把 “非遗”推向市场,而是在生产过程中原汁原味地保留手工技艺的所有工艺流程。因为,离开了传统手工技艺就不能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湛高度。

  最古老的手工技艺,无论是织造、刺绣、雕塑、扎染、金银制品等等,它倾注了创作者的心血和智慧,呈现出文化的魅力,其精湛程度是任何现代化工具所达不到的。如果产业化、批量化生产了,不仅失去了 “非遗”本身的价值,其工艺的精度以及真、善、美的含量必定大打折扣。粗制滥造的后果就是毁了这门技艺。当下全国旅游点千篇一律、堆积如山的伪劣纪念品就是最好的见证。

  比如藏传佛教唐卡艺术,需要用纯自然的颜料,要花费数月、数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全部工艺流程。如果仅仅是复印描样、快速流水作业着色,这些复制品完全没有了 “精气神”,缺失了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精心的虔敬的构思,既没有栩栩如生的立体感,更看不出浓厚细腻的神秘感。当真迹和复制品摆在一起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感慨:大师的 “绝活”是无法复制的,不是靠流水作业和大批量生产就能出精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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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2012年6月8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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